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30日】2000年3月份,我在天安门广场用炼功这种方式证实大法,告诉世人大法好的真实情况,结果被抓進劳教所。一、由于劳教所阻止我炼功,我采用绝食的方法争取炼功的权利。在此间,警察和我谈话,对我威逼利诱,并列举了各种整人的办法来吓唬我。我也借此机会告诉他们大法修炼的真实情况,向他们洪法。后来劳教所警察的领导跟我商量:每隔两天给我找个房间让我炼一个小时。言外之意很清楚,就是不能向别人讲,实际上就是偷着炼。因为我争取炼功是要求大法修炼的权利,而不是为满足自己修炼的需要,所以我向那个警察讲“这不是一个好办法”。
当我绝食绝水到很难受的时候(嘴里发粘、发臭),负责看我的劳教犯人劝我说:你就偷着喝点水,要不你的命就保不住了,谁也不给你说出去。我当时想:现在普天的众神都在注视着我,我必须走正自己的路。我绝食绝水到第8天的时候,一个为政府做工作的劳教犯人偷偷告诉我说,警察正在让他写假材料,说等我死了之后,向外说我是自杀,以此来破坏大法。我当时心里一震,考虑后我向他们说我开始吃饭了,我要用其它的方式争取炼功的权利。
在此期间,劳教所的同修知道我的情况后,曾有过一次集体绝食(30人左右),警察当着众同修的面强行给我从鼻子里下胃管灌食。
二、我吃饭几天后,就开始晚上起来打坐炼功,当时想自己应该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所以炼功并不回避警察。每次警察看见我炼功之后就用电棍电我,当时我觉得这是过关,就不断地默背《洪吟》以使自己保持正念。有一次警察在电我的时候,电棍突然坏了。
由于我每天坚持炼功,警察又从别的中队借来了一个高压电棍,电棍一触到我,我就被电的一个跟头。当我连续摔了几十个跟头之后,警察的电棍脱手了,因为他电到自己的手了,电棍掉在地上摔坏了。
后来有一个阶段,当我晚上打坐炼功的时候,有的警察就假装没看见,有的警察看见后只讲一句让我睡觉。也就是说我在劳教所里基本上可以炼功了。可是情况很快就变了,警察找到我说:现在别的中队的法轮功学员有人要求调到这个中队来,原因是这个中队可以炼功。警察讲,如果是你一个人的问题都好说,现在这种情况可就不好办了。然后他们就用更邪恶的手段对付我。后来我想,这已不是我自己突破过关的问题了,而是整体的大法弟子突破邪恶迫害的问题了。
有一次,姓杜的警察见我炼功后,把我叫到一间没人的屋子里,用警棍狠命地打我的前胸、后背,几乎每一下都将我打倒在地,每一次我都从地上站起来。后来我想,怎么打起来没完了,于是就把腰挺得更直,心想,打吧,打死我也不怕。警察突然不打了,开始用棍子捅我,不知怎地把我的额头捅破了一个口子,鲜血滴了一地。警察才住手,此时我的前胸、后背已是道道血痕,都花儿了。这是发生在2000年春夏之交的事。
三、我在劳教所一直保持着一种态度“我修炼没有错,我不需要改造”。所以拒绝写文字性的东西,包括作业和其它与改造有关的东西。我也拒绝帮别的劳教写,因为我当时想“人就像一个容器,装進去什么就是什么”(《溶于法中》)。警察开始没有在这件事上强迫我做什么。后来我觉得同修们应该整体提高,就和同修讲不应该写那些东西,于是大家都不写了。这下警察不干了,开始采用各种手段迫害我们,拿电棍电,不让睡觉等。有一天,警察(方、林两人)把我们5个叫到电视房,打我们的耳光,一个一个地打,每一下都使我们几乎摔倒,一位同修连续不断地被打了1小时零6分钟(有劳教看了时间),最后我们几个的脑袋全都被打变形了。被打最多的那个同修的眼睛已经充血了,我的嘴和鼻孔也都出血了,鲜血滴到地上。警察并不罢手,又拿来电棍电我们。从晚上九点半左右一直到凌晨三点,两个警察一直打了我们5个多小时。打我耳光的警察在洗手时,手都肿起来了,握不上拳了。
后来管教科下令,我们几个(坚持不写的)可以不写“作业”。在这期间我又拒绝参加考试等,因此而被加期2个月。
这次挨打以后,我的耳朵后面肿起了一个大包,而且越来越大。警察由于心虚,让我去治疗,我拒绝了。当时我参加劳动是在室外篮球场上,已是冬天,凛冽的寒风吹到我身上,那个包破了,脓血不断地滴到地上、衣服上,我还是坚持着……后来滴脓的伤口开始干燥愈合。身边的劳教犯人都说挺神奇,不用医治自己好了。这时警察来“关心”我,强行给我的伤口处贴上胶布。我坚持把胶布揭下来,他们就用手铐将我铐住,后来警察觉得总铐着我也不是个事儿,就恐吓我,用镐棒儿(农村种地用的一种农具)打我、各种手段折磨我。我一直坚持要把那没用的胶布揭下去,最后姓魏的警察把我伤口处的胶布揭下来,嘴里还念叨着,“不用你揭,我给你揭。”我的目地达到了,我很高兴。
从此以后,姓魏的警察对我耿耿于怀,多次找茬拿电棍电我,打我。有一次,他把我叫到一间放被褥的屋子里,找来四个劳教犯人按住我,用布把我的嘴堵上,用电棍电遍我的全身,最后觉得我的手比较敏感,就把电棍使劲顶到我的手上,并找来姓张的警察,用电棍电我的脚。后来我的手被电棍捅破了,皮开肉绽,他就把电棍捅向露肉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该警察重复地问我两个问题:“大法好不好?”“修炼错没错?”我坚决地回答“大法好!”“修炼没有错!”那次电完我之后,我的两个手都肿起来了,像馒头,并起了很多水泡,之后在水泡处的肉一层一层向里烂,半年后才痊愈。
