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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国会不会被起诉?”
文/郑岩

【明慧网2004年7月19日】近一段时间来,一些大陆官员出国时接连在海外被法轮功学员起诉。对此,大陆有些人开始制造舆论,说法轮功是“骚扰”,有些官员担心自己出国也会受到同样对待。其实,这是对情况不求甚解,轻易相信了“官方内部信息”造成的误解。

* 都是什么样的大陆官员会被和将被起诉呢?

首先,冤有头,债有主。被起诉的都是江泽民小集团的骨干以及不同级别的打手。这些年来他们都为了自己保官、升官发财而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这些人得以升官都是因其在迫害法轮功中“大有作为”而受到江泽民的赏赐,他们的顶子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血泪和苦难,他们的另一特征是在迫害之余的行为也都充满了贪污腐败。对这些,其实所有被起诉的官员人人心里揣着明白——自己对法轮功干了什么自己很清楚。

* “骚扰”?

至于他们“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说什么自己受到了“骚扰”,这只不过是其惯于流氓无赖行为的部分表现而已——自己坑人害人甚至伤及人命之后还要反咬受害者一口,这正是流氓无赖(“无赖族”)的主要标记之一。

* “我出国会不会被起诉?”

明白了上述两点,每个大陆官员基本上都可以自己回答这个问题了——自己到底在这场迫害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身上是否担着人命案?手上是否沾有法轮功学员的鲜血?你是不是靠在镇压中投机而受到江泽民小集团“提拔”的?

如果不是,你根本不用担心自己被起诉;如果是,被起诉是你自己行为的后果的体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没有人可以欠了人命而不承担其后果,没有人可以肆意迫害修炼人而不遭人谴天报,因为每个人自己造的罪业最终都得自己去消,只是报应的形式会有所不同,报应的到来有早有晚而已。

其实,法轮功学员以真善忍为原则修炼心性,是非常讲原则、明善恶的。有些因积极参与迫害而被明慧网“恶人榜”曝光的警察和地方官员,在终于明白了真象之后转而保护和帮助当地法轮功学员,以补救自己过去在迫害中犯下的罪过。其诚意和弥补行动经当地法轮功学员证实后,他们已被从“恶人榜”上除名。这样的例子并非仅一两例而已。有的政府高级官员1999年4.25之后曾屈服于江泽民的淫威而默认镇压,在迫害中起到了负面的作用,但后来在事实和良知的作用下不但彻底洗手不干,而且走上了修炼之路,这样的人法轮功学员也本着与人为善、不计前嫌的善心,放弃了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因为追究法律责任不是目地,目地是扬善除恶,制止迫害,让真善忍在人们心中占据应有的正确位置。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3/50579p.html)

发稿:2004年07月19日  更新:2009年04月30日 19: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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