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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市理发师自述几年来遭迫害经历 |
【明慧网2004年5月23日】我叫黄素芬,个体理发师。学功前,我身体极差,23岁生小孩后,左边疼痛,后来全身疼痛,还有中耳炎等多种疾病,加上一生中多方面不顺利,吃不好,睡不好,搞得身体一团糟,几乎在这几年中没停过药。又是烧香拜佛,求消灾解难,保佑发财。结果都是徒劳的,心想在这一生中这么苦,还不如死了好。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有幸学了法轮大法(法轮功)。 1997年4月26日学法轮功后,师父很快为我清理身体,真是神奇啊!炼功三天身体好多了,心情愉快了。接着炼下去不久,病痊愈了,身心健康,也知道做人的道理:要以“真善忍”为标准。我从此摆脱了名利争斗,告别了疾病的折磨,师父把我从污泥浊水中拉上来,领我走上一条洁净光明的大道,我开始了新的人生,这岂止是“三生有幸”。 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迫害开始了,我很冷静地分析、思考:镇压是这么地荒唐,栽赃、诬陷、制造莫须有的罪名。师父是教我们做好人,做最好的人,我要按照师父的教诲,做好我们该做好的,达到一个修炼人的标准,告诉世人我们是受迫害的,不要听信电视上的谎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第二章35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7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不受侵犯。”38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任何方法对公民進行侮辱、毁谤、陷害。”39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的第18条也明文规定:人人有思想、信仰及宗教之自由。第19条第一款也明文规定:人人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第二款: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和自己选择的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而公安执法犯法,无视宪法,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太不应该。 记得2000年5月11日我在烈士公园炼功,被长沙市烈士公园派出所、开福区派出所绑架。当地雨花区公安分局,黎托乡派出所接我回去并拘留10天(侮辱人格,限制自由),每天放风3次,有时不许上厕所。吃的是放很少油的老蕴菜,伙食极差。 而后的日子就不清静了。黎托乡派出所逼着我村上的人包括派出所的人经常到我理发店来骚扰,影响我的生意。(说句实话,村委的领导怕我受罪,尽量保护,在此,感谢各位,我衷心希望你们能够理解我们修炼人,能够了解法轮功真象!)骚扰不断的情况下,理发店没法开下去了,之后回到了我爱人身边,做一点小生意。刚回来的春节(2001年),长沙黎托乡派出所、粟塘村村委、湘乡市白田镇派出所的人到我娘家、妹妹家骚扰,到处寻找,想迫害办半年的洗脑班,期间还找到我一个要好的朋友,只要他说出我在哪里,就奖赏五百元。 2001年9月8日,宁乡县公安局国安大队的谢平辉、廖文健等恶警以及老粮仓、灰汤、枫木桥派出所的警察抓灰汤那里的炼法轮功的学员一批,把他们送到偕乐桥派出所,二话不说,把他们一顿毒打,当时李爱中被用电棍电、鞭子抽,用凳子从头上劈下去,当场昏倒在地,他们刑讯逼供后怕出人命担责任,当晚放了人。刘月英被打得全身青肿紫块,其余的被折磨得怎样正在调查之中。9月9日恶警又抓了湘乡市白田镇桃丰村的李石中。9月13日去抓本镇红星组的易桃山,其人不在,他们在其爱人口中得知是我教他炼功的,他们不顾一切寻找我,十来个人在湘乡宾馆入住。通过可心亭派出所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刘粤湘找到了我爱人,然后到我家来搜家,把大法书籍全部搜走,我也被强行绑架。此后恶徒多次骚扰,拿走师父的法像。把我先后绑架到可心亭、白田镇、宁乡县老粮仓、长沙黎托乡这四个派出所。在老粮仓派出所他们把我关小号,里面只有一个马桶,蚊子多得几乎能把血吸干,他们还不给饭吃,那里有的警察满嘴脏话:你身材这么好,怎么不去找个“亲家”,炼功有什么好,还不如去卖淫赚钱呢。