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9/79726p.html |
给死难同修家属等有关人士的建议书 |
【明慧网2004年7月19日】鉴于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今年五月到明年六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 - 建议大陆大法弟子,家里有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家属依法,都去上告; 我本人是99年7.20非法迫害后第一批被抓的学员,放回家后被地方党委、街道居委会、公安派出所警察看管了三年多。2002年夏天看管我的警察换了人,新来的警察要送我去学习班,也就是洗脑班。由于我正念正行、据理力争,旧势力没有任何借口把我带走。虽然,我没有被酷刑迫害,但是,地方党委、街道居委会、公安派出所警察,他们的违法行为对我依然是迫害。因为,我们修炼是合理合法的,对此任何形式的反对都是对大法及弟子的迫害。被抓、被打、被杀是迫害,没有被抓、被打、被杀的也是迫害。 我个人认为,这是正法洪势推动到了表面的体现,才有这样的天象,用人类这一层的法——法律,在人世间开始除恶。我们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的讲清真象,帮助人们认清正邪,在这个过程中清除邪恶、清除迫害,已达到更广泛的救度众生的效果。 建议铲除邪恶过程中整体配合好,具体事做好。 |
成文:2004年07月18日 发稿:2004年07月19日 更新:2004年07月19日 11: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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