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6日】大连教养院位于周水子铝材厂710公交汽车终点站附近。2000年建成的大连教养院是专门关押、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也是大连市政府、610特务组织及市司法局副局长郝宝昆,教养院郝文帅追随江××镇压法轮功的见证。
2001年3月-6月,短短四个月,大法弟子于立新、王秋霞在这里被邪恶害死。
教养院楼正门岗由女子大队政委兼大队长韩延旻及万亚琳、苑龄月、谭立平挑选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邪恶之徒把守。
正门东大厅是法轮功二、三、四中队劳动现场。郝文帅、韩延旻、万亚琳弄虚作假,在电视上欺骗大连及全国百姓,自知有罪而心虚,买来窗帘遮丑。早晨去现场干活不准拉开窗帘。什么时间拉开,各中队班长(后来改称“纪律委员”)都得严格听从队长旨意。
在这里的大法弟子2001年就开始被强制劳动。干过床单抽丝、勒花、穿各式花样珠串(从外贸揽活出口墓葬用)、缝大衣缝、钉扣、勾手机套、织贝雷帽。
2002年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干过包装棉签、女用罩衣钉扣、包装咖啡棒、拣豆子、系海带结、撕海裙菜,给“四方木业” (郊区辛寨附近一家日本企业)包筷子。
海带一筐约八十斤左右,任务按室分派,大多数人完不成任务,因此就加点延长时间。一次孙波(在严管期间专门迫害大法学员的打手,她发明了“踢倒搧”、“给女大法弟子上吊掛”)所在室把活干完了,去请示队长。因为队长说过谁干完谁上楼休息,结果队长刘玉婵说:“你以为真叫你上去!你长脑子也不想想,可能吗?!”
撕海裙菜要求站着干,从早到晚。那时晚上9点半以后甚至更晚才收工。人日均40-60斤,还必须是干的,不准带水。当时,大法学员李玉荣、王丽君都被加延劳动时间重点迫害。2003年,大宗活是拣豆子,各种豆出口不同国家。
直径在7-9毫米的豆子,一般残豆率较高,要求15-19%,实际拣到24-25%。人日均只能拣一袋多点(100斤/袋),但定额却在2.5-3袋/人日均。豆子种类有:大粒黄、奶花芸豆、扁红芸豆、英国红、大粒黑皮绿瓤豆(出口欧洲)、大白豆(出口到中东和古巴)。这种大粒豆進货量一个品种就是一千七、八百吨,有时一天進600吨,需要三个大长集装箱,外加普通拖斗大货车。
抢任务装箱上船,是邪恶惯用的迫害学员的超强度劳动的招术。活要是干不出来,一是从大队到中队至各室,从心理和精神上强迫人重视起来,开会强调,责骂;二是从睡眠、吃饭、午休中挤时间。几乎是各种豆都要撵任务。
直径4、5、6毫米的豆子种类有中粒黄豆、黑皮豆、青皮豆、黑皮绿瓤豆、小红豆。
直径2-3毫米的豆子,主要用作发芽豆,如小粒黄豆(有三个品种),小绿豆等,一般出口南韩。
上述两大直径类别的豆,成品为每包70斤和每包50斤,人日均4-6包。警察明知道定额高,干不出来的,还要对每个中队施加压力。同时还利用了刑事犯急功近利、减期减刑的心理,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劳动现场辱骂声像炸锅了一样,不绝于耳。学员被定额压得透不过气,精神、心理在极度紧张,几近崩溃的状态下,度过每一天。
由于進、出货急,各中队中午不停工,轮流卸车拖包,午饭挪到过午吃。
進货包重有25kg/包、50kg/包、65kg/包、90kg/包不等。从编织袋到大小麻袋包各不一样。
2002年5、6月间,拖大麻袋,很多人累得受不了。大法学员李桂宏吐血了,坏人怕出人命,后来制作两爪铁钩子拖。
质量要求严,一经质检确认不合格,就得倒包重检,把豆倒地上。凡是反工的,都被班长弥红(吸毒犯,管二中队,各中队都一样)辱骂,还被踹。
小粒黄豆比芝麻粒大点,要求拣出虫口、虫眼、病斑、异色粒等。
凡被反工,包夹小组或三个人,或四个人都得下去反工,蹲着腿发麻,脸贴到豆子上。眼神差些的,不但被班长骂,包夹的也都责怪她,埋怨她。一个人反工,影响其他人不能拣豆子。那种心理承受不比站小号、上刑强多少。
关于劳动时间,有一次苑龄月规定:早晨4∶20起床,4∶40下去干活,6点上楼吃饭。这个规定实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改为早6∶20到中午11点半左右,等到排队上楼还要互检。重点是检大法弟子,凡有可能被怀疑藏匿的地方都要翻,那是针对大法弟子手中的经文来的。各室长上了楼梯就喊上了:仔细地检,彻底地检,看谁没脱鞋。上下楼互检、吃饭、收拾饭钵,共计不到20分钟,有时刚端起饭钵就打铃了。