四、后来,劳教所又直接针对大法修炼者办了个学习班,要求半天学习,半天练队,并说在百日之内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修炼者转化。当时我意识到这是针对大法来的,不能听从其安排,就向警察说,我不参加学习班,也不练队!在练队的时候,我就站在边上看同修们在那练,希望更多的同修和我站到一起。在此期间我考虑学习班(大家坐在一间屋里)大家可以互相交流一下想法,就和同修们坐在了一起,找机会和同修交流我的想法:应该破除这些邪恶之徒对大法学员的迫害,不应该练队等等。一有机会,我就和大家一起学习经文,当学习班上放那些破坏大法内容的录音时,我就出声背诵经文。后来再练队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同修和我站到一起来了。等将近一半的人拒绝练队的时候,劳教所里针对大法弟子练队的这种形式就没有了。然后是我们修炼的人一个一个从学习班里走出来,拒绝参加学习班,最后这种学习班的形式也不存在了。
五、劳教所里有时给我们开一些会,会上有那些邪悟的人念破坏法的文章等。当时我想,台上的人在念破坏大法的东西,台下的大法弟子坐在那里无论听或不听都是对修炼人、对大法的一种直接侮辱和迫害。一次开会的时候,当台上开始有人读破坏大法的内容时,我就站起来走出了会场。会场外的很多警察好象没看见我一样,过了一会儿才过来问我,谁让你出来的?我说,里边在破坏大法,我不能在那儿呆,所以就出来了。那些警察好象觉得我应该出来似的,并没有难为我,还不时有警察过来聊两句,我就和他们讲江××集团迫害大法的事实。
六、在这个劳教所的这段时间里,警察用“打、电、不让睡觉”等各种手段迫害大法修炼者,逼着修炼者所谓的“转化”。迫害非常多,非常普遍,也非常邪恶。为了使自己保持正念,我一有机会就背法,一有时间就背。在那种环境下很难看到师父的讲法,只能这样弥补一下学法少的欠缺。
七、2001年9月份,我被做为恶警们认为的头号“反改造分子”转送到另一个劳教所,这时我悟到不应该参加劳动了。邪恶的警察利用了我们的善良,我们修炼人经常被强迫劳动到凌晨三点左右,有时甚至一直劳动到天亮,第二天早上继续干,还以劳动不好打骂我们。渐渐地,劳动成了警察迫害我们的一种方式了。所以我开始拒绝参加劳动,给警察的理由是:我修炼没有错,我不需要改造。
八、邪恶集团开始给我定的劳教时间是一年半,后来又给我加期一年(中国的劳教政策最多加一年)。我在劳教所期间顶着邪恶的压力争取炼功、不写作业、不参加考试、拒绝参加学习班、拒绝练队、拒绝参加有破坏大法内容的会、不参加劳动等。通过努力,我都做到了或不同程度的做到了。为什么邪恶之徒还能迫害我,我还没有自由呢?后来我悟到,邪恶之徒控制我是通过我的肉身,因为从精神上它已经控制不了我了。于是我开始绝食绝水,靠被动進食维持生命9个月的时间,一直到劳教所给我的加期期满(当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是加期期满不转化者,重新劳教,送其它劳教所)。在此期间,警察用各种卑鄙手段让我吃饭,电棍电遍我全身,嘴都被电的肿老高,还用自来水管往嘴里灌水等。
单位把我从劳教所接出来后送到医院检查身体,当时身高1米75的我体重只有42公斤(原来73公斤左右),心跳40多次,脚浮肿等症状,医生说再这样下去就有生命危险。这时我利用一切机会揭露劳教所里的邪恶。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领导还是跟我说,如果坚持修炼,就不能给我自由。鉴于我的身体状况暂时不能送看守所或其它劳教所,单位公安处就雇6个人看着我,限制我的自由。我仍然坚持不吃不喝,他们用输液的方式维持我的生命。一天晚上,我趁他们不注意,自己走了出来,重获自由(当时至少摆脱了5个人的监视,2个保安,3个门卫,越过一道大门)!我终于摆脱了邪恶之徒的迫害。
九、在劳教所两年半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同时也看到了很多对修炼者的迫害,由于篇幅所限,很多事情无法在这一一讲出来。出来之后,我又重新投入了证实法、讲真象中来。我开始学法、讲真象、发正念,通过学法我知道了彻底否定旧势力安排、正念清除邪恶等法理,找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对自己的经历有了新的认识,对自己以后要走的修炼路有了新的理解,悟到重视修无私、无我、无为、善等方面。
以上主要是记录了我的经历和当时的一些想法。很可能会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当时的情况很难看到师父的讲法),希望能与同修共同探讨我的一些做法和所悟法理,希望能给有类似遭遇的同修以借鉴。
十、在这期间我看到了一些昔日的同修走向邪悟,甚至有些邪悟的东西至今还不愿放弃。主要原因是有放不下的执著,不能真正做到在法上认识法。师父讲过“大法可破一切迷,可正一切人心”(《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让我们真正静下心来学法,不要以为自己哪儿都不错,一个修炼的人放不下自己认为好的东西,很可能就是有观念障碍自己的提高,何况有些我们自认为不错的可能从根本却是不符合法。让我们共同摆脱执著的束缚,精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