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24日】李洪福,男,现年29岁,重庆市綦江县赶水镇农民。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7月因向世人说“法轮大法好”被绑架后判处一年劳教。在劳教所因为拒绝接受所谓“转化”,坚持“真、善、忍”信仰,于2001年6月被无理延教9个月。2001年12月中旬。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华直接叫6~7个吸毒劳教人员毒打李洪福。他们把李洪福从舍房里脸贴地的拖到操场上,按在地上,脱下鞋袜,把袜子塞進嘴里,用鞋底打脸颊、头部;用脚踢胸、腹、腰、两肋,踩背部、腿脚和手臂等,打得李脸部肿胀完全成了一个乌黑的球形,多处内脏器官严重受伤。然后他们把李洪福拖進“严管组”由吸毒劳教人员邓平、刘红光、郑伟等進行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折磨和殴打,白天罚站,晚上不准睡觉。致使李洪福出现严重呕吐、肚子肿胀、剧烈疼痛等严重后果。送到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抢救,中队警察对医生撒谎说是生病住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的主治医生检查后一针见血指出:这肯定是被殴打的伤。在医院里李洪福基本不能進食,靠输液维持生命。劳教所怕承担责任,强迫李洪福家人将其接回家。出院时李洪福体重只有40多公斤。
回家后,他经常呕吐、腹痛,肚子肿胀,進食量很少,生活不能自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里人为其凑了7000多元,在綦江县人民医院治疗一个多月后因无钱继续治疗出院。至今李洪福身体仍然十分虚弱。右手肿胀里面已经化脓,不能动弹,只有左手吃饭做事,生活来源全靠父母亲和妻子供养。
直接参与迫害李洪福警察主要有:刘华,李其伟,肖兴明,田鑫,王成等。
迫害李洪福的吸毒劳教人员主要有:何卫东、邓平、刘洪光、郑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