2003年上半年,二中队由吸毒犯李静当班长。晚上11点才收工,还要用开会来折磨大法弟子(此时大法弟子全被集中在二中队進行严管,近60人),会上她向大法弟子发难,谁若要辩驳一句,马上遭众刑事犯围攻,每室-共设五个寝室,都安插经过训练,在小号中干过折磨大法学员的2-3名刑事犯。
吸毒犯李静在发难时,没了人性一样、疯了般歇斯底里地叫骂。她如此发泄、发疯的目地是逼着大家按照她的意思,拣豆时,袋底扒拉不用拣,袋上面拣净,能通过检查验收就行。可她不直说,叫你领会去这样干。残豆率达不到,把好豆装進残豆袋,袋口装上残豆。为了多减期,她对大法弟子越狠越能得到队长的嘉许,她就越加不择手段的迫害大法学员。吸毒犯李静提前解教。
额外劳动就是白天现场劳动结束后,上楼,晚点名后,再劳动。一般干到9点、10点,最长到12点,干不完不许睡觉。额外劳动都是以撵任务为由,干的活有:牙签、筷子、棉签、雪糕棍、折叠广告纸册、撕尿不湿(这种东西有毒,肿手,手没洗净,拿东西吃有苦味)。
这些活都是在各自寝室地板上干。将东西倒地上,也不管卫生不卫生。刑事犯都说:这下可知道了方便筷子有多脏了,出去可别用了。
有一段时间穿珠串,人均60根。规定哪室干完哪室睡觉。有的室12点多干完,有的室干到下半夜2点半。所有的额外劳动都按人头定额,也是很难完成的。
在白天拣豆过程中,突然来筷子了,又得去搬筷子。一般是往复载原料往上扛,成品往下搬。年轻的扛,年老的两人搬。法轮功学员在四、五楼。往复四、五个来回,有时得扛六个来回,冬天都是一身汗的。当时,各楼层都有刑事犯站岗监视,队长在大厅监视,或上下蹓岗。偶有使眼色、说话、做手势动作的,被发现,马上揪出来。
虽然扛扛搬搬用去了时间,拣豆子任务,必须照样完成,还得把耽误的时间补回来。队长、班长就这样挤压。怎么叫野蛮?怎么叫邪恶?
惩罚方式:
1、劳动现场、劳动质量、残豆率、按点交任务,是主要的评优点。大队部在总结“管理经验”中积累了很多方法,如在各中队设“先進荣誉奖”;在各寝室设“流动红旗”奖。奖什么呢?就是接见啦,打电话啦,拣豆子啦(如一个新品种,让好的中队先试验干,然后再扩到其它中队去干)可以优先。因此,刑事犯争先恐后表现自己,对法轮功学员告状说黑话更来劲了。邪恶的“管理经验”都是变着法害人的。
2、谁违反了以上哪一条,晚点名,干完额外劳动后,还加罚包筷子等活,都是干到11、12点,甚至凌晨1点。
3、假如没活干,就罚站,站到12点、1点。
4、罚一个月不准家人接见和加餐。
5、背豆子上楼拣,早晨再背下去。
6、顶嘴的被处极刑,拖上小号上刑。
二中队队长杨生生狡诈,阴毒。还有赵阳、刘玉婵、王世晴、段慧贤、徐丽丽、曹志、黄 娟,都是被公认的这一类恶警。她们在操纵、利用人折磨大法弟子,都是各有毒招。
杨生生,明面不打人,她拽你胳膊就是拧你的肉。许多人都知道她阴狠,面皮上既不咬牙,也不切齿。一次她拽法轮功学员刘雅琴领口,从寝室拖到走廊门口,刘雅琴由于心脏病发作,躺在地上不能动,她还是声色俱厉,不依不饶,说是装的。她还在寝室里惩罚大法学员,不准睡觉,不准去厕所,一宿不让睡觉,因为不背“五让”。
没有队长特许,即使身体有病,都必须执行劳动定额。
现场劳动有许多禁忌:
①不许说话。即使是问豆怎么拣也不行;
②不许笑。一次,耿彩(非修炼人)在搬筷子过程中被郑队长发现,说她在笑,就逼问,非得让说出原因,为什么笑。其实她就是一种习惯的表情。
③不许东张西望。特别是法轮功学员,不许往窗外望,不许盯看某一目标(大法弟子都被安排2-3个包夹,也叫“联防小组”)。若有人张望,这些包夹人员会马上向队长报告。
④干活中间不许上厕所。严管的二中队执行得最苛刻。
⑤不准带水杯。天热出汗,非常渴。
以上所写是我知道的情况,很难概全,从教养院出来的同修们可以给补充。
[编者注:大法弟子遭野蛮折磨和奴役的恶性事件反映了劳教所恶警的邪恶。同时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应该拒绝邪恶的任何命令和指使,按照师父新经文《正念制止行恶》指出的那样,用修炼人的正念制止恶徒行恶,制止人对修炼人犯罪,而不是象常人一样无可奈何地接受和配合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