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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大学化院教师杜芳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4月15日】山东烟台大学(以下简称“烟大”)化院教师杜芳(硕士),于3月6日被烟台市公安局恶警绑架。

杜芳是烟大炼功点最早开始炼功的学员,99年7.20后是烟大被重点迫害对象之一。近5年来,杜芳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党内除名;被烟大公安处非法关押近7个月;被非法拘留两次;被非法罚款2万余元;被迫离家出走半年;被非法劳教一年;被迫长期无法照看自己年幼的孩子;被迫与丈夫离婚 ……

99年7月28日半夜,烟大不法之徒将杜芳与其他三位修炼法轮功的教师非法关押在学生宿舍楼,逼他们放弃修炼,直至第二天中午。

99年8月底,烟大公安处将杜芳与另外三名修炼法轮功的师生长期非法关押在烟大公安处二楼办公室及教工住宅楼达7个月。在烟大许多法轮功学员持续呼吁停止非法关押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的压力下,于2000年3月中旬被释放。

杜芳被非法关押期间,那时她年幼的孩子还不能自己独立行走。一次,杜芳的婆婆领着孩子在校园玩,一功友碰见,问孩子想不想妈妈。听到此话,正在地上玩土的孩子起来扯着奶奶的手,直奔公安处二楼非法关押他妈妈的地方。烟大长期对杜芳的非法关押迫害,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2000年3月,杜芳被释放后,并未得到人身自由。烟大仍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监听电话、罚款等形式进行迫害,杜芳被迫于2000年下半年离家出走。期间,杜芳的丈夫(烟大教师)因她炼法轮功,学校不允许他出国留学。

2001年春节期间,杜芳在江西九江被绑架,关押在江西某武警学校遭受迫害。后由烟大接回送入山东王村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2002年春回校。回校后仍遭学校的继续迫害。为不耽误她丈夫出国深造的机会,杜芳被迫离婚。

据悉,3月6日下午,杜芳和同修符运然被烟台市公安局恶警绑架,资料点被破坏。后来学校公安处派人在杜芳老师家蹲坑。杜芳的丈夫在新加坡留学,家里有一个不到5岁的儿子,已被孩子的干妈带走。希望看到此消息的烟台大法弟子积极营救。有条件的大法弟子打电话营救。

自99年4.25后,烟大不法官员追随江氏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4.25后不久,就取消了烟大师生的集体学法点并每天早晨组织人员到炼功点干扰炼功,找炼功的师生谈话,逼迫不准公开炼法轮功。7.20后,对教工采取收缴法轮功书籍、开会揭批法轮功、体罚、戴手铐、吊铐、不让睡觉、动手打人、罚款、抄家、关押、拘留、劳教、监听电话、监视居住、跟踪、党内除名、免除行政职务、不涨工资、扣发补发的工资及其他正常的福利等手段进行迫害。对学生采取关押、不允许上课、拘留、休学、不发毕业证等手段迫害。

迫害烟大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

烟大党办主任 李建九;
公安处长 方宝民;
副处长 王宪明;
公安处大队长 魏兆明;
公安处 武建祥、倪树林;
烟台公安局莱山分局 王副局长;综合科长 王凤瑞;
政保科恶警 史大绪

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烟台市公安局办公室0535-6297125
烟台市拘留所电话:0535-6013785
610办公室 刘国尧 电话 :0535-6162903

山东烟台大学校长:郭明瑞 办公室电话:0535-6902060
副校长:于文书 办公室电话:0535-6902311
副校长:崔名德 办公室电话:0535-6903022
山东烟台大学书记 韩乡利 办公室电话:0535-6902010
副书记 段其胜 办公室电话:0535-6902488
山东烟台大学学生处处长:何世新 宅电 0535-6902619
副处长:张时真 办公室电话: 0535-6902774
山东烟台大学公安处:处长 方宝民 办公室电话:0535-6902635 宅电 0535-6902632
副处长 王宪明 宅电 0535-6903091
山东烟台大学公安处大队长 魏兆明 宅电 0535-6902022
山东烟台大学公安处校卫队办公室电话:0535-6903342转8011
山东烟台大学公安处110值班室电话:0535-6903342转8013
山东烟台大学公安处户籍室:0535-6903342转8008

成文:2004年04月14日  发稿:2004年04月15日  更新:2004年04月18日 2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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