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18日】我叫王春梅,女,今年41岁,滦县古马乡包麻子人,因为我是一个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我要控告江泽民反人类罪。自从1998年11月份得法以来,我总是本着做一个好人去做,按着“真、善、忍”的大法修炼,改掉了爱打架爱生气的坏毛病。在得法前曾经闹着要离婚,甚至于差点儿走上了绝路,是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大法的美好。
自1999年7.20以后,江泽民以个人的专断下达命令,在全国范围镇压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法西斯政策。江泽民出于个人嫉妒,害怕失去自己的权和利,用尽了古今人类所有的酷刑迫害大法弟子,真是惨无人道,卑鄙下流,利用国家机器大肆造谣、宣传,进一步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和世人,践踏人类的道德,剥夺人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
2000年6月中旬我被非法绑架、关押到兴隆庄乡(现为古马乡)派出所,我被非法抄家、罚款2000元,刑讯逼供15天。有一次邪恶头子(所长)赵旭去开会,半路上车坏了,回来就拿我出气,我被手背着刑讯逼供了足有一个小时,从那天开始,邪恶更加疯狂,对我每天都上刑、绑架,中午甚至晚上都不让我们睡觉,白天强迫我高强度的干活,长时间罚站,晚上被逼迫看诽谤大法的材料进行洗脑。
面对邪恶的严重迫害,我不再沉默,将江泽民等邪恶团伙的恶行揭露出来。
附: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名单:
赵旭,男,50岁左右,高个儿,体胖,是一个黑道头子。
杨巧玉,男,40岁左右,瘦高个儿(在社会上是一个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