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4/73830p.html
【字号】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实
文/湖南省新晃县法轮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五月四日】我们是新晃县法轮大法修炼者,只因修炼“真善忍”,不畏强权,敢讲一句真话“法轮大法好”,却遭到了以江泽民为首的一伙人的残酷迫害和打压。下面请看发生在新晃县的迫害事实:

* 杨秀铭、伍运娣夫妻因修炼所遭受的迫害

杨秀铭、伍运娣夫妻因坚持修炼连遭拘留、劳教、停发工资、罚款等迫害,造成经济损失近5万元,给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困难:两个孩子没钱继续上学深造。女儿19岁就外出打工自谋生活。留下儿子独自在家,为维持生活,变卖了家里的电视机。

杨秀铭,县民政局大法弟子。1999年11月1日,他因坚持修炼,无故被恶人姚本友(原政法委书记)责令县政保股恶警吴祖坤带人非法抄家并抓押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被索要生活费150元。同年12月5日,杨秀明因与19名同修进京证实大法,被吴祖坤、杨建军抓回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月。被搜去现金1000元。12月22日与19名同修一同被挂牌押上县剧院台上大会批判。吴祖坤,杨建军又索要了2000元现金(无收据)后才放人。

2000年2月4日,杨秀铭因在县中山广场同14名同修证实大法,被吴祖坤,姚本友叫来公安110绑架到公安局。因是大年三十,13个同修当天被放,杨秀明被非法判劳教1年,送到长沙新开铺劳教所迫害。这期间,杨秀明因不配合邪恶,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加期1年,直到2001年1月21日才放回。

2003年8月4日,杨秀铭因贵州玉屏大龙一同修被洗脑后供出,他给贵州玉屏县同修传送真相资料与到玉屏大龙挂正法横幅,被玉屏县国保大队队长李东平等2人伙同新晃县国保大队队长姚本鑫,610李新民、姚建林(司机),还有110一名警察(不知姓名)将他从县民政局值班室强行抓捕到贵州省玉屏县看守所关押,同时对他非法抄家。他现仍被关押在玉屏县看守所遭受严刑迫害。为抵制迫害,他已连续绝食绝水20多天,生命垂危。看守所还将其双手反铐,双脚锁住强行灌食。看守所所长与一名恶警还叫嚣:死了就直接拉到铜仁火化,火化了连一点骨灰都不让你的亲人见到。

伍运娣(杨秀铭之妻),2000年2月4日。伍运娣到县中山广场证实大法被抓,当天放回。6日上午,她在中山广场巧遇4个同修再次被吴祖坤无故抓押非法拘留15天。身上的50元钱被吴祖坤搜去,被罚款4000元,被索要了伙食费130元。2000年7月初,国际人权会前,她与县城十几名同修一起无故被吴祖坤责令610与城镇派出所非法抓押拘留17天,索要生活费170元。7月20日,伍运娣再次与十几名同修被骗进拘留所关押17天,索要生活费170元。9月27日,伍运娣被骗到县老干局楼上的洗脑班。因揭露迫害,证实大法被吴祖坤、杨建军、曾竹青、曹会平强行送进拘留所非法拘留49天,索要了生活费490元。11月18日,被吴祖坤,杨建军,曾竹青强行带到怀化现身说法洗脑班,当天返回。12月28日,被吴祖坤等强行抓到怀化市洗脑班洗脑。因不配合邪恶,坚定修炼,2001年1月23日被吴祖坤等接回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多月。

2001年6月29日,伍运娣因发真相资料,被610非法拘留。因在拘留所抵制迫害讲真相,与10多个同修一同被转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了9天,有7天不让洗漱(包括不许洗碗)。7月9日下午7时被宣布送株洲白马垅劳教1年半。劳教期间,因绝食抵制迫害,坚持炼功,被加期4个多月。

* 张实樑,男,55岁。4次遭非法关押,二次被抄家,两次被非法判劳教。

1999年12月27日晚11点半钟左右,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军,公安政保股(610)吴祖坤等3人将张实樑从家中抓走,关了两天,骗取他家人交押金1700元,生活费20元。

