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2/79227p.html |
黑龙江绥滨县伪法院谋陷害新富中学校长张景东 |
【明慧网2004年7月12日】黑龙江省绥滨县检察院、法院以及610不法人员图谋近日对原新富中学校长张景东進行判刑。据可靠消息,不法人员以张景东建立法轮功资料点为由,硬说他“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江××集团及其帮凶从来就不讲法律。 当张景东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非法越权的产物时,绥滨县检察院的有关人员振振有辞的说:“两高院”不是解释《宪法》,是补充《宪法》。执法人员一派胡言,检察院、法院是执法机构,根本无权“修宪”,更谈不上补充《宪法》。 2004年5月20日,法轮功学员张景东骑着新买的摩托车到县里办牌照,在县里被截下,遭非法搜身。因身上带有一张大法真象光盘和一份资料,张景东被非法关押。不法人员还到张景东的家里非法搜查,把电脑、打印机、电子书、摩托车等物品抢走;张景东的妻子也被非法拘留了近24小时。当张景东的妻子去要被非法扣押的摩托车、电脑等物品时,绥滨县公安局副局长郭继涛以这些东西是所谓的“做案工具”为由,不但不给,反而对张景东的妻子破口大骂,不让她在公安局的屋子里等。 望见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能齐发正念,彻底解体另外空间迫害大法弟子张景东的一切邪恶,窒息和铲除这一非法审判。 迫害大法弟子张景东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区号:0468) 绥滨县县委书记马志凯 办公室电话:7862233 绥滨县法院 办公室电话:7863228 绥滨县新富乡书记王佩颜(音) 办公室电话:7947001 |
成文:2004年07月11日 发稿:2004年07月12日 更新:2004年07月12日 01:4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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