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14日】我是2001年12月1日被吉林省白城市国安、公安恶徒绑架,非法判劳教二年,2002年5月16日被绑架進吉林省九台劳动教养所,被迫害至2004年6月1目,超期半年后被释放。在九台劳教所的两年半多时间,我亲身见到了九台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践踏人权、践踏信仰自由、践踏基本的人性的违法事实。我因此保留对九台劳教所及其所长、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刑事、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的权利。并呼吁国际社会、善良的人们共同采取正义的行动,尽早结束这场对大法徒的迫害。 下面是其违法事实及诉讼理由:
一、 精神迫害
1. 九台劳教所通过播放造谣诬陷法轮大法的录像、读诋毁大法的图书、警察找谈话、肉体折磨等各种方式,强制给大法弟子灌输反对法轮大法的思想,逼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严重侵犯了一个合法公民的信仰自由和基本人身权利。我一到劳教所就经历了这场精神迫害。
2002年7月15日劳教所开始用所谓的电视教学的形式播放诋毁大法的录像,强迫我们这些不放弃修炼大法弟子半天看这种录像,半天走队列,我在一大队(水田大队),我认为这些内容严重造假,就向大队管教提出停止播放这类录像,他们狡辩说:这是正常教学内容。我坚持不看,他们就纵容几名普教用绳子把我绑了起来,用人按着我看,并因此给我加期三个月。这次迫害持续到九月才停止。
2003年3月九台劳教所给全体法轮大法弟子开了一个会,企图每周一次用上大课的形式向数百名大法弟子宣传毒害的谎言,达到让大法弟子放弃信仰的目地,3月8日第一次由教育科科长曾凡义主讲。我当时在四大队(农业大队),我和李光石几名大法弟子当场揭露了演讲者的邪恶,及大法弟子的共同抵制,这种形式的迫害才没有被進行下去。
2003年9月,九台劳教所又以吉林省司法厅甚至国家司法部有令为借口,再次播放对大法弟子精神迫害的录像,更多的大法弟子站出来抵制,这一次我被关進了教育队严管,除上厕所外,每天二十四小时被铐在床上,连吃饭也不例外。每顿饭是一条不足一两的发糕,一勺特意多加盐已经发苦了的菜汤。一天一宿只能上三次厕所,早上四点起来坐板,晚上十点才允许睡觉,不但如此,恶警还要整天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片。
2. 大法弟子的接见亲友的权利受到控制。送進物品被严格检查,特别是很多来接见的亲友被强迫说不炼功和骂大法、污辱李老师人格的话,如发现大法弟子的亲友也是大法弟子,就不让接见。致使有的大法弟子长期不能与亲友见面,如吉林市大法弟子姜威,两年未见其母亲一面,其母多次探望他都被挡在门外,只因她也是一名大法弟子,这不是践踏基本人性吗?
3. 是凡不按劳教所要求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每个月都要被加期几天,我最多一个月被加期10天,到释放累计这项被加期三个月。一切抵制邪恶的行为也成为劳教所给大法弟子加期的理由,如绝食抗议的人不分缘由被加期三个月。
二、肉体折磨,对大法弟子的肉体折磨包括集中的强制转化和平时的打骂体罚。
1. 执法犯法的强制性转化:所谓的强制转化就是用上刑、打骂、不让睡觉等流氓手段代替法律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的一种做法。据说每次强制转化都是上边有文件,但这些文件却一直不敢公开。2002年我刚到九台劳教所时,那里刚刚搞完强制转化,很多大法弟子身上留下了残疾,松原大法弟子孙世忠更是被迫害致死。还有几名大法弟子被关在严管小号,遭受着肉体精神双重迫害。2003年3月份劳教所再次由高克、张新等几名恶警搞强制转化,但已经不敢大面积迫害,而是以办班的形式每个大队抽几名大法学员。5月13日四大队6名学员抵制打骂体罚,集体脱逃后,四大队又搞了一次强制转化,王中富胳膊被打骨折,多名大法弟子被打伤。2004年怕曝光又不死心的恶警又用更隐蔽、用更流氓无耻掩盖的强制性转化。一是用全所纪律整顿为法规依据,用把大法学员单独隔离施暴和设全封闭管大队为掩盖继续着恶行。
2. 九台劳教所从所长到一般警察很多都说过这里就是暴力机关,因此在押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管理,不管它对不对。法律在他们的脑中成了暴力。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所规所纪就成了他们打骂、体罚学员的最大的借口。2003年5月11日中午快收工时大法弟子李相作身体不适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恶警李小飞就以出工不出力为名对其拳打脚踢,我当时不在场,回场院集合时,我看到两名普教拖着李相作進来,扔在地上,李就一动不动趴在地上,身上还有血迹,我就质问谁打了他,并在站队时以不报数抵制,几名恶警、普教上来连推带打把我推到后边。我说要向所长反映,恶警王伟张狂的说,你有能耐去找江泽民。吃完饭出工,我再次要求队长给李看伤,队长王宏英叫我别管闲事干活,我坚持先解决问题否则就不干活,王即恼火,将我打倒在地,用皮鞋狠命往头上乱踢,这天下午他们没逼我干活,第二天早上,王又要我出工,我因抵制其恶行,不出工,王再次对我施以拳脚,劳教所庞师范也做了帮凶,我的左眼被手打得严重充血,晶状体都鼓起来了,二个月才消下。
3. 大法弟子在饮食上受虐待。2002年九台劳教所每天一顿粗玉米面发糕,两顿细粮馒头或大米饭,而对不决裂的大法弟子却是一天三顿发糕,每顿两块,不许别人给这些大法弟子东西吃,也不允许卖店买食品,就是必须的日用品也只能由别人代买,这种状况到2003年初才在大法弟子一再抵制下取消。但2004年后至今九台劳教所没有按国家规定的伙食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水平)执行,每天只给一顿细粮,还吃不饱。
三、 奴役劳动。
我在四大队时,每天早上6:00出工,晚上6:00收工,中午只有吃饭时间,每天要干10几个小时活,2004年我腿疼(皮肤腐烂)走路跟不上,他们就用拖拉机每天拉着我出工,干了近一个月农活。
许多学员比我承受了更大的痛苦,孙世忠、李荣显、王洪田、李玉桐等多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我们的经历就是九台劳教所及其恶警、就是江氏流氓政治集团违反国际人权公约、违反宪法和国际法迫害大法弟子信仰自由、反人类的明证。希望在中国大陆所有遭江氏流氓集团迫害的大法弟子都能写出具体的违法事实,做为审江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