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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同学讲述莱芜技校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实


【明慧网2004年6月19日】一次同学聚会,一位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把我拉到一边:你现在可还炼法轮功?我说,当然炼,要不然,我这个癌症患者早见阎王了!看得出,老同学一脸的担忧:那你这几年可好?我说,虽然精神上受到上头的压力,但心里踏实,毕竟咱是做好人,一个正当信仰,祛病健身有啥错?老同学一听,接上话茬:你说做好人,祛病健身,我们都相信,我们单位(莱芜技校)有几个炼法轮功的人都挺善良,工作也认真,炼功后原来的病都好了,几年了,从没报销一分钱的药费,要是人人都来炼法轮功,得给国家省多少钱?就连我们单位××校长的夫人都炼过,只不过后来一镇压,不敢炼了,就剩一个叫常新红和韩玉贵的曾继续炼,这几年,可被折腾的够呛。我一听到功友的名字,就说,你给我详细讲讲,详细讲讲。老同学娓娓道来。

他说她俩曾几次到北京合法上访,每次回来都被拘留,罚款,听说一次就是好几千的罚,为此,原来的校长刘毅在职工会上挖苦、嘲讽她们,说法轮功的坏话,说的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年终测评还发动职工“炼法轮功的”不能填合格,让她俩两年测评不合格,工资不给长,被许多同事冷眼相看,听说,他们的丈夫在谎言蒙蔽下,加上受到了压力而打他们。

99年,她俩依法上访,公安叫技校派车把她俩从北京带回,并由单位派上女职工帮公安看管,弄到旅馆审讯好几天,后来被拘留20多天后,才让家人拿了3000元钱“取保候审”回家。过了春节后,大约3、4月份,她俩正上着课,单位和公安合计好后,突然把她们带走,关在学校的空房里,让单位男女职工黑白的轮流看守她俩,同吃同睡,说饭钱由她俩付。偏偏她俩还很坚强,坚决不写什么“保证书”,还继续炼,气得刘毅暴跳如雷,开会时说:不管多长时间,只要她俩不写保证,就继续看管下去!后来她俩绝食抗议关押,整整4、5天不吃不喝,分管迫害法轮功的李笃海不得不上报,请示了公安才让她俩家人又拿上3000元钱,之后放回家。

就这样,俺领导还不解气,说不写保证就在家呆着,工资一分没有。她俩一直在家呆了半年,后来学校分别把她们发配到下属工厂干体力活,常新红在校工厂干印刷,韩玉贵去了食堂做饭、卖饭,学校只发给她们基本工资。又是过了半年,学校才让她俩回到教学岗位,可没几个月,韩玉贵出去贴什么真象传单被公安抓住,送進拘留所,出来后没多久,她去不知谁家串门,被公安碰见,又被抓捕。说到这里,老同学叹了口气:唉!这年头,串门也犯法。他接着说:韩玉贵被放回后就快过年了,安安稳稳叫人家过个年吧!可谁知道第二天,单位保卫科科长刘振富叫她到办公室谈话 ,韩玉贵一進屋,就被藏在那里的公安连踢腿带拧胳膊逮了起来,送去济南劳教3年……

常新红在韩玉贵被抓的那几天又去了北京,又一次被关押、拘留,到了2000年底才放出来,又是她家人拿钱才放的。可过了年,单位通知她去上班,却与花园派出所的李什么锋合伙把她关押在单位,还是逼她别炼法轮功,吃喝费用全叫人家自掏腰包,可能常新红也受够了被关的罪,趁去饭店吃饭的机会她跑了。学校慌了手脚,找遍她的家属承诺:让她回来上班。常新红信以为真,就回来上班,结果,回来恶人就把她送去了劳教所,判劳教3年。后来在劳教所她被强迫不能炼功,导致她旧病复发,劳教所怕承担责任,就将她保外就医,放了回来。

她在家呆了几个月,开始在校图书室上班,2002年,好象十六大的时候,听说保卫科刘振富、陈茂红,还有新任书记吕振军,副校长李笃海和两个职工硬是架着常新红,把她送到孝义乡转化班。我们都很纳闷,怎么还抓人,有完没完?后来才知道,常新红回来后,因为身体不好了,又重新炼功,才恢复了健康,不知又怎么走漏了风声,叫学校知道了…………这一回,她又被关了有四、五十天,好象等到说不炼了才放回来。

老同学还向我提出了一些他弄不懂的问题,我都给他作了解答,还讲了善恶有报的道理。他听了竖起大拇指说:你们真行,以后允许了我也炼法轮功。看来我们学校保卫科长刘振富得了直肠癌也不是偶然的。

我之所以将与同学的这番对话写出来,是想让人们能了解法轮功的学员们所遭受的迫害,识破谎言。

另附参与迫害者名单及电话

柳青:13963408239 宅电:0634——5961678
莱城区610主任刘敏
莱城区610副主任张作奎
莱芜技工学校原校长刘毅0634——8808196(现任劳动局人寿保险处处长)
莱芜技工学校现校长 张延培0634——8805619
莱芜技工学校书记吕振军0634——6252908
莱芜技工学校副校长李笃海0634——8807199 (分管迫害法轮功)
莱芜技工学校副校长张云端(瑞)0634——8808909 (分管迫害法轮功)
莱芜技工学校办公室主任亓永秋0634——8806658
保卫科科长刘振富0634——8805916
保卫科陈茂红0634——8807206

成文:2004年06月19日  发稿:2004年06月19日  更新:2004年06月22日 16: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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