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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侨报和星岛上诉庭辩结束,法轮功学员向纽约司法界全面讲真象(图)

【明慧网2004年7月18日】(明慧记者唐风纽约报道) 2004年7月16日上午,纽约法轮功学员控告《侨报》和《星岛日报》侵犯人权及诽谤罪一案在联邦上诉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曼哈顿弗利广场40号)顺利進行了法庭辩论。听取庭辩三位法官是普勒法官(Hr. Rosemary S. Pooler)、萨克法官(Hr. Robert D. Sack)和纳基法官( Hr. Reena Raggi)。 庭辩于10点40分左右开始,進行了约50分钟,原告法轮功学员提出保留起诉权以及修改起诉状的请求,法庭将在六周内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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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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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师山姆.以兹瑞尔(Sam Israel)和韩淑慧( Lana Han)

* 原告律师表现出色

庭辩开始,原告律师山姆.以兹瑞尔(Sam Israel)和韩淑慧( Lana Han)先后从此案法律上适用的法规和两家报纸对法轮功的诽谤迫害向法庭陈述了此案的实质:《侨报》和《星岛日报》几年来密切配合中国政府在海外以舆论方式诽谤妖魔化法轮功,对纽约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造成了直接伤害,包括纽约华人社区对本地的法轮功学员产生仇恨和误解,使其在华人社区被排挤、歧视,甚至被攻击,法轮功学员正常的社区活动,例如游行和集会等,受到干扰,导致纽约地方上警局等一些政府部门不得不出面调解,等等。

当时在庭听辩论的诺拉.帕克先生表示律师山姆.以兹瑞尔陈述和回答法官的问题时,有理有据,思路敏捷。律师韩淑慧面对萨克法官的节节提问从容冷静,沉着的把此案的实质——中文媒体配合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把诽谤言论输出到海外,对纽约社区的法轮功学员造成了直接的严重伤害——告诉了法官。

律师韩淑慧对记者表示中文媒体利用美国的新闻自由在华人社区煽动对“真善忍”这个信仰的仇恨,已经堕落成江氏集团一个舆论打手工具,这已超出了美国宪法给予媒体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范畴,不应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庭辩当天,学员们早早的来到法庭,不仅法庭内座无虚席,法庭外还临时增加了几十个座位。

在庭听辩论的学员利维(Levi)说,法庭上正念之场很强,法官不是咄咄逼人,而是认真的听取我们律师的陈述。尽管萨克法官坚持他的问题,在韩淑慧律师的沉着回答下,他不再坚持,而是静下来听韩律师的陈辞。

* 法庭外弗利广场上的酷刑展揭露邪恶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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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两天,学员们在弗利广场上再次進行了连续两天的酷刑展

6月末法轮功学员在法庭对面的在弗利广场進行了一次酷刑展,开庭前两天,学员们在弗利广场上再次進行了连续两天的酷刑展。中午时分,人潮如流,来来往往的行人对5年来并还在持续中的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有了直接的感性认识,人们纷纷签名,拿资料,向学员询问情况。

学员在交流中一致认识到向纽约司法系统讲真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么多法律界的人士,他们一样需要知道真象,需要被救度,这个上诉案是个很好的契机。在学员的努力下,法律教授和联邦法官们在诉案進行过程中得以接触真象信息。

* 被告律师表示了解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

庭辩结束后,有学员向代表被控方侨报的辩护律师弗洛依.阿布拉汉(Floyd Abrams)解释侨报不是一个独立的媒体,而是中国政府的喉舌,同时表示他作为曾经代表争议的大律师来讲,今天为邪恶辩护是令人遗憾的,以后他自己回过头来看看也是会不好受的。阿布拉汉表示了解法轮功学员的遭遇,他在法庭上也坦承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是值得同情的。

* 法律小组的心得

纽约和新泽西的部分学员自发组成了一个法律小组,负责此案的進展并及时和大家交流。法律小组最大的心得是师父在正法中清除了大量的邪恶,学员们也越来越成熟,大家配合越来越融洽,是大家在法上的整体提高,整体正念正行的力量使今天的庭辩顺利進行。此案成立的本身很大程度上就震慑了邪恶,一年多来,侨报不再登载诽谤性的文章。

学员们利用这个案子向纽约法律界做了大面积讲真象工作,这些配合其他方面的讲真象活动,极大的帮助了纽约司法系统全面了解江氏集团是如何利用海外中文媒体作舆论工具把迫害输出到海外,進而加深他们对中国国内对法轮功的迫害的了解。

法律小组的学员表示,将配合其他的讲真象工作,继续深入持续的向司法系统讲法轮功真象,把大法的美好带给每一位有缘人。

发稿:2004年07月18日  更新:2004年07月18日 05: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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