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22日】从闽西监狱大门走过,你一抬头就会见到那块黄底红字的“省级文明监狱”的铜牌,信步监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文字标语随处可见。可是在这“省级文明监狱”的外衣下,狱警残酷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把那些丧尽天良,没有人性的恶警的丑恶行径公诸于世。袁征(警号:3512444),闽西监狱二大队二中队队长,经常在各种公开场合诬蔑、诽谤、攻击谩骂法轮功及李洪志老师。
2004年3月3日此恶警及手下犯人打手又对法轮功学员卢耀才進行殴打、脚踢,同时为防止卢耀才喊叫,用胶布封死嘴巴,致使卢耀才身上多处受伤,嘴被打出血。恶警袁征又用棕绳绑两次摧残其肉体。
事后,被非法关押二大队二中队的法轮功学员们進行长达五天的绝食抗议,抗议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野蛮行为,希望正义人士共同来关心此事。
后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第三十三条首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但为什么执法人员至今仍在对我们这些善良的修炼人進行迫害呢?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第3条: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为什么至今那些恶警还在肆无忌惮的用残忍的法西斯手段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呢?这些法律、法规、及所谓的禁令是否对正义的国际社会无力的搪塞、装模作样拿腔做式的欺骗呢?在这里,我要说一声:丧失人性的恶警们:“停止你们的罪恶吧!善恶必报是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