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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山海关看守所凶手张海青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4月11日】张海青,男,40多岁,身高1.71米左右,家住山海关工人街46号楼1单元24号,于2000年1月调往山海关看守所(秦皇岛第三看守所)任所长,原来在山海关劳教所任职,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最歹毒的恶人之一,也是邳景辉被迫害致死的间接责任人之一,也是想借迫害法轮功上爬、捞取民财的恶棍。

上任伊始,张海青就开始强迫大法弟子坐板,不给放风,吃的食物中竟有沙子和老鼠粪,这还不算,他还利用各种方式、酷刑狠命毒打、折磨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一进看守所就被强制搜身、照相、取指纹、取掌纹(收取50元),而且住的环境极差,夏天又闷又热,蚊虫叮咬,冬天又冷又阴,而且长期不让洗澡(关押最长的达10个月),释放后张海青强迫交费,不交不放人,从中捞取钱财。张海青对做好人的大法弟子说打就打,说骂就骂,但对刑事犯则是笑脸相迎。

令人发指的是,2000年初,张海青曾指使恶警毒打大法弟子致多人昏死,其中张铁春被送医院抢救包扎,尽管如此,后来的迫害手段还不断残忍升级,不择手段,为了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张海青指使恶警王永恒等人经常半夜提审、毒打大法弟子,李建、门晓芳等人都曾被半夜提出,先是毒打,然后背铐,被恶警用烟头烫,强行将双腿跪地,,用一圆木放双小腿上,两人踩上来回碾压,令人极为痛苦。

还有,在2000年底2001年初,当时关押大法弟子较多,张海青为了所谓的转化率,还动用了:(1)大背铐,就是将手臂从肩头拉过,将另一手臂从腰拉过,双手在背后铐紧,并且还要在背与臂之间加塞酒瓶子、木板等物,使手铐紧铐肉里,双臂拉紧,让人鲜血直流,痛苦异常;(2)吊挂,一种是用手铐将双手背后铐住,中间穿绳吊挂,双脚离地,另一种是双手背后捆绑,悬空吊挂,有时来回拉动,最长时间达5小时以上,多人被折磨至昏死。而在2001年6—8月,张海青亲自动手毒打大法弟子张××,打后是被人架回来的。在此期间,他还指使恶警王永恒利用流氓、下流手段毒打女大法弟子,竟用木板打大腿里面、脚心,造成多人不能行走;(3)成立“攻坚组”,让恶警赵宝祥、王永恒等参加,采用车轮战术,不让大法弟子睡觉,并毒打、体罚、不让吃饱。并切在管教之间搞群众斗群众,谁负责的监室如果有人背法、学法、交流、坐不好板,便受到批评,谁揭发谁有功受表扬,并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一时间连管教之间也经常吵架,并且还经常搜号。

由于在拘留所的酷刑迫害,以致在2001年先后有朱风纯、李建、杨玉春、王秀芝、邳景辉、何秀杰、何秀华、楚淑娥、韦丹权、王××、张桂荣、杨玉福等人出现生命危险而被释放,而看守所却被评为全国先进看守所,恶警赵宝祥、王永恒竟被评为先进个人,实在是对正义、良知、人性的无耻的玷污。另外,在此期间,秦皇岛海港区的大法弟子被毒打得极其严重,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都不敢接收,可张海青为了讨好上级,拉关系,竟来者不拒。

在2002年6月,大法弟子左洪涛已绝食7天,张海青还指使恶警王永恒酷刑折磨,致使左洪涛奄奄一息的被送回家。同年8月,大法弟子高淑玲被非法关押,几天没吃没喝,还发着高烧,张海青又指使恶警王永恒把她捆在外面的铁椅子上,用水往脸上喷,用烟头烫,而张海青还在旁边指使恶警王永恒:狠点铐着。这样,致使高淑玲被折磨的生命垂危,并导致冠心病,至今身上还留有伤疤。

