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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山东胶州市各乡镇的触目惊心的迫害事实 |
【明慧网2004年5月12日】1999年7月20日之后,在山东胶州市恐怖组织“610办公室”的直接操控下,胶州市广播、电视、报纸等舆论工具公开诬蔑造谣、栽赃陷害,煽动民众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为镇压制造借口。许多法轮功学员在睡梦中、在炼功场、在上访的路上、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绑架到“收容所”、洗脑班、精神病院、地窑子、黑屋子。610魔掌一直从市区延伸到乡镇、村庄,使全市成为一个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监狱。 * 胶州市西部——张应镇 1999年10月,张应镇派出所周兆山等人把张应镇法轮功学员绑架到镇政府,关在一个会议室里。头两天,镇政府所有人员如临大敌,全部上阵,白天黑夜轮流看管,威逼强制学员写保证。有几名学员被罚款200元到1000元回家了。 过了两天后,下了半夜雪,气温降到零下12度。晚上6点左右,恶人动手了。它们把学员叫出来,两人一个手铐,铐在树上和屋外的窗上。一个姓朱的(高山沟村人)恶警用雪球掷学员;一个叫张梅凯(东张应村人)的负责人,指示恶警把一个学员的鞋扒掉,让她赤脚站在雪地里;又命令把所有的学员的棉衣脱下来,手铐着手,就这样在雪地里冻了7个小时(据恶徒自供)。 又一个夜幕降临了,新的一轮迫害又开始了。它们强迫大法学员蹲马步。有的脚沾地手举到极限被铐在室外窗上。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被放下来时,有几个学员扑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一天夜晚,张应税务所有个叫周茂来(大孟慈村)的恶人,一米八的个头,穿着军靴,喝得醉醺醺的。它命令大法学员排队站马步,然后绕到背后,向学员腿弯处逐个儿踹。后面踹完踹前面。边踹边叫:“站好,站好!不信治不了你们,我要你们记着,我叫周茂来!” 这时又过来四个恶人,一个戴着眼镜姓相(税务所)、一个姓安(派出所,西安家沟人)、一个姓刘(镇政府)拿着烧红的煤钩子威胁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恶徒们对学员们拳打脚踢,嘴里还胡言乱语。一个姓冷的(镇税务所主任),还拿师尊的法像逼迫学员骂、踩。 有一个50岁左右的男法轮功学员,被三个恶人象传球一样地轮番踢打,打倒了提起来再打。直打得他昏迷不醒,恶人还叫嚷着:“起来,别装死!”看他已经起不来了,邪恶慌了,急忙找来医生。医生查了查,小声说:“再这样下去就出人命了!”恶人们胆怯了,溜出去了,屋子里静下来了,只听到这位大法学员微弱的呻吟声。 * 胶州市中部——阜安、中云 这两个办事处,地处胶州市区中心,它们有所顾忌,亲自动手拳打脚踢、逼蹲马步者偶尔有之。但是这里的“文明”却高出一截,它们各自做了一个关押大法学员的铁笼子。本来这东西是在动物园里为关动物而用的,可今天,在江泽民治下的派出所里,却对一群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派上了用场。阜安派出所不足1平米的铁笼子里,最多曾关过7个学员。李慧贤、姜桂菊、刘洪美、纪红、庄泽清、匡本玉、孙红敏、孙明净、安××、周秀欣、何淑琴、高芬、魏××等等,都曾在这里遭受过这种非人的折磨。