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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恶人赵桂志迫害无辜遭报暴死


【明慧网2004年5月22日】

  • 山东莒南恶人赵桂志迫害无辜遭报暴死

  • 恶人遭报

  • 山东莒南恶人赵桂志迫害无辜遭报暴死

    赵桂志,男,46岁,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路镇朝阳居村书记。
    自99年7.20开始,赵桂志受元凶江泽民的操纵,成了一名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黑手。此人为了得奖金,目无国法,公开抓法轮大法的修炼者非法送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利用职权,非法没收修炼者的土地,并索取修炼者家人的钱财。
    赵桂志打压宇宙真理,犯下了滔天罪行,2003年11月1日,上午还干活,下午和妻子正说着话,得心肌梗塞病,立即死去。它打压法轮功、迫害无辜,最终落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恶人遭报

    云南江川县前卫镇派出所所长李某迫害法轮大法弟子遭车祸身亡。李某在县政保科时,就经常带人在深夜抓大法弟子,当所长后,亲自开着车跟踪大法弟子,2003年5月开车外出办私事时遇车祸身亡,当地百姓都说:这是作恶的报应。

    2004年5月

    * * * * *

    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大法所造的天大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一次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奉劝那些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赎罪,赎回自己的未来。

    成文:2004年05月21日  发稿:2004年05月22日  更新:2004年05月21日 22: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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