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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炼功做好人,我被非法关押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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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6月29日】1998年的5月3日,我和我爱人在绵阳体育中心擦皮鞋。下午5、6点钟,我爱人突然得重病,心里发慌,我就带她到绵阳卫生局医院去找医生看。医生说:她病情非常严重,你明天早点带她来打个B超,我们才好对症下药。

    第二天一早,我就带她去医院,结果我们早到了,医院还没开门,我们就在卫生局那条街往前走,大约走了二十来步,看到花园里很多人在炼功,花园外边的一条黄色横幅上写着:法轮大法,义务教功,不收费。我很快走近横幅,详细的看了下边的介绍,我就下定决心炼法轮功了。那时我也全身是病,我懂一些中医药,长期都买药在家吃,一年下来,至少也得100多元,解小便非常困难,刺痛、痔疮、脱肛、失眠、吃不下饭、面黄肌瘦,有气无力。当时那边花园的人已炼第五套功法,这边花园的人在炼第二套功法。我就去仿照他们的动作做抱轮,动作没做对,其中一学员看到了,就主动到我身边很热情的教我。

    炼完后,大家都停下来,给我讲他们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了,全家都和睦了,等等。听了他们的亲身受益,修炼后得到的好处很多,更增加了我修炼法轮大法的信心。他们非常热情的借《转法轮》给我看,我当时就请他们帮我买书,钱都没给。第二天我去炼功,同修就给我带来了新书。书上定价12元,帮我买书的同修只收了我8元钱,我硬给她12元,她们坚决不收,对我说她们只花了8元。炼完功分别后,我和我爱人就回体育中心擦皮鞋去了。我们也没找医生看,也没买药吃,我爱人的病也神奇的好了,我全身的病也突然减轻了大半,精神也更好了。从那以后,我就每天坚持和我爱人早晚到花园集体炼功。

    记得有一天收录机放不响(收录机、充电电池也很贵,都是辅导员自己掏钱买的)。一学员就近又一个人收几毛钱合起来买一个新的,钱收起来交给了辅导员,回去后想起师父讲的话:“各地法轮大法辅导站,是专一组织辅导修炼的群众性实修组织,坚决不搞经济实体和行政机构式的管理方法。不存钱、物,不搞治病活动。松散管理。”(《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第二天早上集体炼功后,辅导员就开始一个人几毛钱退给每个学员。没有少退一个学员。

    一直坚持集体炼功到1999年的七月前,我能双盘坐三个多钟头,我爱人也能双盘坐45分钟,我全身的病好了,原来的驼背伸直了很多。

    就在七月的一天早上,我和爱人一起去花园,看不到学员炼功,却看到警车停在花园外的公路边,车上坐满了警察,直对着花园,花园外的几个法轮功学员看我往花园里走,就给我打招呼,我过去后,就给我说:政府不许炼法轮功了。我当时就说:政府是不是有精神病,这么好的功法,教人真修向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永远不参与政治,怎么会不让人炼了呢?好人多了难道不好吗?

    从那以后,我爱人就停止了炼功。但我更坚定了信念,白天干活,晚上炼功学法。

    七月的一天,绵阳南河治安室黄主任找我,说什么为了挽救我,当时就没让我回家,叫另外两个治安室的和我一起,到我租房的屋里,抄走了一些大法书、讲法带、炼功带,扣押了我的身份证;还对我说:再炼法轮功就要关班房。绵阳南河坝的景上芳就是因为炼法轮功被关在派出所,一天只吃二两粮,大小便都是在那一间小屋里,臭不可闻。最后放了我。

    我回家后继续炼功学法,并给他们讲:师尊教我们要做一个好人,真修向善,用“真善忍”的标准衡量自己,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别人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你不原谅你的敌人,你就圆满不了,自杀是有罪的等等师尊给我们讲的许多法理。

    一次在休闲广场茶园里,政法部主任焦阳在奇乐茶园喝茶,叫我给他擦鞋时问我:你还在炼功学法没有?我说:这么好的功法,我怎么会不炼了呢?他问我天安门广场自焚的事,我很详细的给他们一桌人讲了真象,并结合给他们讲了很多很多真象,是政府错了,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中的好人。

    焦阳当时没有理我,之后他给南河治安室打了电话,说我还在休闲广场宣传法轮功。南河派出所扣留了我,强行从我租住的屋里抄走了大法书,把我强行送到了绵阳园艺看守所。由于我身上无钱,被关了15天禁闭,一天只准吃一顿饭,一碗稀饭和一个馒头,后释放了我,我继续回休闲广场擦皮鞋。

