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1日】2003年11月中旬,我向保安,保安是受蒙蔽很深的人,他不听真象,并电话举报,致使我被抓,公安强行将我拖上车,为了阻挡我向围观的百姓讲真象,他们匆匆忙忙的将我拖上车,非常快的送到看守所,这说明他们已经非常害怕老百姓知道真象。一進看守所,我就被大字形钉铐在大板上 ,除了两个半天被解开手铐欺哄我以外,脚铐始终不下,就这样共钉了39天。钉大板时,四肢被撑开,浑身不能动,骨头也象被硬扯开一样,日日夜夜,24小时一刻不松,夜间更加痛苦。警察又用塑料袋将我的手裹起来,只要我稍微活动一下手就会发出响声,越是不能动就越是痛苦。
几天后,我的手脚全部发肿,继而麻木,半年之后,手还是麻木的。我大声喊警察,让他们开铐,可别说开铐,恶警连松铐也不行,他们有意指使犯人对大法弟子,肆意凌辱、打骂,他们对我拳打脚踢,用非常硬的塑料底鞋狠命的抽打我的脸,我的嘴被打得出血,眼睛被打得乌紫……
11月下旬牢里已经很冷了,她们趁我不备,连续两大盆冷水,将我从头浇到脚,我的外衣内衣都湿透了,当时我,自己并不冷,但是只要一动念,马上就冻得够呛。我被强行灌食,6、7个男女一起上,用牙刷柄在口腔中使劲搅撬,使我满嘴是血,牙齿前两年已经被灌食撬掉了四颗,冰冷的稀饭残渣顺嘴淌,脖子里,头发上都是凉水粥渣,头发打结。我胳膊有伤不能上举,管教何科长还恶言讥讽挖苦,用脚故意踢我的手。
他们用软硬兼施的手段迫使牢里的犯人向我施压,我绝食警察就将牢头喊出去查问,打板子,警察还利用不让犯人接见家人来阻止我们的绝食,让犯人怨恨大法弟子,吸毒的犯人背地里可以得到警察给她的烟,只要我们绝食,警察就停止供烟。吸毒犯人明知大法好,大法学员好,也被迫打骂我们。
我60天未吃饭,人瘦成皮包骨,被拉到医院,还给戴上十几斤重的脚镣,医院一看,全身紊乱,不敢收留,但过去患过的糖尿病及各种并发症却一样也没有,我被儿子接回家中。可是回家刚过20天,身体还在浮肿着,检察院来人欺骗我说要去过一个程序,了解这个案子,而且为了让我相信他们,不去检察院,只要去我丈夫的单位。等我一去,就被早已埋伏好的便衣抓走了,他们再次将我投進看守所。一進门,又是钉大板,我被迫再次绝食,我绝食了25天,被强行灌鼻饲,5-6个男女犯人抱头捺脚,往身上挠痒,用圆珠笔很挖我的脚心,我一边要对付鼻子里的插管,一边要对付身上的挠痒痒,还要对付脚心的剧痛,我竭尽全力高度集中注意力,大声的喊出正法口诀,同时发出正念制止行恶。结果鼻饲插了20多次都没有插進去,对待挠痒我想:“不动念 ,没用。”也就不觉得痒,挖脚心的人在我强大的正念面前,他们经常跌倒,往前一冲一冲的,趴栽到我的身上。
连续灌食、钉大板,我背部的肩胛骨、尾椎骨都磨出了疤痕,浑身骨头都是深度疼痛,手指麻木,整个手肿得象个大馒头,然而更令人痛苦的是警察根本不把人当人对待,号房是双面墙大开窗,常有男警巡视,同时室内还有24小时的监控仪,他们不给我松铐,不给我上厕所,不给洗漱,不给换衣,小便只好解到被子上,衣服上,日日夜夜睡在湿衣湿被中,有时犯人用盆接,他们直接掀被子,扒衣服,致使我的下身直接裸露在监控下,没有人的一点尊严。我一次又一次向警察反映,提出自己上厕所的要求,可她们置之不理,还指使犯人打我的脸和头。
我在这样挨打和受辱后,在身体状态表现非常虚弱的情况下,公安还是不放人,在已经开出释放证明书以后,又将我再次送進精神病院。医院的医生、护士看我如此消瘦不成人样,非常吃惊,医生再次鉴定我是精神健康的正常人,绝对没有精神病,这样,在精神病院又被关了5天后,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