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7日】有一单位两处级领导,即处长和书记,在江××开始镇压法轮功时还不太卖力,因为他们都知道法轮功是冤枉的。可当镇压高潮时,单位炼功人顶着压力站出来说真话的比较多,他就认为这会影响到他的官职和奖金,所以也跟着上边又是罚款,又是停发工资,又是开除公职,又是配合公安抓人。两年后,这两个人都因经济问题被免去职务并被诉上法庭。后来因官官相护被侥幸免于起诉,作了调离本单位降级处理。一个在搬家时很多职工跑到他家门口把他的家具砸的一塌糊涂,骂他是害人的贪官,拦着他,不把做的亏心事说清不让走。另一个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让老婆来搬家,自己没敢露面,听说在另一个单位整天喝得烂醉如泥,快成了疯子。
而后来的一位新任领导是处长兼书记,能为职工利益着想,关心职工生活,职工都说是当今社会中少有的好官,他从不为难法轮功修练人。听说在原单位他就没有把自己的职位看重,为保护职工利益,上边要求把一个炼法轮功的职工开除,可他知道炼功人都是好人,硬是顶着将近三年也没有开除,那时他是科级干部。他不但没有因为法轮功问题影响了他的官职,却因实干得民心而晋升了官职。而原来那两个也没有因为按照上面的意思狠整法轮功学员而高攀,却因贪钱贪权不顾职工利益而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