    中央开十六大会议,金华派出所警察又到绵阳来,我继续给他们讲,他们把我骗出休闲广场,强行将我送到金华派出所,后来又将我送到射洪看守所关了我60天,金华派出所对我的多次迫害,使我失去了工作。(南河休闲广场是我定点的擦鞋点,我每月给他们交100元的管理费,就因为这两个月被关,休闲广场以每月50元的管理费承包给了别人,从那以后,我就回了老家。)

    下面回头谈我第一次坐监狱,也是最久、最严重的一次迫害。

    2000年12月25日我自备了1200元钱从绵阳乘火车到北京。12月30日吃了早饭,乘出租车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这是我最难忘的一天,见警察盘问了很多游人,也目睹他们抓了很多人,男的、女的、老人、年轻人、小孩,这些人也不象坏人,有的好象是无缘无故就被带走了。就在这天,也就是30日的晚上,我们一排很多人一起坐在广场的外边耍,有好几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就过来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挨个的问,我没理他们,也有很多人没理他们,不多会就开来一辆警车,把这一排人都逼上了车,车开到一个很深的巷子口,才见满巷子都是抓来的人,巷子两头全是警察,将车上的人全部赶進了巷子,挨个对他们强行搜身,稍有对他们不满的、不让搜身的,就皮棍猛打,稍一动就见他们胡乱打。很多人被打得头破血流,满身满脸都是血。

    当晚警察们就用大客车,大约好几十辆,把这些抓来的人逼上车,全都装得满满的,不知开了多久,把我们送到一个不知什么地方的监狱。我们被关進一间很大的屋子里,关不下了又关到另外的地方。我们那一间大屋关得满满的,老的、少的、年轻的、小的、男的、女的,还有两口子带着不到一周岁的小孩的,都关在了一起。这些人全都没吃、没喝,不满周岁的小孩饿得放声大哭。满大屋的人叫了起来:大人可以,不吃不喝;小孩无罪,也关着不吃不喝,你们还有人性没有。又有很长一段时间后,才来人把门打开,叫那小孩的母亲带出去给小孩喂完饭后又被关了進来。

    第二天早上,也就是元月1号,满屋的人都被强行排队、一个个照相、取指纹,再用车把我们分别转送到各个公安局、派出所。他们用汽车把我和几个人,转送到了北京昌平派出所,到派出所就叫我们下车。派出所警察对我们强行搜身,在我身上搜出了280多元钱。他们把我的外衣,毛衣、毛裤等,强行扒下,摔在地上用脚踩,并用手铐把我铐在露天的一棵大树上,一警察把手铐得很紧,让我脚尖踮起,踩在一石头上,全身只穿了贴身的衣裤,我当时什么也没想,闭着双眼,只听狂风呼啸,山摇地动。

    几个钟头后,才听到有人在我不远处说:“看嘛,冻死了。”我听他们说冻死了(其实我一点寒意也没有,因为我心很静,大法的威力就体现在我身上,是师尊替我承受了吧。),我就大声背《论语》、《洪吟》、和师尊教我们要好好学的一些经文,就又听不到一点其它的任何声音了。不大一会儿,来一人打开我的手铐,把我放下来,他也能看出我连一点寒意也没有,对我说:我知道你们是好人,我知道你要说法轮大法好,你怎么说我们就给你怎么写,你说了我们就把火车票买了,把你送到火车站,你就自己回去。结果他们骗了我,他们给金华派出所打了电话,金华派出所三个人坐飞机到昌平派出所接我。金华派出所未到昌平之前,昌平派出所的人用从我身上搜到的280多元钱,给我买了方便面,在昌平派出所我照往常一样炼功,而炼功时间更长,派出所的人就说:大爷,你不炼了吗?你吃不吃饭,喝不喝水?我照样炼我的功。

    金华派出所警察到昌平后,就指着我恶狠狠的说:你把我们害惨了,回去后你才认得到。我马上就说:“就是听到说金华和遂宁、射洪炼法轮功的最少,整得最凶,我就要亲身体验,看你们有好凶。”他们就再也没说什么了。他们和昌平派出所办了转交手续,把我的剩余的钱当着我的面转交给了金华派出所,金华派出所就没给我带手铐,带我乘出租车到遂宁驻北京办事处,不知有多远,下车后,金华派出所的人东问西问,还走错了路,很晚才找到了驻京办,当晚我和遂宁十几个法轮功学员同住一间大屋里。有一个50多岁的男学员被恶警用高压电棍电得满身都是鸡蛋大的亮水泡。办事处的人都说:这些警察怎么这么恶,怎么会这样整这些老百姓(因遂宁十几个学员都是农村的)。办事处的人对我们都很善良,当晚叫人给我们煮的面,叫我们大家慢慢吃饱,一个人还是两床被子,睡眠也安排得很好,晚上和遂宁大法弟子还集体炼了功。早上在办事处吃了早饭后,派出所买好了火车卧铺票叫我和他一起走。就和遂宁大法弟子分别了,可惜我们互相没通姓名,回想那晚我们是多么的亲密,就像一家人一样。