在2003年“非典”期间,大法弟子左洪涛被非法关押期间,张海青还指使恶警用催泪瓦斯往他的脸上喷。

此外,他还把大法弟子关铁笼子,罚站、罚跪、冬天罚冻、用木棍木板毒打击头、用脏布堵嘴、用橡胶棍毒打、用皮鞋底打耳光、拳打脚踢。更令人发指的是张海青连女学员上厕所也要偷看,还指使他的司机刘杰进监室毒打大法弟子,并给大法弟子戴嘴嚼子……

以上就是我们知道的有关张海青的部分犯罪事实,其行为直接触犯了《刑法》以下各条:

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248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何况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栽赃陷害,完全是建立在江泽民邪恶的独裁的手段上的,最为明目张胆之处就是:(1)销毁法轮功著作,阻止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以达到栽赃陷害;(2)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辩护权、检举权、控告权,进行迫害、洗脑;(3)进而肆意拘押,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以阻止人民传播法轮功教人“真善忍”的法理,以阻止人民信仰这美好的信仰。滋养那些腐败者的妒忌、独裁、贪污、腐化、荒淫、作威作福、鱼肉民众。(4)利用各种媒体“一言堂”的栽赃陷害法轮功,蒙骗国内外民众。

正是在这种江泽民等邪恶的独裁运动下,各地的一些没有头脑、丧失良知的所谓执法者,助纣为虐,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一味的执行邪恶的所谓命令,对法轮功学员无法无天。当正义、公正被恢复时,所有的罪犯都将承担应有的惩罚。

这里正告张海青等有关不法人员,不要再充当江泽民一伙的陪葬啦,为了你们自己和家人,痛改前非,明辨是非,悔过赎罪。

山海关看守所电话:0335-5051427;邮编:066200
所长:张海青,办公室0335-5051168,家住秦皇岛山海关工人街46号楼 1单元 24号;
山海关看守所指导员电话:0335-5051167

附:山海关有关不法人员电话及其亲属名单:
山海关邮编 :066200,区号:0335
山海关西街派出所所长:王建民, 0335——5051233,宅电5158065,手机
13903346596.王建民之妻:朱艳春,山海关公安局工作,手机13933509549;家住:山海关西顺城6-2-8;
山海关西街派出所副所长:王剑峰,电话:0335——5051233,手机13933510658;
山海关公安分局一科科长:张德岳,电话0335——5052464.张德岳之妻:张桂红,山海关公安局工作;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主抓迫害法轮功,610头子):刘关生,办公室0335─5052421、5052315 ,宅电 0335-5057838,手机13930385885, 刘关生之妻:沈连玉,住山海关区公安分局家属大院;
山海关公安局 局长,周辉 0335─5052196 、3060933、13503237666
山海关公安局 政委,吕华春 0335─5062814 、3088933、 13903358158

山海关区原610主任,现政法委副书记:丁国来,办公室 0335-5037277,宅电
0335-5053296。丁国来之妻,周景文,山海关公安局工作;

山海关区610主任,管玺有 0335─5051072、宅电0335-5050267,手机13903345303。管玺有之妻,伊春霞,山海关南园中学教师;

山海关公安局一科 付勇0335─5052464。 付勇之妻王鹤(音),山海关公安局工作
山海关南关派出所 所长,杨延东 0335─5051162、5052882
山海关路南派出所所长张伟民:0335-5179943
山海关区公安局 关城南路23号
治安科5051157六科5053271办公室5051154
路南派出所(道南)5051164
南关派出所(兴隆街)5051162
东街派出所(东大街)5051163
西街派出所(西大街)5051233
高建派出所(高建乡)5052856
窑河派出所(南窑河)5053154
看守所 5021427
指挥中心(总值班室)5051152 \5051168
交通队办公室 5052445 事故科 5052453
山海关区工商分局市场派出所(兴华市场)5052283
山海关公安分局保安公司 5073727
再次正告秦皇岛山海关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人员,立即停止做恶,给自己留条后路。
其相关电话及地址:区号0335 邮编066200

成文:2004年04月01日  发稿:2004年04月11日  更新:2004年04月15日 11: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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