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26日】我今年54岁,家住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我于1997年得法。得法前乡亲们叫我“大善人”,因为我是人们公认的大好人。由于我的得法,乡亲们因我的现身说法先后有八十几人喜得大法。1999年7.20江氏流氓集团出于个人嫉妒,违背宪法,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对人民百利而无一害的法轮功進行造谣、污蔑、打压。我是大法的直接受益者,在不让说理的“一言堂”高压的情况下,我于2000年1月14日走上北京,到国家人大信访办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国家人大信访办我写了五条我的上访内容:第一,我们不是反政府,请国家总理听听我们反映的情况;第二,还法轮大法师父清白;第三,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第四,法轮功是正法修炼,而不是××;第五,给法轮功修炼者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写好这五条后,我递交给了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这时恶警围了上来,将我绑架到遂宁驻京办事处后强行送回当地,关押在县看守所。在无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非法被判劳教一年,送资阳劳教所。在我被非法关押的同时,恶警抄了我的家,勒索我妻子5000元人民币。
2001年10月19日我因发真象资料被县国安大队队长周渊非法绑架,被再次判劳教两年。在绵阳新华劳教所,由于我抵制邪说“转化”,受尽了人间的凌辱,遭遇了残酷的迫害。我被强行关進正在燃烧的砖窑里实施酷刑,俗称“抱红太阳”。三伏天外面气温达38、39摄氏度,砖窑里的温度高到能点燃香烟,头发一碰到窑内的墙壁就被烧得滋滋作响,头顶象几把锥子往心里钻,难受至极无法言表。那天“包夹”我的人被烤得昏了过去,我把他扶了出去。在当时我就想到:有师在有法在,决不向邪恶妥协!我在心中一遍遍默念:“生无所求,死不惜留;荡尽妄念,佛不难修。”(《洪吟》无存)“大法不离身,心存真善忍;世间大罗汉,神鬼惧十分。”(《洪吟》威德)
由于我的心里没有丝毫动摇,“抱红太阳”(也叫進烤箱)的酷刑并没有打垮我的意志,我走过来了。有一天,恶警指使犯人叫我下蹲走路,我坚决抵抗。他们就对我实施“下轮胎”的酷刑(将人强行放平在地上呈大字型,由七、八个力气最大的藏族犯人用手在全身部位掐、揪、捏、打,直到全身青紫、无法行走)。还对我实施扯眉毛、胡子,不让睡觉,掐脖子,在太阳下曝晒,站军姿等酷刑。尽管邪恶采取一切恶毒手段,也动摇不了我坚修大法的心!我没有背叛大法,堂堂正正走出了劳教所。
2004年2月2日,我乡政法委书记何健军(本人手机号:13320634231)指使乡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胡德江、乡派出所杨所长等人将我骗到乡政府,说谈几句话你就可以回去。当我到乡政府,县6.10和国安大队一帮人要将我强行绑架到洗脑班進行强行洗脑,我问他们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非法绑架人?他们的理由是我在劳教所没有转化,我给他们讲:“我没有犯法,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我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三年之久,刚回家三个多月,你们又要迫害我。地里的庄稼没人种,我全家人吃什么?你们已经迫害得我家不成家,你们还说法轮功在破坏家庭,究竟是谁在破坏家庭?你们乡政府领导不为老百姓说话,你们国安不去抓坏人,却天天来迫害修‘真善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你们还有良知吗?你们还是人吗?”
他们面面相视,哑口无言。这时乡政府外的围观群众议论纷纷,他们说:“陈祥明是好人。现在是什么世道啊?光整好人,放着坏人不去抓。”当我被绑架到遂宁市洗脑班后,我想起《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中的话:“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以及《建议》中说的“我建议所有正在被强迫转化的学员(没有被抓去转化的除外)向做转化工作的人揭露邪恶、讲清真象,同时告诉他们善恶必报的因果关系。”
我牢记师父的话,正念正行,时时背诵《论语》、《洪吟》及师父7.20以后的讲法。抓紧一切时间发正念,给那些所谓的“帮教”讲真象,和同修切磋。到洗脑班的第七天晚上,我想我应该做的事都做了,这里也不用再呆了,我还需要出去做证实法的事。于是我在心里给师父说:“请师父加持我,这里不应该是我呆的地方,外面还有很多工作等待我去做。”当晚我做了个梦,梦中一棵大大的黄果树上接了一个大大的核桃(黑逃)。
早晨醒后,梦境依然在眼前,我想很快就有机会离开这里了。果然吃中午饭时,王校长宣布下午到城里去“耍”(打麻将,妄图以此方式来麻醉大法弟子的意志)。在吃晚饭时,趁他们吃饭不注意,我大大方方走出了餐馆。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开火车站,到站后5分钟我就上了火车……
现在我已汇入正法洪流,尽一个大法弟子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