2000年2月9日,张实樑在中山广场参与集体炼功被抓。10日被转押到看守所,遭刑讯逼供。身上带的775元钱被搜走(无收据),公安骗取他家人现金2000元(无收据)后(于3月14日)放出。

4月22日,张实樑又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劳教1年。因身体原因,家人再次交出3000元(无收据)准予所外执行。单位每月只发给待留工资200元。人身权利受限制:每天强制到单位签到2次(上午9点,下午3点),不签就开除;不许请假,不许走亲访友。单位扣发他99年年终奖900元,2000年上班红利数百元。单位受株连:一年不许升级(工资),不许评先进奖等。

2001年,张实樑写信给中共中央转呈江泽民,揭露江泽民破坏法律,利用国家机器,凭空捏造,栽赃陷害镇压法轮功,迫害大法师父与弟子,毒害众生的罪行。张实樑被国安与公安追踪,于8月6日,张实樑遭非法抄家,抓捕被送劳教。因体检有高血压,心脏病不能进劳教所,而被县610、公安非法关押了77天(除非法拘留15天的手续外,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并再次被判处劳教所外执行1年。

2003年2月9日,县610、县城镇610、公安局以有人举报张实樑在波洲、太阳山、兴隆、老晃县、县城、大湾罗、方家屯五乡镇挂大法横幅,张贴标语为由非法抄家抓人,在没有搜索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张实樑关押了17天。县610还下通知到他单位与他本人,要他交罚款4000元,押金2000元。要单位扣交。他正念抵制:正告单位转告县里,“如果无理扣钱,请县里派人陪我一起上北京”。因害怕他进京上访,单位未扣交。

此外,自99年7.20来,由于坚定信念,他人身自由被限制,正常生活遭受骚扰,工资收入受损失,家人遭受株连。

2002年10月2日晚近11点钟,镇610主任吴祖坤突然到他邻居姚新芳家打电话要110来抓他,电话没打通,他就闯进他家要抄家抓人。并威胁说:县里派出10多人跟踪监视你,只要610的章子一盖,马上就可以送你去坐牢。女儿被开除不能工作,儿子被开除不能上学。看你还坚持多久。

2003年12月16日晚近11点,吴祖坤再次闯入他家扬言:“我是610主任,我是专抓法轮功的,我是来抓你张实樑的,我这个主任就是干这个的。”还有县里强迫单位几十次的找他谈话,做“转化”工作,仅单位记录的就有二十多次。由于被非法判劳教,连续几年的正常工资升级被取消,造成经济损失上万元。女儿受株连,工作未能转正:他女儿是经单位开会研究同意以内招指标从贡溪中学代课教师招进厂的,现三年多了,因遭株连仍然是临时工(未转正)。

* 甘桥英自99年屡遭迫害,家庭破裂

99年12月,甘桥英仅为说句真话进京上访被抓。在北京办事处,她身上80元现金被搜走(无收据)。接回后被关押在县拘留所。公安恶警吴祖坤对她叫嚣:“不许睡觉!”曾竹青在旁边助威恐吓:“拿你吊半边猪。”被非法关押1个月,交高额伙食费410元,另加生活费260元。

2000年7月28日她第二次进京上访,被拘留15天,罚款7000元。同年9月27日,她被610骗进洗脑班49天。在压力下,爱人被迫与她离婚。

2001年正月初五,她在中山广场参加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交高额伙食费410元,被单位无理扣发工资600元。2001年春季,她因散发真相传单被抓。县610将她劫持到怀化洗脑班,后又关进县拘留所。在那里,恶警杨××指使犯人打她,大队长黄昌华用脚狠狠的踢她,造成她皮下出血发紫。3月23日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此后,单位停发她的工资,每月只给她生活费200元。中共16大期间,她再次被非法关进洗脑班15天,在洗脑班炼功,遭到不法干警的辱骂,并被敲诈6000元。

2003年9月17日,她在乡下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绑架,关押在县看守所,被戴上脚链手铐,并再度被非法送劳教,后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回单位上班,610指使单位只发给她80%的工资。

* 申金莲,1999年12月5日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县610拘留17天,没收现金2472.3元(有收据)。

