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14日】我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父亲今年64岁,母亲60岁,老实巴交的父亲用一个人的工资养育了我们姐弟三个。姐姐李雪莲未婚,在绥化商厦租了一个柜台卖服装(钱是单位下岗买断金),我和哥哥都在四方台粮库上班,父亲已经退休,如今我们都已经成家并有了各自的孩子,我们的家庭并不富裕,但安宁、祥和、其乐融融。2002年4月27日是黑色的一天,我们家的安宁、祥和被打破了,接连的不幸从这天开始了,2002年4月27日两个警察告诉我,姐姐因修炼法轮功被逮捕,我们一下子懵了,谁都不相信我们家会有人被抓进监狱,特别是姐姐,她在单位的人缘很好,姐姐很善良,乐于帮助别人,没有和任何人吵过架,认识她的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从此我每天开始奔波于四方台与绥化之间,给姐姐处理服装店的事,姐姐的小服装店是用她全部的下岗金和借来的一万元钱开的,开业还不到一个月她就被抓了,到了6月15日商厦回收姐姐的小店,姐姐的投资除了还人家借款只剩了几十件没人要的过季服装,她以后的生活来源和保障彻底的没有了。除了处理商店的事情外,我还要不断的奔走在公安局和看守所之间,打听姐姐的情况,并经常给她送吃的用的和钱,这其间发生的事让我又茫然、又气愤。
第一, 姐姐被抓后的四十三天我才接到公安局的拘捕通知,理由为扰乱公共秩序,我们家属没有接到开庭通知和任何书面及口头的通知的情况下,2002年8月27日姐姐被送往齐齐哈尔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
第二, 我查了有关所有法律书籍,也没有看到符合我姐的情况,凭哪一条,哪一款呢?
第三,不知道又是哪一条法律规定的我姐姐要在重犯看守所里关押4个月之久?出来之后已经不成人形了。
第四,在绥守所里,关的人是分等级的,7平米的没铺床,薄且发潮、发黑发霉的被子,4个月里我姐姐只看到过三次太阳,半夜如厕回来都找不到躺下的位置。吃的东西更是不可想象,每天两顿饭,上午8点30分,一勺稀汤粥,两条咸菜,下午一勺土豆汤(连泥眼都带着)一个又酸又硬又牙碜的窝头,吃过几天都倒牙。想要吃一顿米饭,需交十五元现金才能由干警送来一碗凉米饭。洗漱方面,除了凉水还是凉水,十几个犯人共用一个水龙头喝,一个开盖马桶大小便,在20平米的屋子里气味可想而知。而一些有钱的、有权的、有势的,犯人进了绥化看守所却是另一个样子的,住的是单间,看电视,睡软床,坐沙发,吃喝方面更不用说,只需你能点出来,人家就送来什么,包你满意,只需你给钱。就象任何酒店一样。
我们的家一个打击没有结束,又发生了一个不幸,2002年6月10日,接到姐姐被捕通知书的那一天,母亲因心急而摔断了大腿股骨而住进了医院,我们家的四个有工作的人都是粮库工人,我们粮库没有效益,已经十四个月没发工资了,母亲住院一下子又使我们本就沉重的心情又蒙上了一层阴影,母亲是一个刚强的人,她在医院只做了简单的处理,执意出了院,回到家里后用土办法打了一个帘子,吃一些治伤药就挺住了,她终日为姐姐的事着急,拖着断腿打电话,四处找人,想办法,本就不善言语,老实巴交的父亲更是愁容满面,从不会求人的父亲也开始四处奔走,但都无济于事。
但是不幸还在继续,姐姐被抓的第七个月,即10月20日腿伤刚刚复原,刚给姐姐邮寄完钱和生活用品的母亲突发脑干出血,于10月20日下午1时去世,我们的家崩溃了,母亲生前常常说:做人第一不麻烦警察,第二不麻烦大夫。这是一个善良的母亲对我们做子女的告戒和祝愿啊。还没有在母亲去世的痛苦中回过神来,齐齐哈尔女子劳教所又发来通知,姐姐病了,双下肢浮肿、尿频、高血压200以上,通知家属去领人,他们怕人死在监狱里担责任,姐姐在绥化看守所的那种环境下呆了4个月之久,结果可想而知。
2003年1月20日重危的姐姐被接回了家,姐姐回家后知道了母亲因她被抓着急上火而断腿去世后,精神和身体更差。我们送她到绥化中医院检查后,丈夫告诉我,姐姐得的是肾病综合症(尿毒症),因受凉和严重营养不良引起的,目前只有一个办法换肾。连续发生的事,已经让我们家庭债台高筑了,上哪去弄几十万医疗费呢?消息传出后,和姐姐以前在一起的善良的朋友们尽心相协,亲戚朋友们也都全力相帮,但是离那个天文数字还差的很远,我们只能在家里保守治疗,四处打听特效药和偏方,给姐姐延续生命。
但2003年4月30日绥化市公安局610办公室又来人把姐姐给带走,以莫须有的罪名要再次送往齐齐哈尔市监狱。我急的差点晕过去,姐姐要是再被送监非死在里面不可,后来一位干警给我出了一个主意,给他们的主任两千元钱,就能了事,我救姐姐心切,马上跑到叔叔家,只借到了1500元,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了610办公室,在一个小宿舍里我把钱放在了桌上,那个主任数了数后放了起来,告诉我你把她领回去吧。
和姐姐回家的路上我大哭了一顿之后,想了很多,我姐姐在绥化看守所期间,我每周一都去给她送东西,并想找机会看看她,人只看到了两次,东西却都送了,但每次都得过看门人的关,不给看门的钱和东西他就不给你往里面送,我们也不知政策规定什么让送什么不让送,反正每次我们拿来他都给留下了,临走时告诉你一声去买几盒烟给管教,要不不让送。等到和姐姐见上面后,我们才知道,只接到一双拖鞋和几件衣服,好吃的都让那个收发室看门人拿去了,连卫生纸、卫生巾都归他了。
2003年12月21日下午1时,姐姐去世了,临终前姐姐对我说:“这个世界不公平的地方太多了,所有这些事情,你都亲身经历了,你一定要帮姐姐讲清真象,让那些真正害人的人得到应有的报应。”
我的姐姐到今天已经去世整整100天了,哀伤之余,我的心中充满了愤怒,我已经家破人亡了,那些打人的人、以看守所关押我姐姐4个月的人、以职务之便索要钱财的人,都不是炼法轮功的,他们是党员,是国家公务人员,是国家干部,他们是在代表党吗?他们在是代表政府吗?还是在代表邪恶?说炼法轮功的人在扰乱公共秩序。那些收了钱放人的、超期关押人的、不得好处不给你办事的才是正真危害和扰乱公共秩序,在腐蚀一个国家。我经历的这些事比我看过的哪一部悲剧小说都悲惨,那些“蛀虫”比哪一个历史时期的都腐败,他们是会遭到报应的。
今天我在这里大声的呼吁社会各界的人们,找回你们的良知吧!找回你们的善良吧!并帮助那弱小人群和需要帮助的人们吧!不要让我的姐姐和母亲的悲剧重演了!
(于姐姐逝后100日祭)
注:姐姐在齐劳教期间,家里给寄的生活费至今还有500多元在劳教所没有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