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1日】2001年年底,江西大法弟子陈华英被从南昌市劳教所转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关押,在那里对她的迫害更是严重。省女子劳教所狱警放纵、指使吸毒者三人看管殴打一名大法弟子。负责看管迫害陈华英的吸毒者叫郭飞华,吉安人,身高1.62米,体重约130斤的人,另一个是南昌的叫王国华,个子矮矮胖胖的吸毒者,还有另外一个,这三人看守着她一个1.50米的女孩。在劳教所里狱警让吸毒者打人,虐待大法弟子,这样出了事狱警自己就可以推脱责任;另一方面,狱警给吸毒者减刑期、优待,诱使吸毒犯拼命折磨大法弟子。劳教所的目的就是把大法弟子折磨得背弃信仰,这样狱警就能得到好处。
在劳教所里,大法弟子家里送来的生活必须用品全部被吸毒犯占有。大法弟子自己的衣服也要被她们占有,她们不穿的才给你。白天大法弟子不能静坐超过两分钟,否则吸毒犯就说大法弟子在背经文,就上前骚扰。陈华英由于自己的日用品得不到,自己急着上厕所,在这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拽了一点她们的卫生纸用,被三个吸毒者揪住头发往墙上撞,硬是把她的裤子扒下来,把大便涂在她的臀部上侮辱她。她的牙齿也被打松了。
陈华英经常被吸毒犯打得鼻青脸肿,原本一个漂亮清秀的女孩子在劳教所被折磨得失去了往日的风彩。她的父亲每次来接见,看到女儿鼻青脸肿,伤心得在外面哭,陈华英在里面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