后来我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宁乡拘留所和长沙拘留所。从黎托乡派出所到长沙拘留所前,他们企图把我的衣物钱财全部扣押。最后把我强行送往洗脑班洗脑,共41天,精神上的迫害比身体上的迫害更严重。在这期间,爱人单位[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还威逼我爱人,因为我炼功要下他的岗。 2003年2月,我遇上了老粮仓毛公桥村的夏秋良,我和他谈到了关于法轮功受迫害的情况。在他的邀请之下到他家做客,家有两个小孩,我也和他们谈到了法轮功受迫害的真象。当时我在做药品推销,正好夏秋良说他的朋友开药店能够帮我销售部分,所以过后几天我带药去他家,那次也带了几份真象资料给了当地的人们。不知谁报了警。2月初老粮仓派出所到处询查我的下落没有线索,农历2月16日晚趁夏秋良不在家,到他家搜查,当时只有两个孩子在家,恶徒没有发现什么就拿走了家里的猎枪,小孩受了很大的惊吓。第二天恶警到小孩学校威逼他们,问我的去向,还毫无人性地打了他俩两个耳光。恶警疯狂地寻找我的下落,控制了夏的电话,夏的朋友的电话也未能幸免。夏在外流浪了一段时间。他回去后就被警察叫去派出所,听说警察王泽军殴打了他。警察到我家和我亲戚家搜查,还在宁乡县城几乎所有修炼人家搜寻我的踪迹。 3月28日凌晨3点我被非法抓捕,当时参与者有南田坪、老粮仓、青山桥等派出所的恶警。中午国安大队的恶警谢平辉、蔡满良、廖文健(三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毒辣)把我绑架到宁乡县公安局,刚到就行恶,晚上6点多他们不给晚饭吃,三人象疯了似的对我進行折磨,打倒在地,强行双跪,双面开弓打耳光、拳打脚踢、用“苏秦背剑” (苏秦背剑:一种酷刑,一手从肩上反到背后,一手从腰部反到背后,再将两只手紧铐在一起)反铐,把铐子使劲掐到肉里去,只要腰稍稍弯一点就用绳子绑住铐子使劲向上提,吊在墙上的铁圈里,脚不挨地,把电棍插到铐子里用力搅。我当时一直劝他们不要迫害好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们不但不听而且却更加疯狂,记不清到底被他们打了多少耳光,他们还用脏布、脏纸、烟头、烟盒塞住我的嘴,用烟头烫我的脸。当时真是一分钟一秒钟地疼痛难忍,放下来时我已昏迷不醒,被铐过的地方鲜血直流,手到今天还麻、痛,并且骨头已变形。折磨了5个多小时后关在留置室,那里被关的人看见我被折磨的惨状都哭了,脸、手、脚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随后被关押在拘留所,期间连续 12天里每天只有不足二两米的一顿早饭。被关的犯人说,你是个好人,他们这样折磨你真没人性。期间一次喊去问话时,蔡满良和廖文健在我身上搜走50元作生活费。关押的第36天,我正念走脱,他们慌了,在宁乡到处搜查,不分昼夜蹲坑守点,在我亲戚家多次搜查没有找到。当时拘留所的张所长被免职,降了二级工资,听说谢平辉等人也受了批评。到底是谁给他们施加了压力害了他们呢?是江泽民及其帮凶! 由于我爱人承受不了这样大的压力,家里的摩托车也被老粮仓派出所扣押,他对我也越来越不理解,虽然他知道我们是无辜、受迫害的。然而面对现实的残酷他却用不理智的行为对待我,我很不希望他是这个样子,但是我想我没有错。江氏集团的残酷镇压把原本和谐美满的家庭搞得支离破碎,但却怪罪于修炼“真善忍”的好人。 我今天把这几年所遭受的迫害粗略地写出来,这只是千千万万的被江氏集团疯狂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例,很多学员为了说一句真话被迫流离失所、关進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精神病医院、被劳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我写出来我的经历不是为了仇恨,也不是要反对哪个人,只是告诉大家在中国大陆法轮功是冤枉的,对其的镇压是血腥残酷的,与世无争的修炼者只是要求有一个宽松的炼功环境,别无所求。 在此请公安干警和所有迫害法轮功的人清醒过来,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在宇宙大法洪传之时,你们扮演的是什么样的角色?换个角度思考也许会别有洞天,时间也许来得及。 |
成文:2004年05月21日 发稿:2004年05月23日 更新:2004年05月23日 22:4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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