2000年9月27日,县610用强制手段将她带到县老干局办“学习班”,强制其听、看诽谤大法的录音、录像,并逼她写保证。她毅然写下了“坚修大法真善忍,做个好人。”当天下午就被关进县拘留所。她绝食抵制5天后放回。

2001年6月29日晚9点,她家突然闯进来2个人,说是公安局的,有事找她去一下,5分钟就回来。就这样她与另14个大法弟子一样被骗进了拘留所。她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2001年7月8日送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因体检身体不合格退回。610还向其家人索要4000元才放人。家里无钱,单位也不肯拿钱(她7月份的工资已被610从单位拿走500元,说是送劳教所的路费。)她女儿东借西借才凑了3300元交了(不给开收据)。公安局吴祖坤、610要她单位在她劳教期(1年半)内只发200元生活费(退休金每月500元)。

* 姚翠平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抓,罚款

1999年12月春节前,姚翠平进京上访证实大法好,被县610铐上手铐带回关押在县拘留所,被姚本友(原县政法委书记)、杨占坤以及公安局长杨建军、副镇长张子坤,610办的吴祖坤、曾竹青,派出所所长彭××、田江山等非法审讯。说要在经济上整垮她。采用种种借口敲诈了4000元。杨占坤带领20多人,开三辆警车,气势汹汹撞进她家取钱。扬言:拿不到钱,就拆屋。(从京押她回来的路途,610姚××与另一她不知姓名的人,没给她们买车票却向乘客要车票回单位报销,谋取私利。)

2000年4月,姚翠平与一同修在农贸市场说话,被610吴祖坤、曾竹青叫来派出所警察与110强行抓上车,给她扣上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拘留15天,罚款150元。2000年7月国际人权会议期间,派出所所长彭××等人强行将她从家中抓去拘留15天,罚款150元。2000年9月,被抓进洗脑班,强行洗脑、表态。她不配合就被关进拘留所长达60天(以莫须有的罪名开了4次拘留单),遭610吴祖坤、曾竹青、杨占坤、吴继坤、田江山多次非法审讯、逼问。2001年6月29日晚8点钟,镇政法书记蒋××、派出所×××,来到她家强行把她抓进县看守所(借口说找她有事,几分钟一定送回来),后几十分钟内见看守所抓进来13名大法弟子。7月9日传达劳教通知,大家集体抵制送劳教:把监房的铁门关上后,大家一起用身体挡住。看守所大队长黄昌华,610吴祖坤、姚本星、曾竹青气势汹汹地指使20多个武警用钢钻等器具把门打烂撬开,铁门压在大法弟子身上,罗菊云受伤。恶警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把大法弟子压在地上,用绳子绑起来扔进车里强行送劳教所。

* 刘玉红县民政局一特等残废军人的妻子,4年被非法拘留5次,被敲诈高额伙食费1000多元,遭罚款等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

1999年10月,刘玉红与同修进京上访,遭恶人举报,被610吴祖坤,公安局长杨建军等人非法抓捕,搜走身上现金600元(无收据),拘留17天后,被挂上污辱性的牌子(法轮大法顽固分子)押到县剧院台上遭文革式的批斗。

2000年11月第二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遭恶警毒打。在北京被拘留一星期后,被原公安局长杨建军带人押回当地非法拘留40多天。又被敲诈7000元,还被搜身搜去70元。拘留期间,政法委书记姚本友、610办杨青林、曾竹青、曹会平、姚芳菊、杨金娥、吴祖坤、杨建军等,带着县教育电视台的记者,扛着摄影机,逼着大法弟子按他们拟定的内容污蔑大法师父,诽谤大法,并以“不配合就送劳教”相威胁。

2001年6月29日晚,她夫妻已睡,610曹会平与一警察以领导谈话为名,骗刘玉红开门,她不配合,随即来了8、9人。曾竹青一脚把门踢开,4、5人强行把她从床上拖下来,强行绑架到看守所关押。特等残废军人的丈夫见状干着急,气得说不出话来,躺在床上眼睁睁望着一群强盗将妻子绑走,气恨、羞辱交织。

