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93p.html |
双鸭山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一) |
【明慧网2004年5月2日】 杜伯阳 男 27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河东区(又名五四村) 农民 在2002年7月的一天,集贤县河东派出所警察到他家将他强行抬着绑架到派出所,遭到恶警的毒打。他被扒掉鞋子,然后恶警用脚使劲儿踩他的脚……他被打得全身疼痛,脚和背部的伤几个月后才好。两次被抄家,恶警的目地是翻书。多次被骚扰。 齐国英 女 49岁 住集贤县前进街 个体户。 康玉芝 女 48岁 住集贤县升平煤矿。 无职业 于立娟 女 56岁 集贤县太平镇。 无职业。 刘凤莲 女 53岁 住集贤县永安乡。无职业。 徐桂霞 女 40岁 住集贤县繁荣街。 汝守海 男 40岁。住集贤县福利镇福新村。 李 军 男 44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福新村。汉族。 李亚杰 女 49岁 住兴安乡仁德村 农民。 2002年春,她在大庆照顾孩子。派出所警察欺骗她爱人,说是只要见到人就不抓。她爱人信以为真,把她找回家。次日,派出所和乡政府的人就来抄家并问她练不练了。她回答:炼,就被抓走。家人又花了很多钱,被关押了15天的她才被家人营救出狱,此后派出所还不断地去骚扰她的生活。 李亚萍 女 47岁 住集贤县沙岗乡青杨村 农民 刘鹏钰 男 49岁 集贤县沙岗乡青杨村 教师 张俊峰 男 41岁 住安帮乡兴东村 2002年秋,他在家中睡觉时被姜警长非法搜查他的住宅,并把他绑架到派出所又拘留15天。索要50元伙食费(要150元,他没有钱打了一张100元的欠条)两次拘留都没有拘留证,两次搜查都没有搜查证。 在安帮乡蒋向军的指使下由马国强实施,把张俊峰的责任田一垧地非法承包出去。当年产量5000斤至6000斤,1.24元/斤。而且两年的土地一年包出。比如说他应分0.6亩土地,包出两年他只剩0.2亩。 孙丽娟 女 40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 个体 2001年5月她因为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又被非法关押15天。 孙兆祥 男 52岁 住朝阳社区53委新发街28号。 李春青 女 47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 单位:人民商场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胡宪忠 集贤县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轮功 刘印富 男 49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 单位:环卫处 在2002年2月25日(正月十五),因贴真象而被恶警绑架关押在看守所。被提审四、五次。恶警问真象资料从何而来?与谁来往?因他不配合邪恶,于6月3日晚遭到恶警于X的殴打。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脸被打得变了形,鼻子出血,眼睛被打得充血水肿看不见了,耳鸣,小便处被恶警用皮鞋踢伤造成排尿困难;腰直不起来。6月4日早看守所恶警又把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叫出站成一排,把刘印富叫出用小白龙抽打后背十多下,同时被打的还有一位同修。它们恐吓法轮功学员说:谁要再炼功就是这样的下场。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在他们绝食绝水的8天中,凌奇被戴上28斤重的脚镣7天;马清泉被背铐上铁门7天。6月20日他和凌奇、郭怀岭、权占东、孙忠库五人被送到绥化劳教所。在劳教所他们的衣服全被扒光,用冰凉的深井水从头浇到脚……他们被强迫站成一排不许动。恶警手拿着水管子大笑着说:还热不热了?直到它们浇够了才罢手。导致他们五人6、7天排不下尿来。就这样他们每人被一个或两个刑事犯罪分子包夹,24小时一动不能动,上厕所都被看着,说一句话就会被打一顿。法字不能提,转化手段先软后硬。不妥协者不让睡觉轮流洗脑,不听者拳头电棍一起来,它们对法轮功学员张口就骂,抬手就打,法轮功学员遭受非人的对待。恶徒对坚定不移的法轮功学员就调队调班换包夹。刘印富于2003年7月15日出狱。 刘大成 男 在邱桂芝被抄家当晚遭绑架,被拘留一个半月。 张玉霞 女 46岁 住集贤县富强区 张春艳 女 56岁 住集贤县双市粉厂家属楼 单位:双鸭山市第二粮库 在她被劳教所迫害的二十个月期间,被迫吃五个月鸡饲料(喂小鸡的玉米面,99年10月至2000年3月。)喝白水煮萝卜条,一点儿油没有。(一碗几根萝卜条),一天干十三个小时以上的活(早6点30分到晚8点)。吃发霉到连饲料都不能做的面粉。吃饭被限制时间吃不饱;上厕所被限制时上不完。1999年一个冬天在室外洗脸,洗衣服,用的全是凉水。一年冬天春节前洗一次澡,恶警却叫患有性病的刑事犯罪分子和法轮功学员在一个池子里洗。冬天下雪,恶警让法轮功学员扫雪,为了不影响按时出工干活,恶警不让她们洗脸就吃饭出工干活。 2001年12月29日她因送真象材料,被集贤县富强派出所绑架并被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迫害24天。每天15元的伙食费,给两个玉米面窝头。 2002年12月11日,集贤县富强派出所民警五人伙同集贤公安局政委耿振东找“锁王”把她家防盗门撬开。把她绑架到集贤县看守所迫害14天。她家被勒索1000元钱。看守所又勒索210元伙食费。 刘淑云 女 66岁 住集贤县计委住宅楼 2000年11月中旬去北京证实法,在哈尔滨火车站上车,只走出一站地,因没有身份证被收容在哈尔滨市铁路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16天。在此期间不说姓名,地址。由白科长,王科长非法提审。为了早日闯出魔窟绝食抗议迫害,先后被灌食三次。灌食时由四、五个人强制按住胳膊和腿,用钳子撬开嘴强行灌食。最后交1000元才被释放。 2002年11月初,她被迫流离失所。她家人在给她邮寄衣物和大法资料时,被当地火车站派出所非法关押7小时,最后罚款5000元,方才放人。 |
成文:2004年05月01日 发稿:2004年05月02日 更新:2004年05月02日 10:37:3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