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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临沂市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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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4月18日】我从97年夏天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我学大法得益于我周围很多人都炼法轮功,我亲眼看见她(他)们炼功后为人处事和身体健康状况的好转,知道这是难得的好功法,所以我也开始修炼大法。通读《转法轮》时间不长,奇迹出现了,我原先的高血压症、腰疼、腿疼、发晕等病症全都好了,思想道德也得到升华,懂得了做人的真正目的,从此我修自己,与人为善,处处做好人,在我的影响下,家里人都知道大法好。

    然而,江泽民这个卑鄙小人,嫉妒心强,利用手中的权力,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全国编造谎言,对李洪志师父恶毒诬陷,对法轮大法的修炼者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从99年4.25至7.20,在江泽民的操纵下,全国的恶人开始迫害法轮功,我们无故被抓被打,在地方没处讲理,想去北京讨个公道,哪知道结果是承受各种刑罚:非法关押、罚款、拘留、劳教等酷刑。

    99年11月中旬我去北京上访,目的想向国家领导人说真话,让全国人都知道法轮大法好,让人们知道江泽民打压法轮功不对。这些恶警恶人听不进良言相劝,反而抓人。山东省莒南县筵宾派出所所长鲁同杰是镇压法轮功的打手(已上恶人榜)。他随便抓炼功人送公安局,这次我被鲁同杰非法送到莒南县公安局,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鲁修田罚我们蹲地板,对我们搜身,搜去150元零几角,然后将我非法送进看守所。

    看守所的恶警对法轮大法的修炼者百般虐待:派犯人看着,天天强迫干活,随便戴手铐提审,借提审时机打人。姓田的大队长先打头部,专打两太阳穴,再用穿大皮鞋的脚拼命踢两腿弯外侧,并谩骂侮辱。

    我这次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回家后,莒南县公安局与筵宾镇派出所,派村里的特务秘密监视,随时上报黑材料。恶警们八九个人一伙,经常来村子非法闯入民宅,审问、监视、恐吓家人老小,弄得鸡犬不宁,本来炼功是好事,却遭此劫难。

    2000年正月十四晚上,我住在女儿家。晚上八点多钟,莒南县筵宾镇派出所两个人,开车来到我女儿家,叫我到派出所去一趟,这些恶警随便抓人,我知道它们不安好心,我坚决不去。户籍员和林玉贵(开车的)假惺惺地骗我说:“你去一会有点事,我马上把你送回来。”它们的谎言我信以为真,就随它们去了。来到筵宾派出所,它们的腔调就变了,不让我回家,不让我睡觉,它们分好班轮流看着我。白天把我送到县公安局政保科,晚上把我带回筵宾镇派出所锁在铁笼内,来回五天,最后又非法把我送进莒南县看守所。宪法规定人有信仰自由,江泽民有法不依,叫恶警抓好人随便打骂、拘留。

    我住在六号监室,是两个女的看守。她们非法提审时,给我戴上大镣与手铐,戴大镣时间长达五天,戴手铐长达二十四天,还逼迫我干活,在水泥地上编蚕格,手指肚磨得裂口子,鲜血直流。这看守所的魏所长是打人凶手,整天歪着头,瞪着眼,找碴儿打人。在一天晚上,他喝得醉熏熏地值班,在凌晨三点钟,他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干警,跑到女六号监室门口,闹得人睡不着觉。它无理诽谤大法,诽谤师父。我和它讲理,在众人面前它被辩得哑口无言,它气急败坏,强行叫我把戴手铐的双手伸出窗口外,又给我戴上了一副手铐,并恶狠狠地说,你戴了一副手铐,这回我再给你戴上一副手铐,我让你同时戴两副手铐。在这寒冷的冬天,被戴两副手铐铐在门上,北风呼呼地吹着,冻得我双手失去知觉,时间长达七八个小时,直到中午十点才被放下来。这魏所长心狠手辣,它打法轮功学员,用皮棍,一棍接一棍地打,把男功友往死里打。就在它把我铐在门上的这天早晨,它在走廊里打一个姓李的男功友,它打人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边骂边打,这位功友悲惨的哭喊声,传遍了整个看守所。不知哪个所长过去劝它休息,它才停了手。它打压的是真正的好人,后来因他打人之事,被调入乡镇。

    一个月后,我回家了。回家后继续炼功学法。恶警们仍然三番两次非法闯入我家骚扰。

    2000年6月中旬,莒南县筵宾镇办非法洗脑班,迫害我们全镇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洗脑班的最后一天逼写保证书,我坚决不写,因为炼功、信仰自由,做好人没有罪。镇长鲁书生逼我和一个功友在暴雨下淋了四个小时,并大声叫嚷:“使劲淋,我不信淋不出病来,上边说话了,死了就死了,死了也赖不着。”他说的“上边”指江泽民,鲁书生想把我们淋死,正符合江泽民说的对法轮功学员在肉体上消灭的阴谋。

