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6/74816p.html |
武汉市硚口区大法弟子黄曌被虐杀案更多事实 |
【明慧网2004年5月16日】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街上闸社区大法弟子黄曌于2004年4月16日被迫害致死一事刊登后,现又调查出了更多事实。 大法弟子黄曌,女,72年生,住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街上闸口33号三楼,因她不放弃信仰,不写所谓“转化书”,被迫颠沛流离,租住汉阳。4月1日被硚口区公安分局一科金志平科长等盯梢到租住地后绑架、劫持到硚口区公安分局。据知情者透露大法弟子黄曌被活活用电棍打死。为了脱罪,恶徒栽赃陷害是自杀。 这个消息对黄曌二老及亲人无疑是天塌了下来,女儿活生生被残杀致死,恶徒还要栽赃陷害是自杀,还要逼迫亲人签字:“同意是自杀。” 为了达到尽快火化,消灭罪证,恶徒调动大量的人力、警力、区610、公安局、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里三层、外三层采取车轮战、疲劳战、高压恐吓:“人已经死了,按我们所说的自杀死亡原因还可以算点钱,否则,一分钱也没有。”二老双亲及兄弟要求死要见尸,要求见一见主治医生,看一看病历,如何抢救的,恶徒一件要求也不答应。二老悲愤地说:“女儿是修炼人,不能杀生,生前她连蚊子、苍蝇都不打,法轮功书中说,自杀都是有罪的,她决不会跑到你们公安局去自杀,如果是自杀,把凶器交出来,把死者交给我们,不要你们管,我们全认了。” 居委会出三万元救济费 希望家属封口 4月20日,警察不再出入黄家,汉中街居委会王主任来到黄家:「今天我们不谈自杀,你可以提出其它条件,我们只要求办了后事」。王主任表示:黄曌之死可按交通事故处理。这样,按规定,交通事故死亡应赔偿家属9.8万人民币。但要求扣除抢救黄曌花的7万元医药费。黄母表示只要求还女儿一个清白,没有其它条件。下午,王主任又来黄家:「自杀、交通事故都不谈。考虑到黄家经济困难,街道给黄家3万元救济费。」但他要求黄母不要对人谈及黄曌是被公安局活活打死一事。黄母哭着说:「我要对大家讲,我要对大家讲,我女儿是被打死的,我女儿是冤枉的。」 黄母最后在无奈之下,表示同意接受3万元救济费。黄母表示,「除此我还能怎么样呢?!」” 21号上午火化时黄曌亲人还没有走到跟前,恶徒已将死者推进了炉子。所有一切手段都是那么卑劣、那么残忍,人神共愤,天理难容! 以下是大法弟子黄曌被迫害致死案有关的硚口区委、区政府、区610、区公安分局及所谓“抢救治疗”的市一医院部分领导的名单,并非都是直接迫害人,只是为了我们更广泛的讲清真象救渡世人所收集的。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6/48945p.html) |
成文:2004年05月16日 发稿:2004年05月16日 更新:2004年05月18日 16:3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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