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23日】2003年7月,我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遇到一位20多岁的女孩(犯人),她长得很漂亮,只是左臂上部一条长长的疤痕令人看了恐怖。我问起疤痕的来历,她说是一岁多时烫的,本来没有这么大。突然她想起了什么说:“对啦,我看见过你们在天安门自焚的那几个人。”我很惊讶:“你怎么看到的?”她说:“那时我正好去积水潭医院给疤痕做手术,去手术室必须得经过一条特殊通道。”“为什么叫特殊通道?”“就是禁区,严禁通行。经过那儿的病房时,隔着玻璃看见了那几个自焚的人,她们根本不像电视上演的那样,都跟正常人差不多,当时她们正说话呢,门口还有保镖。”我问:“为什么要有保镖啊?”她说:“挡记者的,不让记者采访。”“你认为她们是法轮功吗?”“说是练法轮功的,我只是奇怪电视上为什么把她们演成了那个样子,她们也没烧成那样啊。”
听她说完,我很难过。这些被利用的自焚者,她们万万没有想到排完戏还要被灭口。沉默了片刻我问她:“你想过没有,如果她们真是法轮功学员,记者去采访对江泽民等不正是个好机会吗?全世界的记者都来才好呢,那样全世界人不就都知道法轮功在自焚了吗?就不用江泽民亲自到国外去宣扬了。为什么挡记者?因为自焚者不是法轮功,一采访不就露馅儿了吗?”她猛醒:“哎呀,我真没想过,可不是嘛。”我说:“连你看到她们前后不一的都没想一想她们是不是法轮功,那些看了她们化妆后表演的老百姓就更容易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