    这次非法洗脑班没达到它们的目的,莒南县公安局政保科、邪恶的610、镇派出所继续对我非法监控、看管。从99年12月份扣发我工资,老伴不炼功也被扣发工资,家庭生活被公安人员弄得极度困苦。它们各级人员合成一伙,随便非法闯入我家进行恐吓,吓得一家老小吃不好睡不好,我被迫与家人分手,在外边流离失所五个月。

    李洪志师父教人向善没有错。不管生活多苦,压力多大,我坚信大法,坚信师父。为了还师父清白,为大法讨公道,2000年10月我又一次去北京上访说真话:“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金水桥上的恶警们好坏不分,不容分说,把我拥上警车,送到石景山看守所,五天后,我被莒南县筵宾镇派出所带回。我深深感到在中国这么大的国家里,没有人权,没有信仰自由,到天安门一站,就带来大祸——第三次被非法送进看守所。在这一个月中,公安局政保科不断地提审、逼供,科长卢修田、杨启征等四人,从早晨八点一直把我折磨到晚上十一点多,才让我回监室。在这一天中,它们轮流胡乱审问,不让吃饭,不让喝水,卢修田黑黑的脸,凶凶的,身为一个政保科的科长,一会儿揪我的头发,一会儿用穿着皮鞋的脚狠狠地踢我的腿,踢了这条腿,再踢那条腿,它们随便打人,知法犯法。它们利用职权,横行霸道。卢修田向我家人要了2000元钱,连个白条也没给(三年了)。

    一个月后,恶徒把我送到筵宾镇教委大院,伙同教委,找了一帮人,分三班一天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管我,睡觉、吃饭、上厕所等所有的时间都在它们的监督中。它们在乡镇设了一个不挂牌子的拘留所。镇书记崔金成(已上恶人榜)经常来恐吓、诬陷说我有神经病,要把我送精神病院,并说:“不去精神病院,就送劳教所。”它们目无国家法律,它们在法律面前随心所欲,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在乡镇把我非法关押了二十天。

    2001年元月11号早6点,莒南县筵宾镇派出所所长鲁同杰(已上恶人榜)开车来到教委大院内,喊着我的名字说:“今天我再给你换一个地方。”它们把我带到派出所,宣布判我三年劳教,并叫我按手印,我不同意按手印,它们说:“按不按手印都一样,反正得到劳教所去。”这不是拿法律当儿戏吗?不违法、不犯罪、讲真话、做好人,竟遭此大祸!这怎么叫人服呢?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罪,打压好人,关押好人,这样的社会不危险吗?

    这一天,我被莒南县筵宾镇派出所非法送进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劳教所里的恶警把法轮大法的修炼者当劳教犯对待,天天叫我们两手抱膝朝一个方向坐着,我们随时被提审,随时挨打受骂,恶警把背叛大法的一些叛徒分成二人一组做所谓的转化工作,这些人不讲心性,信口开河,胡说八道,诽谤大法,诽谤师父,随便打大法学员,编造谎言骗人,不让大法学员睡觉,不让洗漱,用电棍电学员,恶警利用犹大狠打大法学员。有一次四五个犹大一齐对着我,有抓头发叫我脸朝天,有按胳膊的,有按腿的。劳教所是个黑社会,大法学员若老实不做坏事,不打人,不骂人,它们就说没转化好,恶警也不给减期。我亲眼看到劳教所就是让人变坏的地方。劳教所剥夺了人的一切自由,修炼者吃饭、洗漱、走路、出工、睡觉、上厕所,都在监督之中。

    我们还被迫超长时间出工,恶警把加班时间不准说成加班时间,一律叫“出工”。在繁重的劳动中,我左手手指被针扎得出血,十指连心,疼得很厉害,托被子时食指指盖断了好几次,繁重的劳动,累得人直不起腰,互相捶背、揉肩,恶警为了多挣钱,不准病号休息,天天拖着上车间。

    在劳教所里,社会上乱七八糟的犯罪人员是恶警最相信的,恶警叫恶人监视着法轮大法的修炼者,劳教所里不好的被说成好的,好的被说成不好的。

    自99年12月份,镇长崔金成私自非法扣发我的工资。2001年元月至2003年12点,只发工资的85%,其它补助一律不给,非法扣去8400元,2000年1月8号非法向家人逼去5000元,2月份又向家人要去2000元,莒南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卢修田收现款,没给收据,共掠走人民币15550元。

    地方官员的违法行为,给家庭造成生活危机,它们随便抓人、打人,把好人送进看守所,公开索取民财,目无国家法律,祸国殃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江泽民及其帮凶们犯下的罪行,必将得到应有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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