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0日】我今年38岁,家住湖北安陆市。上访是中国宪法赋予合法公民的权利,在中央电视台对法轮功颠倒黑白的造谣后,我于99年10月去上访,被安陆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到四里看守所四十五天,勒索人民币七千余元。2000年十一月晚,我被公安局政保科陈兴泳和姓倪的骗到公安局,当晚就被非法关押进四里看守所,理由是我发了一份“给全国人民的一封公开信”给一位老太太。年底在看守所里我绝食六天,看守所李道新受指使,叫四个外劳人员(都是已判死刑的犯人)强行给我灌食,前两碗被弄翻了,后来叫六个外牢人员将我两手、臂、两脚、腿、头全部按在地上,用长开口起子,钳子把门牙撬坏,致使我全身疼痛,奄奄一息。四个犯人提起我的四肢将我抬进监室。不一会灌进的一点都吐出来了。我为什么要绝食,是因为我们没有违法犯罪,只不过说了真话。2001年元月我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送到沙洋劳教所。
沙洋劳教所那里做转化工作的所谓‘警察’和已表面‘转化’了的人当天利用各种方式,想达到他们的目的。当晚轮流攻击到零点以后见无效决定让我下劳动班劳动。在沙洋劳教所七里湖三大队白天是一个犯人监控一个法轮功学员,晚上另换一个犯人监控,另外晚上还有几个犯人执行所谓值班,白天要到田地劳动一天,吃饭都送到几里外的田地去,晚上在院内还要劳动,或者是搞所谓的‘转化工作’。我们写的申诉信他们根本不发。
有一次监控的人没注意,我在大院内炼功了,全队几百人都看见了,当晚他们想找借口整‘材料’,问我叫什么,我说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有一个气急败坏的拍桌子又问我叫什么,我微笑着又说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他们闹了约30分钟。第二天我绝食了,但还是下地干了一整天的活,第三天又去下地干活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不想吃,他们见我光干活不吃,就用车子送我到劳教所医院,用开口器把我口顶死,灌水混饭。其中一个所谓的副院长用铁匙故意塞到我的咽喉里面去搅,想让我咳,使米饭吸入气管,那种痛苦是难以形容的。灌完后开口器拿掉了几分钟了,我的嘴都不能合上。
2001年4月的一天,湖北天门市被非法劳教的一名大法弟子因坚信大法没有被转化,到期了他们也不放人,还非法延期。我们多次要求劳教所正面了解我们是被非法劳教,我们决定都不劳动。当天中午十几个人被转到隔壁小屋内,每天讲颠倒黑白污蔑大法的事,十天后又被转到五大队,和先去五队的大法弟子分了两个班,由犯人们监控。有一天我们突然听到尖叫声,我们全部跑去了,原来是恶警们在给荆门的一位大法弟子在上刑。我们站成两排说你们不能这样,你们违反了中国宪法,当时一个所谓的‘科长’气得全身发抖,脸变成紫黑色,他还嚣张地说:“我们就是在钻法的空子,你们去告。”
2001年7月15日我和几名同修被所谓的“专车”送到“严管队”凶残暴恶的所谓“警察”“科长““特警”亲手给我们上刑-----用电棍电击“背宝剑”[就是两手臂一上一下用铐子反背在后臂]不一会上身麻木,有的疼得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在严管队里几个月酷暑的热天,十堰一位六十多岁的陈姓学员和我们一起强行进行所谓的“军训”,每天都是加时速的跑,有的两腿发软,无力,站不住,一下子象断了腿一样,不知方向的倒在地上,完全失去重心,膝盖被摔破两大块皮。有的他们认为达不到整人的要求,就用竹条抽打。有的被“特警”(打手)用小板凳打在后臂上,就听到那声音在空旷中回响。湖北天门有名大法弟子被他们把右大腿折磨得很粗很大,走路一拐一拐的。恶警们叫四个犯人一人拉他一只手臂跑步[其中一人休息]拖拉推着不许少跑一圈。他有次说:我是修炼的人。一个姓杨的恶警把他推到小屋内上刑做见不得人的事并说一些不好的语言,不仅如此,他们还在2楼隔着玻璃笑或互相递眼色笑(他们都是所谓的“张科长”“吴科长”“龚科长”“张队长”还有武汉的“王队长”“姓杨”的等。在那里上午进行所谓的“军训”,下午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和污蔑大法的言论,并要求坐在很小很小的小板凳上不许动,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屁股尖全是紫的,有的人屁股都被坐烂了,几个月不能恢复。
2001年8月我被他们整昏死了一次。10月至11月我的双脚被他们整残废了,在院子里进矮平房得靠人背进去,有时站在那不能动,双脚不定时的疼。特别是晚上不能睡觉,一天下来疲劳不堪,很想休息,但睡不了一会就会痛醒,醒后上想厕所时,但双脚又不能落地,双手扶着钢筋挪到不到十米远的厕所竟需要十几分钟。我本来1米8高的身体瘦得只剩六七十斤,他们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欺骗犯人,假意送我到医院检查三次,到医院他们也无从下手,我的双脚不肿不红就是非常疼痛。有一次他们把我带到另外一个医院,抽我的血,血看上去有点带紫色了,他们知道这人快完了,又认为我已残废,就让我回家了。我被他们整了整整一年,我转了几躺车回家后,生活根本不能自理,但我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双脚基本康复能和正常人一样走路了。
2002年12月,当地610指使北城派出所夏海波、小袁、小朱在我开车之时将我劫持到北城派出所,无理关押了我十五天,并上手铐脚镣,理由是要开十六大了怕我们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