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4日】我是黑龙江五常市某镇人,没炼法轮功前身体多病,肾炎、心脏病、高血压,最严重的是皮肤病,真是顽疾久治不愈。药没少吃,钱没少花,但始终不好,长达30年之久。身体溃烂,脓血把衣裤都沾身上了,吃尽了病痛之苦。95年秋天是我终生难忘的季节,我有幸喜得大法,皮肤病天天见好,医药全停,经过一年多痊愈。是法轮大法救了我,是师父救了我。
2003年春阴历二月初十,我去南门外树地捡树枝。我走到半路迎面开来一辆四轮车,我躲向路旁,四轮车直奔我来,车从我身上压过来把我压倒,车停在我身上。开车司机懵了不知所措,我爱人和我弟弟跑过来把车抬开,救出我,当时我脸被压肿了,耳朵压破了,脚骨盖碎了。当时我就说没事,我爱人和我弟弟硬是把我送到五常医院,大夫说,必须住院观察5天,每天500元,脚上打石膏180元。肇事者一听傻眼了。
肇事者是牛家南赵家店人,家境贫寒,交不起医药费,在一旁流眼泪。我当时想,我是个炼功人,这点小伤算什么,有师在、有法在不治就会自愈,我要求把我抬回家。大夫急了,弟弟生气了,丈夫也不理解。我说,我是炼功人,不会有事,如果住院肇事者把四轮车卖了也不够,咱们还是回去吧。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被抬回家。那个司机感动得都给我跪下了,他媳妇激动的说,大姐你心眼真好!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要感谢就感谢大法吧!
回家后我没吃一片药,没打一针,20多天后我奇迹般的下地行走。再一次用事实证实了大法的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