于淑珍、宋新建、徐衍忠还被铐在楼梯的栏杆上。2000年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初八,寒风刺骨的季节,徐衍忠在这里被铐了九天九夜。 中云派出所的铁笼子不足两平米。大法学员刘霞、巩爱民、高淑玲、闫志桂、张玲、马秀兰、马永康、庄泽杰、刘淑英、纪瑞统、刘秀英、于秀章、赵风仙、潘丽、王乙涵、孙林芳、沈燕、匡本翠、周彩霞等,这些曾被关押在中云派出所的法轮功学员,多数都关过这铁笼子。 那么多的人在里面,脚都站不开,别说休息了,人挤人的分层站着、坐着。不让吃喝、不让睡觉……中云派出所还将女大法学员周彩霞双手吊在铁笼子上,几天几夜不让上厕所,寒冷的冬季,尿在裤裆里。 阜安办事处副书记尹风坤,到一女大法学员周××家,骗她说:你到派出所一趟,有事与你谈。一到派出所,就把她关在铁笼子里,一关就是六、七天。 中云办事处还有一毒招就是扣工资,至今还有李秀云、邢先勇等每月只发300元。大法弟子周彩霞的工厂被没收、变卖,周彩霞未见一分钱。 * 胶州市东部——胶东镇 胶东镇,原前店口乡。2000年,江××加剧了镇压迫害。前店口乡的大法学员决定按照宪法规定進京上访,为师父、为大法、为信仰自由说句公道话。就在去北京还没有全部成行的情况下,农历6月9日,有的在家中,有的在途中,有的在北京,许多大法学员被抓進了乡政府大院。他们是于秀香、孙宗慧、黑瑞宝、袁可存、李胜、姜子高、姜万青、高美娟夫妇、徐贯书、徐贯立、吕圣礼、刘学亮、刘学伟、刘书华等。 大家被强迫睡在水泥地上,铺上一屋长满绿毛的又湿又潮的苞米秸,上面又铺了一床破线毯。一掀开线毯,直冒白烟。恶徒不让大家睡觉,不让上厕所,大小便都在屋里。因上头下令:“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谁也不准上访。他们不管这是不是违法,稀里糊涂地履行江××的命令。原交通所于政茂、戚××半夜三更把学员拽起来打骂、罚站、蹲马步、扒光学员的衣服進行折磨。不让吃饭、不让喝水、逼着学员喝洗脸水。于政茂还逼学员头贴墙站着,中间夹一张扑克牌,掉了就打。 2000年10月,姜万清、刘学伟等三位大法学员去北京上访,被带回后,惊动了市公安局。市公安刑警大队派去几名刑警,大打出手之后,又将这三人铐在铁椅子上,一铐就是半个月,吃、喝、拉、尿、睡没有一点人身自由。 尽管恶人毒招使尽,也没有改变学员修心向善的心。恶徒们又把学员送精神病院、张家屯洗脑班、劳教,致使学员遭受长期更加邪恶残酷的折磨。 * 胶州市北部——北王珠镇 这里的邪恶早已扬名世界,因其严重侵犯人权已经被联合国人权组织记录在案。1999年12月,韩淑娥、徐X等七个大法学员到北京上访,被抓后,塞進了仅坐三个人的小轿车的后座上,人摞人地拉回来了,关在北王珠镇党委最后面的空房子里。审讯开始了,刑讯逼供、打耳光、拽头发、用木棍敲打骨头突出部位……它们的目地仍未达到。 12月15日深夜,恶警发疯似的,将八个学员的棉衣扒掉,铐在室外的树上、铁管子上。零下12度的天气,滴水成冰,直冻了十来个小时。当放下来时,一个个几乎成了冰棍。恶人害怕了,两个架一个绕着院子溜,好歹没出人命。至此,恶警并没罢休,又将他们拘禁了18天,共罚款近三万元。 * 胶州市南部——九龙镇 从大法学员高芬的被迫害经历看九龙镇恶徒的邪恶。 “2000年6月,我到一功友家里玩。约晚上十点,突然传来恶警哐哐的砸门声。如不开门,门就要被砸破。当时,恶警人很多,气焰嚣张,有的爬到墙上,有的吆喝,有的拿手电筒在院子里来回照,与日本鬼子進村差不多少。开门后,他们一窝蜂地拥進屋,把同修家翻了个底朝天。把我们塞進了警车,拉到阜安派出所,关進了大铁笼子。恶警们不给我们吃喝,连上厕所都禁止。