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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市大法弟子曹明一家所遭受的迫害


文/宁夏灵武市知情人

【明慧网2004年6月20日】宁夏灵武市大法弟子曹明,妻子女儿都学法。曹明一直在做大法工作,他的资料点被抄了两次。曹明的妻子是一条腿的残疾人,被恶警抄家时推翻在地,又把一只胳膊摔断。

曹明没学法以前得了脑血栓,得法以后,精進学法炼功,病好了。学了大法以后,几十岁的人更懂得了人生的价值,大法是让人一心向善,做个有道德观念高尚的人,明白了人要返本归真。所以就带领全家一起学,同时还带动了周围几十人跟着一起学。

1999年7月23日,一伙戴着大盖帽的公安闯入了他的家,勒索了3000元。之后就三天两头到他家去骚扰,还把曹明和他女儿都抓了起来送到了劳教所。曹明在去劳教所的车上就不停地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

曹明被劫持到了劳教所后,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劳教所的人没办法,办了个监外执行,到现在还被监视着。

2003年5月30日,一群恶警象土匪一样半夜翻墙撞入他家。曹明的妻子是一条腿的残疾人,被恶警推翻在地,又把一只胳膊摔断了。可恶警根本不管。没办法老曹一家只好借钱住院接骨,所花住院费上万元,曹家就此陷入了十分困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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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市迫害大法的主要责任人:
灵武市政保科长:张占林
指导员:杨永强
派出所:姚菊先、 石 军、杨振华
灵武市610头子:马永龙
原公安局副局长李长民已死。

成文:2004年06月19日  发稿:2004年06月20日  更新:2004年06月20日 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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