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22日】一、恶人简历
张玉河,男,汉族,1956年9月生于蛟河市白石山镇平岗村。1976年在蛟河市新农乡法河沟村小学任教。1987年7月入党,后调入蛟河市内工作,曾在蛟河市检察院,蛟河市太平洋保险公司任职。1999年至今在蛟河市610工作、2001年2月任蛟河市610主任。
妻子:胡秋云,蛟河市车站附近“禄平客栈”业主。女儿:张古月,学生。宅电:0432-7222982小灵通:0432-7754982邮编:132523工作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政府610办公室家庭地址:蛟河市长安街33号楼7-3-2
二、犯罪事实
张玉河任蛟河市610主任期间,不遗余力的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秉承蛟河市委的旨意,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的善良民众進行了残酷迫害。
(一)非法抓捕,剥夺自由自1999年7月以来,张玉河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对蛟河市众多大法学员的迫害(协同公、检、法系统,指挥不法恶警):逾千人次被非法关押、洗脑,约五百人次被非法拘留,逾百人次被非法劳教(其中20多人被两次劳教),七人被判重刑,一人(姜来友)被迫害致死。
(二)巨额罚款,假公济私众多的法轮大法学员都被非法课以大量的罚金(每人约五千元左右)。部分学员被克扣工资,停发薪水,开除工职,并被株连九族(单位的领导,同事被处分、罚款,大法学员的亲属被禁止参军等)。大量的违法罚款,被装入了张玉河等相关人员的私人腰包,或被用来加重对法轮大法的迫害。
(三)人身迫害,精神摧残张玉河不但指挥恶警对法轮大法学员肆意抓捕、非法抄家、抢劫财物,而且指使恶警对被非法拘留的大法学员進行体罚、罚跪、毒打、镣铐、脚镣(重达38斤)恶意灌食、老虎凳、上绳、用被子捂、用塑料管抽打等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这极大的损害了大法学员的身心健康。
(四)散布谎言,恶意诽谤张玉河为完成“工作”任务,公然指使,鼓动蛟河市电视台、报纸、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用新闻、公告、标语、横幅等各种方式,散布谎言,挑拨离间,煽动民众对法轮大法的仇恨。他还通过媒体悬赏绑架法轮大法学员,奖赏300~500元(每抓一个学员)
(五)毒害孩子,泯灭良知张用各种方式向善良天真的学生强行灌输谎言、毒害孩子、在幼小的心灵中播下仇恨和愚昧的种子,煽动孩子们远离人类赖以生存的纯朴天真的本性--“真、善、忍”,发诬蔑性传单、小册子,强迫学生写所谓“观后感”,在条幅上签字;鼓动命令各中小学学生撕毁、涂抹大法真象传单、标语……试想,如果我们的后代头脑中装满了被灌输的谎言--“假、恶、暴”,他们的未来,民族的未来还有什么希望?!
(六)挟恨报复,大打出手春节前,张指使恶警非法绑架了大法弟子赵凤智,企图進一步迫害。一时间,海内外大法弟子纷纷给他写信、打电话,制止他的恶行,希望他别再助纣为虐。他不仅不知悔改,继续做恶,还对登门要人的赵凤智丈夫崔玉臣,恶语辱骂,拳脚相加,肆意报复。一个七旬老翁被殴打后,遍访蛟河政府有关部门,竟然无处申冤。
(七)威胁利诱、逼人犯罪张以经济利益为诱饵,威逼利诱各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居委及低保人员,定点轮流监控、举报讲真象的大法学员;强迫环卫工人收走真象光盘、传单;指使中小学教师诋毁大法、涂抹真象标语。此等恶行就是为文化大革命中“挑动群众斗群众”的翻版,用心阴损、歹毒,使更多不明真象的人参与对法轮大法学员的迫害,在无边的罪恶中毁灭着自己的未来。
(八)扰乱社会,破坏稳定张玉河自任职以来,遵循江××流氓集团的错误指令,抛弃良知、道义与法律。亲自或指使恶警非法对大法学员摧残迫害:搜查、抄家、抢劫、毁书、抓人、上刑、洗脑、劳教、判刑、剥夺《宪法》赋予人的信仰权力,限制百姓的言论、上访、出版、集会等自由。其手段是残忍的、其思想是邪恶的、其行为是违法的。蛟河市大法学员的流离失所、家破人亡、损失惨重,无不与他密切相关。
希望全世界的所有正直善良的人们,共同制止、消除这场有史以来最愚昧、最邪恶、最残暴的针对信仰“真、善、忍”人群的迫害,将一切参与迫害,死不悔改的恶徒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