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单淑英是鄂温克旗大雁镇中学优秀教师,多年来,身患腰间盘突出、气管炎等多种疾病多方医治收效甚微,花费国家大量的医药费。学炼法轮功几个月后,所有的病痛无药而愈。然而自1999年7月以来,江××无视宪法,动用全部国家机器,剥夺法轮功群众信仰自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时,江氏还利用所有的宣传工具栽赃谄害法轮功,挑起民众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在谎言和强权的威逼利诱下,很多政府工作人员和警察被欺世的谎言蒙蔽,昧着良心迫害大法弟子。对学员非法抄家、巨额罚款、开除公职、绑架拘押、强迫洗脑、劳教、判刑……
单淑英也未能幸免。只因她不放弃信仰、不写所谓的“保证书”,就被政法委、“办公室”、警察及其所在单位领导三番五次的迫害。她曾多次被非法拘押,后来又被强行送入图牧吉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在那里她遭受了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
2002年,单淑英因期满被释放回到大雁,当地有关人员仍不放过她,继续逼迫她放弃信仰。警察经常半夜砸门骚扰,她被逼得从住所二楼阳台跳下逃生,从此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2004年2月,牙克石市永兴派出所恶警撬门入室抓捕单淑英,她被关押在牙克石市看守所,半个月后被大雁610办及公安秘密押回,恶人为了隐瞒真实情况,拒不通知单淑英家属和亲友。单淑英老师至今被关押于何处无人知晓,生死未卜。
《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身体好了,何罪之有?政府有什么权力强制公民放弃信仰?其实江××对法轮功的镇压是对所有中国人信仰自由和人权的公然践踏,同时也是对人类善良本性的虐杀。
大雁煤业公司机电厂职工法轮功学员王恒友(男,47岁)就是被迫害致死的。王恒友于2002年9月被劫持進内蒙古兴安盟图牧吉劳教所,在那里被折磨得极度的虚弱,不久便被迫害得卧床不起,生命垂危。直到2003年11月,王恒友才被释放。由于内伤严重,王恒友于2004年4月4日含冤离开了人世。
目前江××已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韩国、台湾、德国等国家和地区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罪名起诉。善恶终有报,面对大善与大恶,每个人的选择都会为自己的未来奠定一个基础。选择呵护善良就是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希望社会各界有正义感的善良人们能够伸出援手,帮助解救被非法关押的优秀人民教师单淑英。
大雁主要参与迫害单淑英的责任人:
矿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淑梅 电话0470-8601235
矿区公安局:姜立国 电话0470-861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