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704p.html |
内蒙古牙克石市洗脑班的罪恶 |
【明慧网2004年6月9日】2001年4月2日中午,正值学生放学时间,大法学员李传英、李春梅被第五派出所恶警劫持绑架,她们的孩子也无人看管。这些恶人欺骗两位大法学员,说是第五办事处书记找她们谈话,把她们骗到第五派出所后,由两名恶警严加看管。中午也不让她们吃饭,到了下午,恶警把所有五所管的几个大法学员秘密送到铁西农机中心,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即罪恶的洗脑班。 到那里,共非法关押了牙克石市14名大法学员,都是被骗劫持来的。有居住在第一办事处的张丽香、刘玉兰、李传明、肖春英;第二办事处的张丽梅;第三、四办事处的马本和、刘磊;蔬菜公司退休职工刘桂荣;第五办事处的金凤云、刘桂清、李传英、张丽艳、李春梅、还有一位姓刘的大法学员。 主谋策划实施绑架的有关人员有市委书记李宝昌、副书记王国才、政法委书记谢文忠、副书记高俊清、公安局长陈佰林、国保大队的迟树和、张清林、张士亮、刘永力、邹方林,教育局的教师董权等。由各办事处和派出所具体实施。 在洗脑班里每个房间由公安恶警和所在各办事处的人员共同看管一名大法学员,吃饭、睡觉、上厕所,他们都跟着,寸步不离,还把门窗都钉上锁上。任何人不得随便出入。在这里不允许大法学员之间交谈,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强迫大法学员看诽谤大法的录像片,孟繁海强行灌输编造的歪理邪说,教育局的教师董权极力讨好市委领导和公安局的上司,极尽全力的诽谤法轮功,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强迫大法学员洗脑,写保证书等等。并制定想回家必须做到出班的十二条规定。 不法人员为了达到给大法学员洗脑的目地,以各种利益威胁大法学员所在单位领导,“陪教”人员和恶警,以挑起他们对大法学员与大法的仇恨;他们对大法学员施行恐吓、威逼利诱等卑鄙手段,威胁大法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大法学员李传英、李春梅向市委和公安恶警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身心受益的实际情况,并告诉他们“善恶有报”是天理,这些恶警非但不听,还认为大法学员公然挑衅。由于她们坚持信仰“真善忍”被拘押至牙克石市看守所。610办主任张清林随意的给她们扣上了“反人类”“反科学”“反革命”“跟××党斗”等等大帽子。 洗脑班,实际上完全是非法拘禁,是残酷迫害无辜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洗脑班不法人员迫害好人的恶行也是对我国宪法保障公民享有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的公然践踏,是对人类最基本生存权的剥夺。 奉劝那些仍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人员,立即停止对大法学员和大法的迫害,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
成文:2004年06月09日 发稿:2004年06月09日 更新:2004年06月30日 15: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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