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15日】何应清,女,38岁,湖南省宁乡县人,从湖南师大数学系毕业后,分配到湖南省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原长沙农业学校)工作。她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很快就任数学组组长,是业务上的骨干。但是仅因她坚持修炼法轮功,从99年11月起受迫害至今。2002年7月她被学院送入在株洲白马垅劳教所旁设立的一个特殊的洗脑班。期间,恶徒们叫株洲白马垅劳教所的犹大和恶警对她进行迫害,整天整天的强迫她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如果稍一闭眼,就被罚站或被人用手掐眼皮;这中间,她曾走脱,但不久在火车站被恶人找到,又被绑架到招待所内,对她拳打脚踢和捆绑。一个月下来,她依然十分坚定。学院把她从株洲又送回了长沙市芙蓉区610洗脑班。
由于她坚定修炼,2002年10月初,被所在单位主动送到白马垅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后加期)。其单位还跟劳教所讲:“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也要让她转化!” 在劳教所,何应清因坚修大法、不接受邪恶的安排而受尽折磨。白马垅劳教所恶警见何坚持炼功,对她采取了不让睡觉、不准上厕所、罚站等体罚手段和人身摧残,每天除19:00-22:00让她睡觉外,其它时间都被罚站;不让上厕所,或规定每天四次左右上厕所时间,此种体罚一直延续了60多天。到后来,只许何应清睡三、四个小时,何应清还得承受值班人员的谩骂、污辱和害人不见伤的阴毒手段折磨。
她曾在白马垅劳教所组建的“攻坚队”(专门迫害坚定学员的洗脑队)被铐40天,除吃饭外,每天被上铐20多个小时,恶警不让睡觉。上铐的姿势五花八门,怎么难受怎么来。如一手在上,一手在下,身子不能直立,但值班人员非要让你站直,并不许动;或在背后加张小板凳,不许动,身体呈弓形,值班人员取笑为摆造型。这种吊铐,不出十分钟,两手皆呈麻木状。下铐后很长一段时间,何两手都不能用重力,其中一只手几乎全无知觉、麻木。当时并因长期戴铐造成两手腕处有宽约一寸左右的伤痕,伤及到骨。何应清因坚持炼功,被恶警用电棍整整电了一天,致使她两手臂全是黑紫色,恶警怕出人命才停止。从2003年6月开始,她开始绝食抗议对她的迫害,直到2004年被释放。尽管她在劳教所遭受如此残酷的迫害,她仍然坚定对大法的信仰,并以宽容、慈善之心对待周围的人。
然而从劳教所获释并不代表迫害的结束,现在她又被软禁在学院内的一所平房内,学院专门派几人对她进行全天“监护”,不能回家与年仅13岁、分别已近四年的女儿团聚。原因是恶人害怕她恢复自由后进京上访或外出讲真象,他们还威胁要将她送入“更高一级的洗脑班”。
从99年至今,由610系统导演,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原长沙农校)参与、配合的对何应清的迫害已持续了整整四个多年头了,而这种迫害目前还在延续着,在一位母亲与孩子间上演着“咫尺天涯”的悲剧。在此,我们呼吁所有有良知的人给予何应清支持与帮助,共同抵制这种对善良人的无端迫害,使她早获自由,和亲人团聚,回到她所热爱的讲台。
参与迫害何应清的人员:(湖南省长沙市电话号码区号为0731)
长沙市芙蓉区610办公室:4303327或4417742
王阳春:13308488095 现芙蓉区政法委副书记,芙蓉区610办主任
李增欣:13055185126 芙蓉区610办副主任
赵昌海:13907481325 原芙蓉区政法委副书记,现仍积极参与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政保科:4783078或4783079 (迫害芙蓉区大法弟子的主要部门)(寄信: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 邮编:410001)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院领导:胡述光 4637021(办) 5524419(宅)
方向阳 4637118(办) 4615698(宅)
曹太益 4637017(办) 4636678(宅) 手机13875813208 此人是迫害学院内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
保卫处:
刘正辉 4637110(办) 4615713(宅) 13808491322
王才用 4637110(办) 4636789(宅) 13907489459
(寄信:长沙市芙蓉区东湖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4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