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5日】今年2月18日上午,深圳妇联有关人员到深圳福田看守所女仓送“三八节”慰问品。现场有摄像,摄影记者拍照。已经绝食5天的西02仓的法轮功学员郑宇燕向在场的妇联领导及记者讲真象。高呼:“有冤案!法轮功被迫害千古奇冤!对法轮功的定性及迫害全部是违反宪法的,全部是造谣栽赃!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我们从不危害社会,从不伤害他人!现在全世界有60多个国家上亿人炼法轮功,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等记者与有关人员走后,管仓的周丽管教恼怒地进来厉声责问:“郑宇燕你想干什么?!”郑宇燕正气凛然的答道:“我在喊冤,我在行使一个公民的权利!宪法赋予我有这个权利!”当天下午,周丽进仓后先用卑鄙欺骗的手段想挑起仓内犯人对郑宇燕的仇恨,说:“因为郑宇燕今天的行为,上级单位认为福田看守所在押人员不服管教而不再批准所里提交的犯人减刑报告。”又说:“我是无所谓,领导说法轮功学员都是这样,领导也不责怪我,也不会扣我奖金。但郑宇燕你要为你的行为受到严厉的惩罚!”接着一边说:“我叫你喊。”一边命令仓头带人用宽胶带把郑宇燕的嘴封上,并强制其跪在全仓犯人面前。于是上来5、6个人对郑宇燕进行扭绑,有的扳手扳腿,有的拿宽胶带在郑宇燕的头上缠绕要封住她的嘴。郑宇燕抵制着不跪下,并3次把封住其嘴的胶带拉下并高呼:“喊冤是公民的权利!在中国任何地方都不违反宪法!周丽迫害法轮功!你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国与联合国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违反了看守所警察应遵守的条例!……”
周丽一看5、6个人还扳不倒郑宇燕,也封不住她的嘴,就亲自上来用力把郑宇燕的胳膊反拧到背后,并在郑宇燕的背上猛踹了一脚,将她踹倒在地,并指挥其它人分别踩在郑宇燕的小腿上,强制其跪在全仓犯人面前。郑宇燕嘴虽被绑着毛巾与胶带,但仍向周丽大声正色说道:“强制改变不了人心!你有本事掌握了真理来改变我的心!”周丽一看既不能使法轮学员屈服,又占不着理,又羞又恼,扭头就跑了。就这样两个犯人分别踩在郑的小腿上,郑的手被胶带反绑在背后,一犯人在后面扳着她的肩,强制郑宇燕跪在全仓犯人面前,半小时后周丽回来才让放开。这时两手已被胶布勒得肿涨黑紫,两腿膝盖及脚面因跪在地上并被踩压而变得红肿。
周丽当过特警,在边防干了十几年,当时刚从武警部队转到福田看守所工作一个多月。其污辱、虐待、体罚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已违反了看守所警察的条例。
这之后周丽威胁全仓除仓头外,不许跟郑宇燕说话。规定郑只准待在厕所旁的角落里,在郑宇燕继续绝食十几天后,周丽还要犯人半夜将其从床上拽下来,不许睡觉,想强迫郑值夜班。
郑宇燕对看守所强制在押人员与犯人做的一切进行了坚决的抵制。最后于2004年3月9日,当时是被绑架后2个月零5天和绝食第25天,在被送劳教的路上,正念用功能走出,重新汇入正法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