    在火车上,派出所的警察看其他的法轮功学员都戴了手铐,就指着我说:他们都戴了手铐,你也要戴。我大声说:“我是好人,我就不戴。”派出所的人说:别人都戴了,你不戴就不行。我说:我就是不戴,戴了我就要宣传法轮功。他们给我戴上了手铐,于是我大声的在火车上当众讲法轮大法好,我亲身受益,全身病好了,学大法后,思想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所有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师尊教我们真修向善,教我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自杀是有罪的,给大家背《论语》和师尊的一些经文。周围的人都看着我认真的听我讲。派出所的人就用手用力掐我手腕上的手铐,我一点感觉也没有,我越是大声的讲。最后,他们给我打开了手铐,我清净的睡觉了。

    不知是元月的几号,火车到绵阳已经很晚了。下车后,他们带我找到饭馆吃了晚饭。他们给金华打了电话金华派出所开车到绵阳来接我们四人,当晚到金华已经是深夜了。到金华后,他们把我铐在派出所门前的一棵树上,还有丰隆的一个小偷反铐在另一棵树上。派出所的人全部出动,围着我拳打脚踢,用高压电棍电我身上一点感觉也没有,他们看我不吭声也不动(当时也是只穿贴身的秋衣秋裤,外衣、毛衣也是扒下摔在地上),又用凉水从我头上淋下来,又电我,只听火花啪啪的响,又听电我的拿电棍的人“哎哟”了一声,他们就没电我了,就给我戴上手铐,关進了又脏又臭的一间小监室里。我的外衣、毛衣被他们摔在监室外露天的天井里,我全身的秋衣秋裤全都湿透。听派出所所长王智斌说:明早起来你不凉,我说你有神。

    第二天早上,他们把我放出来问我之前,给派出所煮饭的人说:昨晚电棍都电不到。煮饭的用高压电棍电我的手(当时戴着手铐),我仍一点反应都没有,鼓着眼睛看着他,只见火花四射,啪啪的响。写材料的人来后,就问我来龙去脉,我给他们说了,他写好后就交给我看,写得不对的,加重刑期的句子,我一笔就给涂了。写材料的人说:“我写的,你还敢涂。”我大声说:“不对的我当然要涂。”我在材料上盖了指印后,他们把我强行拖上警车送到了射洪看守所。

    到看守所,看守所的人就又搜身登记后,看守所喊来的人对我又打又骂,然后把我关進了监狱。

    脚一踏進监狱的门,全监室的犯人都来打我骂我,他们全都是射洪城内砍砍杀杀的二杆子,只有我一个大法弟子。他们把我往死命的打,睡头几铺的说新来的都要过关,监室每增加一个人,睡头几铺的就叫所有的人都要去打。逼我去打的时候我不去,我就得挨打。每天强迫我们劳动,穿花,每人每天必须穿600(也就是6把)。我年龄大,完不成,他们就拳打脚踢,不让睡觉,长时间站立,蹲厕所。

    我刚進监狱,他们就问:你身上带了多少钱?说没有,他们就叫人搜出来,牢头就叫满监室的人拳打脚踢,谁不去打,谁自己就得挨打。

    除开北京监狱、金华派出所监狱,就因为我炼法轮功,光射洪看守所就关了我70多天,最后一段时间对我说要给他们交6000元钱才放我出去。他们去调查了我家里的情况后,看家里实在拿不出钱,弟兄、弟妹都为我说好话讲情。最后要了3千6百元,给他们交齐后,才放我出去的。

    以后每逢国庆、元旦、年关、中央开重要会议,又把我关起来,开十六大时,就强行关了我60天。

    我没有做一点坏事,就因为炼法轮功,坚持“真善忍”的原则做一个好人,坚持学法炼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就坐了七次监狱。对我个人的名誉,精神伤害和对全家人的精神伤害、经济损失、对我人格的侮辱,全家人物质身体的伤害,就可想而知了。

    因为我炼法轮功,全身没病了,我原来是驼背现在伸直了,身体比原来好了。我永远不忘师尊对我的慈悲苦度,永远不忘大法,永远不忘做一个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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