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13日】我是1998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得法后,去掉了几十年来的劳伤、关节炎、即将瘫痪的病态;去掉了曾在八十年代在市一医院做过脑电图左头部血少,有时跟不上造成头脑瞬间失灵;去掉了我左手臂硬实不知不觉消失了等等病痛。修炼法轮功五年来我没吃过一粒药,是因为我没病了。我又体会到了没有病痛的感觉了,慈悲的师父,净化了我的身体,大法的法理宽容了我的胸怀。渐渐的,我悟到了宇宙的法理――“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坏人的标准,这才是我们终生寻找的永恒真理。我真正悟到了、体会到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才是真正的正法。
可是1999年7.20江××一伙说假话骗人、诬陷大法。我不能只受益而不付出,那是不符合宇宙的法理。有一次我去发真象资料,被一位中年妇女看见了,我看见她去派出所去举报。我当时还有二十份真象资料,我加快脚步横过马路将真象资料发完,即往回走。这时前面迎面射来很强的灯光,我将最后一份资料放到电话亭里,没等我上马路,两部警车挡在我面前。此时我身上的真象资料都发完了,我心不跳,面不改色,什么都不怕,稳稳的从两车中间走过,安全回家。
还有一次我在放真象资料时被屋边树荫下一男子发现,他高声大叫“你放法轮功传单。”拖着我要到派出所去,接着又来了十几个打工的。其中有人说抓到了法轮功人员有几百块钱奖金,说什么的都有。我一边向他们讲清真象,一边心里提醒自己不要怕。我要离开,那个男的拖住我不让我走。这时从人群中走出来一位中年男子,他拍着拖住我的人的肩膀,把他推進房里。我悟到,在危难关头师父保护了我。
在证实法中,我要做好三件事,走好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