* 罗菊云4年4次被拘留,一次送劳教。

2000年2月,罗菊云参与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每天交伙食费10元。期满被以杨再昆为首的十几人押送回家,他们气势汹汹地对她及她的家人说:“要罚款4000元,不然就抄家,抬东西走!”最后被勒索了3000元现金。回家5天后,她在睡觉,被两名恶警敲门叫醒,说是有点事,把她骗到公安局。当她问:“什么事找我?”时,恶警说:“因为你扰乱社会治安。”她说:“我睡觉被你们叫醒,谁搅乱谁呀?”结果,她还是就这么荒唐的再次被非法拘留了15天。同年7月的一天晚上,她和一位朋友在街上散步,被吴祖坤和曾竹青以问一下情况为由骗去无理关押15天。

2001年6月29日晚,她在剧院看戏,被欧芝丽、吴继昆等一伙8人强行推上警车,送到拘留所(当晚被抓的大法弟子有10多名)经搜身后被关进一间只有几平方米的小号里,不让睡觉、不让洗澡。第二天就与昨晚被抓的同修一起被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连续6天不给水喝,不给水洗漱(南方炎热的7月天,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7月8日,看守所恶警王某叫来两个班的武警30余人,用新的棕绳,将10多名大法弟子反绑着双手,押上刑车,送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路上,不给水喝,不给饭吃。到劳教所,罗菊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劳教所怕她死在那里,不敢收。可以杨建军、姚本新为首的610恶警将她拖回新晃仍然关进看守所,强迫她家人交了5000元保证金(无收据)才放人。

* 更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尹桂英,县农机局大法学员。99年12月进京上访,途中被非法劫回,身上的760元现金被抄(无收据)。吴祖坤非法审讯时拍着桌子恶狠狠地骂道:“我不过是看你这么大岁数了,要不我揍死你。”非法关押17天后,将她与一同上访的19名大法弟子挂上黑牌子押到全县大会上批斗。背地里逼着家属每人交2000元才放人。2000年2月大年除夕的下午,她与一同修在中山广场切磋,无故被抓捕,被敲诈2000元才放人。当时她没钱交,610办的曾竹青到她单位,当着她单位领导(局长)的面拿走了她的退休费领取存折。紧接着,又因“人权会期间”将她劫到公安局非法关押15天。

2000年7月,尹桂英再次进京上访被抓,从北京转到县公安局,被拘留了15天,又被敲诈7000元。11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期间被劫持到怀化洗脑班遭受1个月全封闭式的精神迫害。因不写保证书转化,被非法判劳教1年。2001年3月被送进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在那里,每天被迫坐在很矮的小板凳上,成天听诽谤大法的录音、录像,两尺宽的床要睡两人。在肉体与精神遭受严重的双重迫害下,被逼转化。被转化时,她懊悔的痛哭了7天7夜。

罗菊凤,个体户,在农贸市场做蔬菜生意。他为人淳朴善良,从不短斤少两,深受同行与顾客好评。2003年6月,他到鱼市乡讲真相,被恶人举报,公安派人将他抓捕并第二次强行判他劳教。

甘福,70多岁,退休教师,家住教仪厂附近。甘福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炼法轮功来,身体强健。99年7.20江××镇压法轮功后,在单位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下,甘福停止学法炼功。但他深知大法好。想继续修炼,又怕别人举报坐牢,怕单位扣发工资,怕家庭破裂。就这样一天天在极度矛盾痛苦中导致精神失常,于2004年初含冤离去。

杨先×,新晃县茶坪乡人。2001年5月发真相资料被抓。县公安局吴祖坤威胁他说:“你这么搞,要坐牢的。现在罚你3000元了事(没有收据)。”一个月后,县610办伙同茶坪乡8、9个人闯进他家。610头目说:“上次罚你的是公安局。我们还要罚你4000元,我们是有收据的。”紧接着,茶坪乡政府负责人杨遵儒说:“乡政府还要额外罚你1000元”。就这样,公安、610、乡政府共同敲诈了他血汗钱8000元。

