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8日】我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因2000年12月16日去北京上访被抓,并转送到滦南公安局西城区派出所。所长李树森询问我为什么去北京,是谁组织的?我拒绝回答,他就大打出手,打了不知多少个嘴巴,拳打脚踢后,送到了县看守所,12月28号把关押在看守所的二十几名大法弟子分别送到各乡镇派出所进一步非法审讯。我被带到司各庄镇派出所,恶徒不由分说,扒去棉衣,把我踹倒,用麻绳捆绑,膝盖顶着后背使劲拽,反复几次,绳子都深深地勒进了肉里,当时勒出了血槽。直到绳子拉断,又换了一条蘸水的绳子,五花大绑,我喘不上气来。又把我按趴下用警棍打我的头、脸、腰、腿肚子、脚心,全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双脚和腿都是紫黑色。打嘴巴是换班轮番打,打的一口一口地吐血,夜间不准睡觉,大八字铐在铁笼子里,不准穿衣服冻着,一直到第二天,继续轮番折磨。他们还叫嚣“打死你,挖个坑就埋了,谁也不知道,我们有“尚方宝剑”(也就是江氏打死算自杀的密令)。”
就这样折磨了我两天两夜,我吐了一地血。恶徒又把我送进看守所,先后两次进看守所达11个月,到现在还留有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