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29日】佳木斯市望江镇新立村惠光民一家三口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当地恶警的残酷迫害。惠光民被非法判三年劳教,其妻被非法判七年,就连持有国家发的残疾证、按国家规定不能被劳动教养的儿子也被非法判了三年劳教。 2002年4月10日下午4时,正在望江砖厂干活的惠光民被几个陌生人叫出来,说是有活包给他。出来后,惠光民发现情况不对,这些人不容分说,硬把他推上车拉到家。到家时,一名便衣警察正在惠光民家翻箱倒柜,把衣服扬了一地,被褥扔了一炕,弄得满屋乱七八糟,后院来串门的邻居想回家也不让走。其中一名警察问他一家三口还炼不炼了,他们说,这么好的功法能不炼吗?没等说下句话,那个警察头儿和其他几个人把他家里的电视机、VCD、两台录音机、耳机、连同真象资料全部装上了车,并推推搡搡的把他们一家三口人也带上了车。
这伙恶警把他们三口人拉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带到内保科,一个拿摄象机的人现场录象,一警察问:“你们家有没有钱和车?”当听到他们家什么也没有时,另一警察说:“没钱就完了,你们就别想回家了。”然后把一家三口分开,一人一个屋扣在暖气管子上,恶警们就走了。到晚上10点多来了四个警察,他们开始喝酒,喝完酒问惠光民还炼不炼,惠光民就讲了一家三口炼功以来的受益情况:孩子先天性脑瘫,一天抽一回两回,炼功以后不抽了;妻子常年卧床不起,惠光民本人患肝炎、关节炎,夫妻俩炼功以后彻底痊愈……没等说完,这群恶警把皮鞋脱下来打惠光民的头,有的揪头发,有的用鞋跟踹他的腰,打累了,又把他扣在暖气管子上。
第二天,他们的迫害升级了,把他们一家三口交给刑警队,每人一个屋开始用刑。恶警把惠光民的双手反扣吊起来(此刑叫“背铐”,还有“吊铐”,时间长了导致人残废),用烟熏他的鼻子,用肮脏的内裤往头上套,直到他的双手失去了知觉才把人放下来。这还不算,这群毫无人性的恶警又把他摁到束缚椅上(用铁特制的,人坐上后把前面的门一关,腿被卡死,双手被铐在前上方两边固定的手铐上,一动也不能动,警察内部叫它“死人椅”,专用于不放弃信仰的人,被迫害者坐上十天半月,腿肿臀烂肢体残废,极其残忍),用电棍电头、脖子……无处不电。就这样,迫害长达二十小时,恶徒们什么也没有得到。(惠光民的妻子和儿子也遭到了同样的迫害)。
后来,惠光民家三口被送進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的58天里,恶警们从这一家人口中仍然什么也没有问出来,就把惠光民与儿子判了三年劳教、妻子被判了七年劳教,送到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惠光民与儿子在佳木斯劳教所里,恶警对他们开始强行转化,每天强迫他们坐18小时的小凳,凳面上有凹下去的小格子,坐时间长了肉分成块,陷在格子里出血溃烂。坐凳期间一动也不能动,稍一动就遭到恶警的毒打。
劳教所里每天都播放污蔑大法的录象、广播,不听不看就不让睡觉,坐束缚椅。惠光民的儿子患有先天性脑瘫,有国家发给的残疾证,按国家劳教委规定,象他这样的残疾人是不能劳动教养的,而这群无视国家法律的恶徒们不但不放人,还把人往死里折磨。大队长刘洪光恶狠狠地说:啥时把你折磨得奄奄一息,啥时放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