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30日】聂凤彬,男,42岁,原籍绥中县叶家乡下板桥村。1999年至2003年任绥中县前卫镇派出所所长。现任绥中县市场派出所所长。聂凤彬1999年7月20日到2003年12月初在任前卫镇派出所所长期间,积极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卖命,多次勾结绥中县公安局政保科原科长王福臣、警察常维兴等对前卫镇大法弟子进行绑架、拘留、洗脑。
因他的恶行导致前卫镇大法弟子黄淑俭、靳小艳分别被非法判刑2年半和2年;李殿文、朱树春分别被非法劳教2年和3年;刘振芹、李殿文、黄淑俭、靳小燕、武宝华被送到“洗脑班”强制转化。此外,他还多次带人翻墙入室、对大法弟子進行非法抄家、克扣勒索钱财,甚至将大法弟子不修炼的亲属戴上手铐送進公安局。
以下是聂凤彬的部分犯罪事实:
一、对前卫镇大法弟子刘振芹的迫害
2000年12月28日在山海关车站,刘振芹因拒绝辱骂法轮功创始人被山海关铁路派出所不法警察扣留,前卫镇派出所所长聂凤彬带人到山海关铁路派出所后,将铁路派出所警察从刘振芹身上搜走的496元钱要到了自己手中。回来的路上,聂凤彬对刘振芹说:“你的钱铁路派出所没给我。”刘振芹说:“那把车开回去我找他们要钱。”聂凤彬听了之后没再说话、乐了。旁边一个小警察对聂凤彬说:“这回我的皮包该给我买了吧?”聂凤彬说:“给买!”又有人说:“这回咱也该‘撮’一顿啦!”聂凤彬又说:“行。”聂凤彬又回头问司机(绰号“单三”):“她(刘振芹)家条件怎样?”单三说:“行,有个商店,她老头还是教师。”聂凤彬听了马上说:“弄她点钱。”刘振芹后来被拘留15天,并被强迫交了500元所谓“押金”作为到期释放的条件。刘振芹后来向聂凤彬要钱聂推说“把钱给了刑警二大队了”,但刑警二大队队长高春祥告诉刘振芹:“根本没有这回事。”
2002年6月,聂凤彬到刘振芹家企图绑架刘振芹進兴城洗脑班,刘振芹正念走脱,之后聂凤彬仍去刘振芹家骚扰。并终于于2002年10月11日晚带着20多名不法警察翻墙入室将刘振芹绑架到了兴城洗脑班迫害1个多月。
二、对前卫镇大法弟子黄淑俭、靳小艳的迫害
2001年1月20日凌晨3点40分,聂凤彬将正在散发真象材料的大法弟子黄淑俭、靳小艳绑架,在警车里聂凤彬对二人说:“你俩一人给我200元钱,我就放你们回家。”遭二人拒绝后,聂凤彬给当时的绥中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王福臣打电话索取奖金:“我这有俩人,你快过来吧,一人奖3000,俩人5000就行了……”
王福臣赶到后,带领政保科的张希文、田××、司机任××、常维兴和前卫派出所的揣宏伟(男、30岁左右)对二人進行了非法抄家。揣宏伟以前卫镇的名义给上述几人分了2只鸡。两名大法弟子后被分别判刑2年和2年半,送到了大北监狱。
2003年4月在大北监狱受尽折磨的黄淑俭到期释放后,聂凤彬又多次到她家骚扰,并长期扣押黄淑俭的身份证。
2003年10月,聂凤彬、揣宏伟等人带领20多名警察将黄淑俭和靳小艳绑架到了兴城洗脑班,警察们还将黄淑俭的丈夫和儿子按倒在地戴上手铐,送到县公安局。
在洗脑班期间,聂凤彬对靳小艳和黄淑俭说:“(他们)要给你俩送教养呢,是我给你们说了很多好话,还请人吃了饭,你们的家人我也给放回去了……但我得让你们家属作个笔录,保证不告我才能放人……”聂凤彬果然如言逼迫黄淑俭的丈夫、儿子写下了所谓“此事以后不上告”的书面材料,并按上手印,才将父子俩放回家。
三、对前卫镇大法弟子李殿文的迫害
2000年12月16日,前卫镇市场挂有“还法轮大法清白”的横幅,聂凤彬怀疑是12月9日刚从绥中拘留所被放回的大法弟子李殿文挂的,又因无凭无据无法擅自动手而将其推测报告给了绥中县公安局政保科。在政保科科长王福臣、副科长张希文的指使下,12月8日,政保科警察常维兴带着一个文书、伙同王福臣的侄儿开车到前卫,聂凤彬、揣洪伟和另一个警察,带着常维兴等一行共5人到李殿文儿子的商店里進行将商店翻了个底朝天,翻走18盘录音带(讲法带14盘、炼功带2盘,其它2盘)。300元货款在抄家过程中不翼而飞。因未找到任何与挂横幅有关的所谓“证据”,不法警察只好以所谓“扰乱公共秩序”为名将原本好好呆在家中的李殿文拘留并非法判劳教2年。
李殿文被绑架后,他的妻子根本不知道,聂凤彬自治理亏,心虚得不敢通知家属。当李殿文的妻子找到聂凤彬询问因由时,聂凤彬支支吾吾说不出道理,以“失误了”三个字推卸责任。李殿文的妻子发现300元货款不见之后,向前卫派出所报了案,但后来无任何音讯。
2003年4月中旬,聂凤彬再次到李殿文家骚扰。7月16日,聂凤彬指使揣洪伟引路,带着王福臣等多名警察在半夜12点从李殿文家后门翻墙而入,企图绑架李殿文,進屋后没出示逮捕证、搜查令之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李殿文当场质问他们为何半夜私闯民宅,不法警察们无言以对,灰溜溜地走了。当晚,不法之徒还以同样的手段到武宝华家骚扰。
第二天,李殿文到前卫镇政府部门要求聂凤彬对昨晚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当时聂凤彬不在,其他人说:“这都是误会、误会。”
附录:聂凤彬的亲友(区号0429,邮编125200)
舅舅:叶家乡叶家村东腰屯 孙玉宝
大姨子:田中华(绥中县酒厂厂长),田中华的丈夫安刚(法院院长)办6131556
同学:
县养路段 范秀云;绥中县中医院 叶德全;绥中县农电局(6122381) 乔治明;绥中县叶家乡教委 曹建伟;绥中县叶家乡电管站(办6551555、办6551014)董建伟;绥中县叶家信用社 孙铁玉(宅6551762)毕宏利(宅6551359)王德才(13019986660);绥中县叶家乡镇府 肖健武;葫芦岛市龙港区 叶春生 13050970866(手机)2102512(办)2092172(宅)
聂凤彬原工作单位隶属前卫镇人民政府,镇政府电话:
副书记室6352001、办公室6352002、派出所6352005
聂凤彬现在工作单位:绥中县市场派出所电话6133138
聂凤彬宅电:6128538 手机1350045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