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31日】坐落在德惠市烟草公司对过门栋左侧一单元,居住着十户人家,他们为了个人财产的安全,在前年,他们共同集资安上了防盗门,使大家能够放心的上班安心工作。然而好景不长,在2004年5月16日上午7点半多钟,突然有3个自称警察的恶人闯進楼道,也不知他们用什么卑鄙手段打开的防盗门。他们鬼鬼祟祟的爬上楼,这时居住在五楼二号一位单身女子开开门抖了脚踏垫上的土,一个警察猛然冲过去把门挤住,另外两个恶警乘机冲進屋内,各屋查看,当这家单身女子质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不敢吱声,这时这位女子气愤的开始痛骂他们,他们害怕他们这种私闯民宅,扰乱公民正常生活的犯罪行为曝光,竟撒谎说:“有人举报你炼法轮功”。然后就慌忙逃窜,其中有一个姓杨的被人认出。
这一事件的发生,这里的居民感到极度不安,我们的生命,财产无法保证了。《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在中国大陆,为什么这种穿着警服干着土匪勾当的事,时时发生呢?为什么公民的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无法保障呢?这就是人权恶棍江××所讲的“人权最佳时期”的真实体现!为什么公安部门不公安,人民警察祸害人民,就是因为江氏集团操纵下所谓执法机关,所谓人民警察都是贪官污吏执法犯法鱼肉百姓的土匪强盗,他们才是当今社会不安定的最大隐患,直接责任者。这是广大人民群众不懂法律才被恶警肆意欺辱为所欲为,但是在不远的将来,在法制健全的时候,这些人罪责难逃。公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共同抵制这场对广大民众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