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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揭露邪恶迫害,讲清大法真象


文/大陆大法弟子 法明

【明慧网2004年7月5日】

1、认清正法形势

自今年初中国政府将“保护人权”写進宪法之后,近来司法系统开始大力整顿公检法内部的违法违规现象,推出“维护‘司法公正’”、“限期解决‘超期羁押、刑讯逼供’事件”、“实行司法过程中的‘人身伤害及赔偿’条款”、并开展为期一年(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的“严肃查办公职人员侵犯公民人权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等一系列健全法制、保障人权的举措,并相应曝光了一大批“暴力执法”的冤假错案,令人震惊。曾经被藏起来、或根本就不提的“中国人权”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公开谈论了。不管镇压者出于什么目地,如何标榜,中国人民已经开始从“独裁统治”的禁锢中逐渐清醒了,开始关注我们自己的基本权利了。

尽管当前还没有关于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冤假错案”在媒体上直接报道,甚至江氏邪恶集团仍把法轮功学员的申述作为例外加以阻挠,根本就不予受理。但是通过对普通案件的反思,再加上大法弟子持续不断的揭露邪恶、讲清真象,人们也在重新审视并衡定着关于“法轮功”的问题。

我想这些都不是简单孤立的偶然事件,其背后必定有着必然的联系。师父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1]站在正法的角度上来看,我认为这就是国内外大法弟子连续五年来,顶着压力、不畏生死的证实大法的坚定的心所促成的,是天象的变化在人世间的展现,目地是一方面清理着人世间那些“没有利用价值了”[2]的世间恶人的同时,一方面奠定着“未来法律健全社会”[3]的法律基础、道德基础、人心基础和民众基础,是为将来“全民都来反迫害”[4]做准备的。

2、正确对待修炼

在经历了这场史无前例的邪恶迫害中,我们有多少大法弟子被“超期羁押、刑讯逼供”,被“非法关押、非法判刑”,有多少大法弟子被迫害得“致残、致死”,被迫害得“流离失所、家破人亡”。“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5]”,大法弟子的“基本权利”遭到了最严重的践踏。

但是,即使在遭受这样残酷迫害的严重形势下,我们依然凭着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走了过来,以我们的和平理性感动了天地、感动了世人。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做了我们应该做的这一切。然而我们要明白,这决不是一场常人对常人式的迫害,这是旧势力指挥下的邪恶生命对修炼者的破坏性考验,是大法所不容的。面对这场无理的迫害,我们不应该消极承受,“也不要抱着承受迫害因此而修得高的错误想法[4]”。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大法与大法弟子是反迫害的,这也是身为大法弟子的责任[4]。”我们应该坚定的走出来,抵制邪恶、揭露邪恶,将它们的邪恶本性和变态嘴脸曝光于天下,让所有的人都认清它们迫害的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群,早日促成常人社会中的“司法公正”为大法与大法弟子所利用,因为它本身就是大法所开创的。

3、跟上正法進程

上述所有的法律条款都适用于我们曾经或正在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作为社会普通的一员、最守法的公民,我们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立法和执法的最基本准则。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炼法轮功的人又怎么能例外呢?其实这是邪恶集团的恶意诽谤并强加于大法弟子身上的,是绝对不公的,这一点连最普通的百姓都是明白的。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责任部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组织去走访,去申述,去说明我们是无辜的,我们是被迫害的,而且迫害手段是极其残忍的。

但是,作为大法弟子,我们要清楚,我们的根本目地是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大家想一想,在这场迫害中,除了那些直接主动参与迫害的“罪大恶极之徒” [6]之外,有多少世人,特别是那些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大法犯了罪,在“镇压法轮功”这件事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沦为帮凶。但是他们也许是被救度的对象,从这一点上来看,对他们的讲清真象就显得至关重要。明白了真象的他们如果真的有了正念,“有的人会很同情,有的会用行动来支持” [6],那么这也是在给他们“赎罪的机会” [6]。这是真正的在救度他们,而且是大面积的,同时这对邪恶来讲也是最致命的,因为再也没有人去听它们的了,它们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了,也就自然灭亡了。

因此,在讲真象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揭露身边的那些“罪大恶极”的恶人恶事,让所有的人都来谴责、认识到这场迫害;另一方面又要正面的向相关部门去申述,包括以“打官司”的形式,除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外,更主要的目地还是让人明白真象、救度世人。

在正面申述、乃至上诉的过程中,那些遭受了迫害的大法弟子以及他们的亲人们就成了事件的主角,成了事件的当事人,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事件的发展与走向。但是,这些事情又不仅仅只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这是我们整个大法弟子的事情,特别是那些与之交往密切、对具体事件又充分了解的大法弟子们,更应该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那些正面申述的大法弟子,耐心帮助那些有障碍、没走出来的大法弟子从法理上明白,关心支持大法弟子亲人们的正义举动。如果我们真的做到这一点,那将形成一个巨大的正念之场,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好的。其实现在已经有很多大法弟子[7][8]及他们的亲人们[9]开始走出来,达到了很好的反迫害、讲真象的效果。如果我们更多的大法弟子参与進来,切实做好这些事情,必将带动整个社会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全面正确认识,必将形成波澜壮阔的全民反迫害场面,那就是法正人间的时刻。

虽然当前的形势还有些复杂、甚至有些地区还比较艰难[10],但是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作为大法弟子,一个伟大的修炼者,我们是不怕困难的,只要我们坚定的走下去,大法弟子的努力一定能带来常人社会的变化,一定能促成常人社会向正的、好的方向发展,因为我们就是在“创造历史[11]” [11]、在“创造未来” [11]。

另外:建议有条件的同修将有关的法律文本(如宪法、刑法、民法及有针对性的临时文件等)中的有关条款直接复印下来,合订成一本小册子,让大法弟子了解、理解有关条款的准确含义,同时在向各级部门申述中拿出来给他们看,因为他们中有很多人也未必准确了解有关规定,让他们明白他们自己或其他迫害部门的违法违纪现象,从而站在正义的一边,同情、理解并支持大法及大法弟子。

1、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2、精進要旨(二)《大法坚不可摧》。
3、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4、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5、用正念看问题。
6、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7、大陆大法弟子向法律界、政府部门讲真象经历(据明慧网,2004.06.25)
8、通过打官司形式讲真象、救度世人(据明慧网,2004.06.25)
9、还我儿子!我要儿子!──刘成军的父亲给各级执法机关的一封信(据明慧网,2004.06.15)
10、最高检察院查办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是欺骗百姓的谎言(据明慧网,2004.06.30)
11、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成文:2004年07月04日  发稿:2004年07月05日  更新:2004年08月13日 19: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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