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2/75289p.html |
山东莒南恶人赵桂志迫害无辜遭报暴死 |
【明慧网2004年5月22日】 赵桂志,男,46岁,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路镇朝阳居村书记。 云南江川县前卫镇派出所所长李某迫害法轮大法弟子遭车祸身亡。李某在县政保科时,就经常带人在深夜抓大法弟子,当所长后,亲自开着车跟踪大法弟子,2003年5月开车外出办私事时遇车祸身亡,当地百姓都说:这是作恶的报应。 2004年5月 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大法所造的天大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一次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奉劝那些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赎罪,赎回自己的未来。 |
成文:2004年05月21日 发稿:2004年05月22日 更新:2004年05月21日 22:3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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