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5日】刘红梅,女,42岁,山东省寿光市原胡营乡胡二村农村妇女。由于长期生活的艰辛使她积劳成疾,腰疼、腿痛、颈椎病、严重的神经衰弱睡不着觉,吃药打针都无济于事。1997年春她经别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身上多种顽疾不翼而飞,身心健康,成为当地善良厚道、精明能干的家庭主妇。但是,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邪恶集团对法轮功创始人颠倒黑白造谣诬陷,对法轮功学员血雨腥风的迫害。身心受益的刘红梅抱着一颗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心,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路。刚到天安门前,就被恶警、便衣特务劫持到到车上,剥光衣服,搜去随身带的200元钱装入自己的衣兜里,然后对刘红梅一顿拳打脚踢。
当地胡营乡政府把她用车拉回,刚到乡政府前的公路上,乡党委书记房师平亲自率领他手下的八、九个政府官员,把刘红梅从车上拖下来,脱下鞋子,解下裤腰带,解开头上的发辨、披头散发,然后把她拖到乡政府前的家属院的一间屋子里,逼迫她伸直双腿坐在地上,双手扳着脚趾头,身体一动就用皮鞋踢,折磨近40分钟。又用毛巾塞住她的嘴,用黑布蒙上眼睛,摁倒在水泥地上成大字形,一人用脚踩着头,两个人一边一个踩着手,另两个踩着脚,一动不能动,然后一边一个用胶皮棍狠狠的抽打两大腿内侧,一直到脚,一边打一边满嘴脏话,叫嚣着“你不是炼法轮功做好人吗?打死你,看你还做不做好人。把腿给你打断,看你还去不去北京讨说法。”它们象发了疯似的用胶皮棍不停的毒打了半个小时,直至刘红梅昏死过去。同时踩着脚的两个不法之徒使劲碾,直至脚被碾的都破了皮。打得她两腿内侧青紫、黑紫,鼓起的泡一个接一个,至大小便失禁。
刘红梅昏死到第二天才醒过来,就在这生命垂危之时,政府官员勒索家人交上家人两万九千元钱现金就放人,否则就判三年劳教,家人被迫交上罚金后,恶徒没开任何收据。在放她回家时其中一官员还威胁说:“刘红梅今天就放你回家,如果有人问起你的伤是怎么回事,你就说去北京出了车祸,被车撞的。如果你说是打伤的,小心你的命。”
就这样在乡政府迫害了7天后,家人把她接回家持续高烧40度,两腿肿胀的象小水桶,皮肉组织坏死,肌肉腐烂,强化成黑血浆,就在这生命垂危关头,家人就把她送到寿光市人民医院做了烂组织黑血浆引流手术和植皮手术,花去医疗费一万三千多元。两个多月的痛苦煎熬,三个星期疼得没睡一刻钟的觉。在精神上和身体上承受的痛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同时巨额的罚金与住院费(29000元+13000元)四万两千元加上她受迫害的痛苦、政府不法之徒的恐吓和威胁,她的家人也受到了身心和精神上的摧残。
以上事实是原胡营乡不法之徒房师平,李效明,马效仁,彭江波、张子孝,李云超等迫害大法弟子刘红梅的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