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3日】江氏一伙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打着法律的名,实际上是干着踐踏法律的罪恶勾当,是政治流氓玩弄流氓手段。我妻子于2003年4月8日被他们从家中抓走,在没有任何正式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将我妻子关在转化班强行洗脑。于是,就此事我给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写信,明确指出,他们这种非法抓人、非法洗脑的行为是违反中国自己的宪法的,是违法行为,请他们立即无条件地放人。可是时至今日,一年多了,我写了一百多封信,不见有关部门给我回一封信,倒是见到610办公室来人威胁要抓我。针对此事,我又给国内有关法律专家写信,在信中我询问他们,在我国改革开放已经20多年了,依法治国的口号也喊了几十年,可是为什么在中国还会有一个与当年文革领导小组一样性质的中共610办公室存在呢,为什么610办公室可以指挥中国公安随意抓捕中国公民呢,为什么在中国大地到处还办着文革式的学习班呢,在中国,法律究竟有没有地位?
可是,没有一个法律专家给我回信,后来,我打电话找到某一个专家,他给我的回答是:他们是专家,只能做学术研究,我妻子的事情只能去找政府官员。在中国针对法轮功的事情,能管事的有权的政府官员,他们只讲政治,不讲法律,那些讲法律的专家,他们只是书上有法律,手上却没有权力,所以江氏一伙迫害法轮功学员,法律只是那些政客们手中的玩具,用做耍流氓而已。
我妻子被非法劳教后,我找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一个月后,市政府的复议决定是:维持原判。
紧接着我拿着复议决定书找到区法院,可是,区法院说:法轮功的问题法院不受理。我问他们为什么不受理,接待我的法官说,因为内部有文件,凡是为法轮功学员申诉的案子都不受理。我说法轮功学员也是人,难道把法轮功学员打死了,你们法院也不管吗?他说:不受理就是不受理,你说那么多也没有用。
于是我又找到“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所在的那个区的法院,我把起诉状递给他,他一看是法轮功的事,就说你别找我们,你去找高级法院,我说先得从区级法院开始审,因被告“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就在你们区,我不找你们找谁?他们说,为法轮功申诉的案子我们不能接,除非上面同意让我们接。我说你们不接,得给我写个证据来证明你们不接这个案子,他们说这样的证据不能写,不接就是不接,没有什么好说的。
我又找到市法院,并说明区法院,都不接这个案子,所以我只好找到市法院,接待我的那个法官,一看是为法轮功申诉的案子,就到里面去请示,请示出来后,通知我说,起诉状他们先收下,等他们商量怎么办再通知我。
在中国,老百姓也是生活在蓝天下,也是人生活的地方,也有法律条文,可是中国的政权却被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给强占了,中国的法律被江氏流氓集团给践踏了,致使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广大的中国人民,置于江氏残暴政的恐怖之中。
让善良深入人心,让恶人的恶行曝光。救救在中国的那些法官和警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