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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年来因坚持信仰所遭受的迫害 |
【明慧网2004年6月4日】我现年56岁,96年我是本着祛病健身、道德升华、做好人的目地修炼法轮大法的。得法前我身患十几种慢性病,最严重的是肺心病,严寒夏伏不能行走,气喘、缺氧,严重导致心衰,必须输氧抢救,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几十年度日如年,在病魔的折磨下使我脾气暴躁、绝望、失落,我到处求医、烧香求神,还在寺院皈依、受戒。但仍然没有解脱病苦,但是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切都有因果关系。 96年我有缘得了天书《转法轮》,他的法理博大精深,使我懂得了人生真谛,我时刻以大法“真、善、忍”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身心得到了净化,真是“枯树逢春”,我整个人都改变了,是大法给我第二次生命。 修炼法轮大法能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升华。恶者能弃恶行善,转化成好人,在善恶终有报的兑现中会有一个好的归宿。 99年7.20江泽民“一己之私”妒嫉怕好人多,编造谎言大肆污蔑、反对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抓人、打人和抄家。我作为大法的受益者站出来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用事实证实大法是正法,这是自己的责任。朱镕基总理在2000年3月份“两会”上讲:欢迎各界人士来京反映情况,并设有上访局,所以我带着希望去京上访。刚到北京前门下车,看见天安门广场有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听见恶警便衣、特务的打骂声,警车的吼叫声。恶警问我:是炼法轮功的吗?我回答:是的。立即被推上警车,竟然在国家的首都人民最敬仰的地方,只准恶警打人骂人,而却不准许大法弟子说句真话。说真话者竟遭到毒打乱骂、非法关押。 我被当地谯陵派出所拘留15天。释放那天谯陵派出所桑灵丽所长和丁献警察,把我拉到家门口时,向我要叁仟元钱,我不同意,也拒绝打欠条,也不开门。他俩急了,他们借邻居家的梯子跳進我家院内,抄家、翻箱倒柜,结果没找到一分钱,走时把彩电搬走了。从此我就成了他们敲诈勒索的对象,经常来人、或电话骚扰,搅得生活不得安宁。 在2000年6月24日,我家中来位女朋友串门,桑某某带人包围了家属院,对我行恶、抄家,摩托车被恶警李刚强行骑走,四邻耳闻目睹一切,我被非法关押了45 天,在看守所期间我曾写申诉书向有关单位反映这情况,桑某某怀恨在心,对我加重迫害。 2000年10月份一天晚上,十点多钟,天又下着雨,突然听见有男的声音急速敲门,因我独身一人,当时没开门,走出堂屋对他们说:有事明天白天再来吧,这时听见在邻居的平房上有人大喊大叫,原来又是桑某某正翻墙跳院,我立刻高声大喊,邻居把她赶走了,桑某某恼羞成怒,一会儿又派来几个年轻警察把我大门锁链剪断,冲進屋,桑某某在外面用手机指挥恶警张彬、李刚等对我行恶,把我从床上拖拉到大门外,脚被拖拉烂,流着血,我高声呼救!他们继续拖拉着我向外走,我身穿衬衣,天下着雨较冷,我满身泥水,上身衬衣被它们拖拉时滑落露出身体,在邻居们的指责下才肯放手!恶警对我赤手空拳50多岁的老人竟下如此毒手,他们身穿便衣、无任何证件,夜间私闯民宅行恶,非法拘留我30天。 在2001年元月(腊月二十四)又是晚上,恶警张彬带人直接抄家,又非法拘留我15天。释放后,在3月8日那天我在单位正在上班,单位的恶人和派出所王亚洲所长私通合谋以调解赔偿摩托车为名,第五次抓我,单位领导对我说:你别上班了,抓住你,单位也要跟着倒霉的。从此我失业了。 在2000年被拘留期间,我家的西屋两间房被大雨淋塌,我无能力修建,有房又不能回去住。为了生活只有把唯一的两间堂屋卖掉,在建材街租房住。邪恶的“610”人员在9月8日夜11点多钟第六次抓我,在好心人的保护下我才脱身。房东被惊吓,从此我流离失所。无安身之处,有时在田间地头露宿。 几年来邪恶之徒对我加剧迫害,使我与同学、朋友失去联系,与亲人不能相聚。“610”恶警为了抓我,到亲戚家里找,我家门口经常有便衣。真是坏事干绝!我为了生存,只好到外地谋生。 在2002年5月30日“610”邪恶之徒尤玉龙带人到阜阳第七次抓我,把我关押在涡阳行乐宾馆,对我進行精神折磨。八个恶警排班换岗,昼夜不让我闭眼休息,两手铐住,到卫生间都由四个女恶警严管看守。王久山和石新民用污言秽言对我進行诽谤,道德败坏,毫无人性。他们逼迫强行叫我承认他们编好的假证据,我说:要命有一条,这一百多斤我给你们豁出来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要有兑现的那一天!袁磊和石新民说他们愿意第一批被淘汰,不怕下地狱。恶警袁磊,每天只给我送干粮无稀饭。但是每天从外面拿一次性杯子,又只准它们亲自给我倒开水喝,我越喝口越干燥、舌苦,胃打饱嗝,食道象刀刮一样疼痛,头脑沉重胀痛,痛不欲生。不知它们在杯子里放進了什么性质药物,手段毒辣!残忍! 我被折磨的迷迷糊糊,隐约听见他们的吼叫声!经过八天七夜的精神折磨迫害,他们用阴毒手段编造了假证词达到了邪恶的目地。6月6日下午,我被送進涡阳看守所羁押。2003年6 月13日接回亳州看守所。 几年来由于我坚持自己的信仰,非法数次关押,抄家,被迫流离失所,有班不能上,有房不能住。所以我走到哪儿,都把我被迫害的事实告诉世人,让世人知道,修“真、善、忍”无罪!做好人无罪! [编者注]2003年9月8日至9月9日,谯城区法院对十八位大法弟子進行了秘密的、不公正的审判,马玉侠被非法判有期徒刑7年。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24/52768p.html) |
成文:2004年06月03日 发稿:2004年06月04日 更新:2008年03月19日 17:1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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