杨冬日,女,61岁。修炼前患有严重的脑血管硬化,支气管炎、胃病、胆结石、风湿等病。炼功后,按大法“真、善、忍”标准做人,全身疾病消失,达到无病一身轻。

1999年7.20后,不许她炼功学法,她感到无处伸冤,就与19名炼功人于1999年12月进京上访(伸冤),途中被抓回,拘留15天。在县拘留所里遭到吴祖坤为首的公安610恶警的拳打脚踢,上手铐,身上的钱被没收,计1070元(所有人的钱都被搜走)。另被罚1000元,被逼写保证书。2001年农历12月27日(春节前夕),2名公安闯进她家,不让她在家过年,无故将她绑架关押了15天。同年5月,她再次在家中被无理抓走,被关押到县看守所后又被非法送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劳教1年。在劳教所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被强行洗脑。

胡林宏(一家4口,3人修炼),方家屯乡大东坪村大法弟子,因坚修大法讲真相,4年被拘留6次,被劳教2年,经济上多次遭敲诈勒索。如:99年12月25日他进京上访被拘留,一次被敲诈现金8700元。被害得倾家荡产,无法生活。现女儿胡学文(大法弟子)被迫辍学。另与他同村的大法弟子张学萍,二次被拘留,被罚款2180元;胡秀珍被拘留一次,遭罚款2150元。胡建军,被拘留一次,罚款150元。(该乡村恶人:蒲××,宫菊英,田香杉,胡林盛,胡和长,胡昌杉,陈菊花)

龙芝兰,2001年1月初进京上访,被原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军与原610办公室主任曾竹青等抓回拘留1个月,罚款7000元。强行从其工资中扣取。自2001年到现在,她连生活费都没领到一分。2001年6月29日晚10点,龙芝兰被610姚芳菊骗进拘留所再次遭非法拘留。在拘留所,他们证实大法,抵制非法关押。第二天原公安政保股姚××(女)叫来十几个110警察把她与一同被抓来的大法弟子强行送到看守所关押。在看守所,由于继续抵制迫害,看守所停水7天,不让洗漱。7月9日被劫持到株洲劳教所迫害。送劳教的路途花费(包括公差费)全部摊在大法弟子的头上,人均500元。2002年1月,610吴祖坤,曾竹青,司机姚建林去株洲白马垅出差,全部费用算在龙芝兰头上,直接到她单位拿取。

以上只是新晃县大法弟子及他们家人遭受迫害的部份事例,还有很多受迫害的例子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揭露出来。新晃县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单位是县公安局政保股与610办公室(注:610是99年6月10日成立,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望知道迫害真相的大法弟子及众乡亲提供更多的迫害事例,揭露县公安局政保股与610人员的犯罪行为,制止迫害。

让我们共同呵护人间正义,抑恶扬善,这不仅仅是为了法轮功学员自己,也是为了所有的人明真相、动善念、行善事、得善果,其中包括您。

同时告诫县公安分局与610办那些仍在作恶的人,为你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着想,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再跟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弟子,不然遭到恶报时,悔之晚矣!

附:新晃县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名单及电话:

姚本友 县人大主任(住政府大院常委楼),手机:1397456534
杨清林 县政法委书记(住沙洲路设计室六楼)手机:13874501188
吴祖坤 (住公安局大院旧宿舍楼)电话:0745-6221650
邓晓恒 公安局副局长(住公安局大院新宿舍楼)电话:0745-6227559 手机:13707458332
黄昌华 监管长 电话:0745-6224858 手机:13034865432
杨建军 (已调怀化)手机:13807458556
杨先洪 电话:0745-6227078 手机:13907453009
李新民 610办主任(住老菜场二单元四楼左边)电话:0745-6223831手机:13973073566
曾竹青 电话:0745-6227890手机:13807458877
姚芳菊 610办人员(住县委宿舍区,宿舍楼)
曹会平 610办人员 手机:13874505153
姚建林 610办司机 手机:13974534488
杨丽琴 政保股人员 手机:13874544865
彭龙云 手机:13807458907
陈水元 民政局书记 电话:0745-6225712 手机:13607453266
新晃县邮政编码:419200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48784p.html)

成文:2004年05月03日  发稿:2004年05月04日  更新:2009年08月02日 11:42:20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9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