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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险恶阴毒的谋杀与不见血的夺命
    从南非雇凶谋杀案看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阴毒手段


    文/古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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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7月3日】6月28日晚发生的南非枪击案的表象结果是,载有五位法轮功学员的车上,只有司机DAVID LIANG一人双脚受伤,车辆受损。有些人似乎对此不以为然,好像这对于一起高速公路上遭遇黑枪扫射的严重案件来说,结果并不使人感到那么恶劣。其实,如果注意到一些细节,经过冷静的思考,就会对于其中更大的阴险有所了悟。

    * 南非蓄意谋杀案目地——车毁人亡 掩盖证据 逃脱罪责

    该案的阴险在于:制造车毁人亡的惨案,达到既杀人灭口,又得以逃脱罪责的险恶目地。

    从被凶手击中的车辆所留下的明显弹孔来看,被击中位置都是与车轮位置平行的低位;受害人DAVID LIANG双脚严重受伤,车辆受损。凶手的目标显然不是人,而是射击车的底盘、轮胎或者油箱,而不是针对人。如果射杀人的话,应是高位射击。DAVID LIANG的脚伤,是由于低位射击造成的,具有极大射杀力的AK47枪王的子弹穿透了车体。

    当时法轮功学员的车以大约100—110公里/小时(约65英里/小时)行驶在限速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上, 凶手低位射击的目地显然是要打爆轮胎甚至油箱,从而使车子在高速行驶状态下,产生滚翻、起火甚至爆炸,最终车毁人亡,并从而掩盖枪击证据。

    南非警方在极其慎重处理的前提下以“蓄意谋杀”立案展开调查,显然是事出有因。

    尽管雇凶谋杀的险恶阴谋没有得逞,但是透过对种种事实的理性分析,人们可以看到其中背后那个真正元凶的阴险和恶毒。

    值得强调的是,这种阴险的虐杀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学员中也很多,其中典型的手段包括灌食、约束衣和对正常人使用各种摧毁神经与肉体的不明药物等。

    * 摧残性灌食——夺走百人性命

    作为医院通常使用的灌食是一种救死扶伤的医疗手段。但是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灌食却完全不是“救死扶伤”的意义,从操作人员、执行手段、使用器具和所灌内容等方面看,完全不是人们从医疗灌食的印象去理解的那种概念了。

    野蛮灌食作为摧残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手段,在迫害中被全国持续而广泛地使用,从案发地点上看,遍及全国各劳教系统甚至医院。许多迫害案例显示,中国劳教所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灌食不是出于人道目地,而是明明白白的折磨,其中掩藏着很多的阴毒和险恶。

    灌食的操作人员往往不是医生护士,而是由若干警察或者劳教人员强行将法轮功学员捆绑起来,用刀子等铁器强行撬开嘴和牙齿,致使受害者嘴唇被撕裂、牙被撬掉、喉头严重受伤。然后用又粗又硬又脏的非医用胶皮管或塑料管,根本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从口腔或者鼻腔捅入食管,很多时候伴有反复插管,插進去、拔出来,再插進去、再拔出来,或者在插管过程中反复抽拉管子,导致口腔、鼻腔和食道损伤出血,巨痛,恶心、呕吐、剧烈咳嗽。

    所灌“食物”是超浓度盐水、生玉米面加水、辣椒水,甚至烈酒与刺激性药物。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辣椒粉撒进眼睛里、口腔中,剧痛难耐;有的食物被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有的因管子插入肺管而导致剧咳以致窒息死亡;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当场被折磨死去。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灌后都口鼻流血,腹部严重鼓胀,胃部灼痛难耐;有的被灌食后大量吐血。

    这种明显的以摧残为目地的灌食是重复性的,目地还是持续折磨,在无法忍受的痛苦中折服人的意志,以达到上面下达的“转化率”指标。

    据统计,被摧残性灌食致死法轮功学员占被迫害致死人数的10%。

    * “约束衣”——杀人不见血

    所谓“约束衣”,是一种衣形酷刑用具,此衣由细帆布制作。从前身套進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分,衣袖上有带。失去人性的警察将“约束衣”给不屈的法轮功学员穿上,将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向上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的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言论,嘴里再用布塞住。据目击者证实,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

