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18日】在我刚修炼一年多时,江××集团就不让炼功了。我面临着各种压力和迫害,继续炼功。2000年我去北京上访,说明真象,被行政拘留一个多月也不放人,家人托关系花了3000多元才放。干警接我回来买车票的钱要双倍的,花了2000多元。2000年12月,我发真象传单被恶人举报,恶警没搜到什么,5、6个人把我打倒、起来又打倒反复多次,两个恶警踩我的后背。还有一个被抓的同修是老太太,被恶警打得头晕呕吐,周身青紫。
2001年4月15日晚上8点,四丰乡派出所和南岗派出所4、5个恶警到我家翻个底朝天,并把我抓走,非法判了两年劳教。在这两年中,我受尽了折磨。恶警用各种方式强迫转化,没达到他们的目地时,就用酷刑“大背铐”折磨我。后来,我写了声明,说明酷刑下逼写决裂书作废,交给了干警洪伟。洪大发雷霆,叫来5、6个人铐我,铐不上时又叫来两个男干警铐我,问我还写不写声明,并让我坐小凳来体罚我,不许我动,不许闭眼睛,不让接见等。恶警后来又逼迫我劳动,加班加点,吃的是玉米面发糕、黑麦皮,喝的是白菜罗卜土豆盐水汤。恶警还逼着我们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写作业诽谤大法,不写就打,就体罚,上电棍、坐小凳等。
我做过肝切除手术,不能干累活,又加上被折磨,身体非常虚弱。大队长何强让我抬线,我和他说明情况,他不但不理我,反而气急败坏的强迫我抬。我抬不动,他就动手打我,拳打脚踢,恶警洪伟也对我拳脚相加。劳动定额完不成还强迫加班加点。
这两年在劳教所,我经受了常人不能承受的痛苦折磨,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折磨。家里财产被掠夺、亲人担惊受怕,老人患脑出血神志不清,丈夫上班,孩子幼小,把一个好好的家庭闹得异常痛苦。
这一切都是江氏集团迫害我们大法弟子的罪证,追随他们这些恶人都逃脱不了历史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