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6日】我现年53岁,是个家庭妇女。修炼前,我患有多年的脑血栓,成把成把的吃药,生活不能自理。老伴去世后,我难以承担医药费,生活艰难。自修炼法轮功后,我的身体逐渐地强壮起来,各种疾病不治自愈,至此心愉快、身健康,全家有了幸福的生活。当我得知修炼法轮功被禁止后,于1999年7月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讲述我受益于法轮功的实际情况。当我到达三合市,转去北京时被非法劫持。我们被集中在三合市一个单位长期不用的大会议室里,拘留了一天一夜,于后半夜被盘锦市兴隆台区派出所接回。当时被抓的还有我市十几名大法弟子和丹东市的两名大法弟子。当天在三合市这个大会议室里被拘押的一批一批的各地的大法弟子有数百人。
1999年12月15日,因前次上访未成,我又去了北京。当时遇到去北京上访的13个省市的70多位大法弟子。其实那时,我们已无处无法上访,上访就是被抓、被打。我们部分大法弟子想了个办法:去八达岭炼功,证实大法。这些大法学员被早已布置的军警发现,强行把他们送到延庆拘留所,遭到非法搜身搜查后,集中在一个非常潮湿的地方,条件特别恶劣。每个学员都被戴上手铐子,轮番审讯,折腾了一整夜。还强迫每个大法学员买拘留所里卖的、高出市场价数倍价钱的被子和日用品,才允许在铁板上睡觉。三天后,我被盘锦市有关人员接回,关进了盘锦市看守所。每天吃的饭菜简直无法形容,菜里砂子、泥、耗子粪、树叶子、鸡毛等什么都有,甚至吃出粘痰。稍有不从,管教就强行体罚,甚至不让穿棉衣,到室外受冻。最后我的家人花了4000元钱,我被拘留45天后回家。
2000年2月27日,我同另两位同修去北京。我们在天安门广场被非法劫持,转到盘锦看守所拘留两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教养院里,恶警们每天强迫我们跑步、做操、看电视、背院规、写检查、写批判稿、硬逼骂大法,不配合就体罚、不让睡觉等,造成我血压升高250以上,因病危送医院治疗,一个月仍不见好转,到八月末提前解教回家,由于我多次遭受非人的折磨,造成双腿残疾,走路一瘸一拐的,至今未能恢复。
我回家后,经常有单位、社区、派出所干警到家里来骚扰,逼着我写保证书、决裂书,行动被监控,电话被监听,造成全家人昼夜不得安宁,最近社区又有人多次到家中骚扰。铺天盖地的谎言宣传,坑害了多少不炼法轮功的中国老百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