    明慧网报道,某省司法机关知情者透露:“约束衣”酷刑和虐杀手段是由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及其操纵下的司法部推广使用的。

    2003年4月,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与司法部在河北省召开现场会,会议要求在全国劳教系统开展代号为“春雷行动”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转化行动”。在该会议上,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及其操纵下的司法部强行推广河北及山西某劳教所的所谓“转化先进经验”――即“约束衣”酷刑!要求各地劳教所必须照此办理。

    随后在6月4日,从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传出了三名法轮功学员突然死亡的消息,经证实,这是劳教所放手使用“约束衣”酷刑酿造的惨剧;6月15日又有消息透露,从4月22日起,该劳教所又有数名法轮功学员被此刑虐杀,其中包括60多岁的老人。

    据知情者介绍,各级“610办公室”对“转化”规定了硬性指标,并与警察个人的职务升降、工资、奖金、待遇挂钩,在中央“610”的指令下,各级地方“610”逼迫并唆使劳教所及其警察作恶。在虐杀事件发生后,中央“610”还明确表态:对相关劳教所及责任人不得追究。

    * 阴险施用各种有害药物 —— 数千人受迫害,十数人死亡,涉案病院近百

    明慧网2004年3月3日刊登了辽宁大连港务局一名退休职工的来函,详细叙述了被旅顺215部队精神病院注射有害药物摧残的经历,令人触目惊心。以下这些片断中详细记载了精神病院对法轮功学员暗中進行的见不得人、阴险狠毒的迫害。

    “我在精神病院被关押了四个多月,每天被药物折磨得昏昏沉沉的,并伴有恶心、四肢无力,全身水肿,整个人变了形。最痛苦的是和那些疯子生活在一起,每天上午必须和疯子到俱乐部搞‘精神疗法’——唱、跳。我每次只能坐在最后一排背法[背诵法轮大法经文内容]。

    “四个月后,科主任与我单位联系,我被单位接走。科主任一直把我送到门口,他脸上是一副愧疚的表情,我有些不解。我出去后不久,眼睛开始烂了,睁眼都很困难,耳朵内外烂得流黄水,头皮、脖子等处都烂得很重,流黄水,并且又痒又疼,钻心般地难受。这时我才明白科主任的表情意味着什么,原来,他知道给我吃了什么药,药物会导致我怎样的痛苦。

    “后来,看到网上有不少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精神病院遭受迫害,有一位法轮功学员问大夫,我与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们?大夫说,没办法,上面叫这样做的,我们不能为了你们而丢了饭碗,你们也别乱跑,跑出去也没什么用,你们出去不烂掉也得死掉,医院也没办法。

    “从2000年夏天出院就开始烂,直到现在,耳朵内外和头皮都还有几处流黄水,2000年至2002年,整整两年,烂的最厉害。我如果不是法轮功修炼人,确实就烂掉了。见到我的熟人,看我的样子惨不忍睹,了解我的经历后,都哭了,说××党做事太损了,伤天害理呀!”

    据不完全统计,滥用精神病治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遍布全国各地,数千名精神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关进精神病院、戒毒所,许多人被强迫注射或灌食多种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被施以电刑及长时间捆绑、灌食等虐待,其中许多人被长期监禁,甚者达两年以上,他们有的因此双目失明,两耳失聪,有的全身瘫痪或局部瘫痪,有的部分或全部丧失记忆,有的精神失常、痴呆,有的神志不清、精神错乱后失踪,有的导致内脏功能被严重损害,死亡者达十数人。全国各地至少有近百所省、市、县、区精神病院参与了迫害。

    从曾庆红南非雇凶谋杀案,到江氏集团在迫害以“真善忍”为修炼准则的法轮功学员中所推广使用的种种杀人不见血的邪恶手段,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清楚的看到,江氏集团以“真善忍”为敌,其本性疯狂、阴险、残暴和无所顾忌。谴责与铲除这个人类的毒瘤,不仅是世界未来的需要,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10/50057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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