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强行拘留我们七天。 期满后九龙镇政府竟然又邪恶地把我送到了胶州市精神病院折磨(精神病院的情况已有专门叙述,这里不再重复)。2000年10月,为了证实大法,洗刷在精神病院写保证书的污点,我又走上了北京。在天安门广场上,被胶州公安局警察隋××认出,被带回当地派出所。 当时,九龙镇从北京带回的还有三位大法学员,他们是白果树村的李启胜、王祥业(两人都60岁以上),还有一个叫董小传的,三十多岁。恶人在所长王涣生的指使下把李启胜大爷铐在铁柱子上,10月天已经很冷了,李大爷被折磨得不会动了。一个叫曹尚义的恶徒还不罢休,让我们蹲在院子里挨个打,60多岁的老人被他用手打得脸通红,耳朵揪得老长,边打边骂。打完后,高传义又恶毒地给王祥业老人过电针,撕心裂肺的惨叫,向苍天诉说着高传义的邪恶。后来我神奇地挣脱手铐走出了魔窟,一直流离失所。而李启胜老人却在魔鬼的迫害下含冤去世……” 这里提到的六个乡镇、办事处只是按胶州地域东、南、西、北中各找一、两个代表而已,其实,这样的迫害案例几乎遍布胶州各乡镇、办事处,如:杜村镇在原党委书记马汝斯、聂温发的亲自指挥下,将大法学员杜希德夫妇双手吊在单杠上,再把脚下的沙挖空,脚不沾地的吊了40多分钟,还要每家每户的摊派抓捕大法学员的费用,仅大郐家沟村平均每人就50元。 胶西镇派出所于2000年10月,在副镇长杨晓磊的指挥下,所长匡华忠带领派出所一行人把大法学员韩大学夫妇抓到镇政府,杨晓磊用脚将韩大学妻子的脸踢得肿了起来。同时,又派人抢走他的四轮车和一车花生米,再让他拿12000元将车赎回。 1999年7月22日晚,南关办事处以武装部部长陈培金为首的邪恶之徒到处抄大法学员的家,非法抢走大法书、师父的法像、讲法录音带,每人罚款100元。此后,隔三差五地对大法学员進行骚扰。 2000年10月,南关派出所一伙恶警非法闯進大法学员高××家,将她强行拽到车上,绑架到办事处。一个叫刘旭东的恶徒打了一阵之后,让她坐在地上,把腿伸直,叫两个打手把棍子放在她的腿上,一边一个人用脚使劲踩。当时和她同关在一起的有七八个学员,恶徒们用棍子打学员的背部、胸部,打累了就反背铐、蹲马步,然后又两个两个地铐在一起。 大法学员宋××于9月18日中午被抓到派出所,恶警伊進把她的耳朵打聋了,眼睛打青了,还用一米长的三角铁打她的胸部,用塑料条刮鼻子,恶警宋业武专打骨节,用电棍电头,宋业武打累了,姓法的恶警接着来…… 这些骇人听闻的事实,看到这种野蛮的行为,可不是电视、电影中的镜头,它在我们的生活中切切实实地发生着!然而,这只是我们目前能了解到的其罪恶的一部份。山东胶州市其它疯狂参与迫害的部门还有:市直机关如水利局、建委,部分企业如锻压厂、七公司等。 胶州市“610”恶徒的犯罪事实还在持续调查整理中,恶人恶行将陆续被揭露,待时机成熟,将直接作为对迫害大法的坏人、恶警及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進行法律起诉的历史罪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参与迫害大法的恶人绝不能逃脱法律、正义、天理的大审判。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8/49002p.html) |
成文:2004年05月11日 发稿:2004年05月12日 更新:2006年05月04日 11:4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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