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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冠军等收到传票,打人应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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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7月12日】(明慧记者唐风报道)2004年7月3日在纽约华埠独立日游行结束后,亲共侨领梁冠军、花俊雄、黄克锵和皮特黄(Peter Wong)等人接到纽约州高等法庭的传票,原因是涉嫌2003年6月23日策划和围殴和平请愿的法轮功学员。记者就此事对原告進行了采访。

    *维护正义,保障法制社会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据当时被围殴的李军和徐侃刚、黎丽等法轮功学员介绍,2003年6月23日纽约华埠怡东酒楼外,他们和一些法轮功学员在那里发放法轮功真象材料,希望在酒楼内受宴请的中国驻联合国大使王英凡等人可以将法轮功学员要求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的信息带回中国。学员遭到在场的亲江侨领梁冠军等人的谩骂、围攻和殴打,并有学员在毫不还手的情况下被打伤。当时梁冠军还叫嚣说“你是法轮功,我就打你!”,并以“打死你!”作口头语。

    当事人徐侃刚表示,美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和平请愿,表达民意是受美国法律保护的。我们在怡东酒楼外平和的请愿活动是合法理性的。在中国大陆,宪法被践踏,人权被肆虐,江氏集团迫害善良和平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他们逃脱不了正义、法律、人心的审判。在纽约华埠,梁冠军等无视美国法律,在纽约中领馆的示意下,在华人社区煽动仇恨,阻碍法轮功的合法活动,这一次公开谩骂、围攻和殴打法轮功学员是把在中国大陆无视法律,肆意践踏人权的行为搬到了纽约华人社区。我们依据法律起诉不仅仅是维护我们的权利,也是为了社区的健康发展,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轮功学员Eva说:有一天她在地铁站发法轮功真象资料,一位女士告诉她说法轮功把梁冠军告上法庭大快人心,梁冠军依仗着中领馆,在华人社区作威作福,做了不少坏事。

    *事实确凿,法网恢恢

    当时在场的法轮功学员魏璐表示,梁冠军等策划、谩骂、和围攻法轮功学员是铁的事实,证据确凿,此案一定会水落石出。尽管梁冠军在社区中又叫又跳,但都是跳梁小丑的一贯伎俩。如去年6月23日那天,他用身子挡住记者美辰的镜头,反过来说记者用摄像机撞他。今年7月3日,梁冠军把递票人的传票扔到地下,并反过来向警察诉说递票人推搡他。警察问明了情况,把传票捡起来,又递给了梁冠军,并对他说:这是给你的,你拿着。梁冠军等以为有领馆撑腰,就可以为所欲为,把这里当中国大陆,无视法律,是行不通的。

    法轮功学员建芬说:2003年6月23日梁冠军等亲共侨领谩骂和围攻法轮功学员一事不但美国国会举行了听证会,并且写進了谴责江氏集团把对法轮功的迫害输出到美国国土的304号决议提案里。纽约法轮功学员还请许多政府官员们看了现场录像,纽约各级政府官员对梁冠军等亲共侨领的真实表现很是震惊,写信给有关机构要求调查此事件。

    原告律师Lana表示:美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随便打人不能不受法律的制裁。对一群素不相识的人群破口大骂,围攻殴打只因为他们的信仰,这是一种出于仇恨的暴力行为,这种思想行为对社区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害的。法律有义务保障在美国的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对法轮功的无理迫害输出到美国来。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17/50311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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