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4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她是一位炼法轮功的,她是五十多岁的退休工人。她遭受了肉体与精神和经济上的迫害,她仍然坚信法轮大法。故事发生在2000年12月15日晚上,云集派出所胡涛、宋××等五人闯入她家中并抄家长达2小时之久,抄走了她相依为命的法轮大法书籍和还没来得及发给世人的真相资料40多份。事情并未完结,第二天下午又来了两个“大官”,是西陵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熊书良、教导员黄X胜,采用了诱骗的手段告诉说:“到派出所说说问题。”便把这位以修炼真善忍为准则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骗走了。
她这一去就离开家长达8个月之久。当晚她即被非法拘留了,拘留证上写了“扰乱社会治安”罪名。怪哉,明明是公安把人从家中抓走的,怎么就成了扰乱社会治安呢,公安撒了个弥天大谎!在看守所由于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不放弃做好人的天赋人权,警务人员秘密将她转入了第一看守所。那里的环境更差了,她仍然坚守着自己的信仰,不放弃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轮功。有一天早上4点多钟,她炼功时,被恶警发现了。恶警们拿来了刑椅、手铐、脚镣,强行把她和另一位约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也是法轮功学员)架上了刑椅,残酷的迫害开始了。
刑椅上的两位大法学员正在来例假,她们在刑椅上整整坐了六天六夜,她们的裤子已经看不到原本的颜色了,放到水里如同铁板一样。但她们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依然不变。
恶警们为了达到将其送去劳教的目的,又找来卖淫的犯人做伪证,强行让犯人按手印,后来经过她们给犯人耐心地讲大法真相。犯人明白过来了并把做伪证的事揭发出来了。
2001年初公安威逼强迫家属交了1500元后,她才免于被劳教。这1500元的收据上写了“行政事业收费”,但拘留证上写了“扰乱社会治安”,这两者在公安局到底有什么必然联系?!
朋友,故事讲完了,当你们听后应该明白了吧:她受到了怎样的迫害,恶人们对法轮功修炼者何曾讲过法律?!故事虽短,可她经历的时间却是漫长呀,她虽幸免了劳教,可又被强行转送到西陵区政府和公安局联合办的洗脑班,又呆了4个月,于2001年8月份才被放回来了。
虽然经过了这么大的一场磨难,可我知道:
她对法轮大法更坚定了
她对她们的师尊更坚信了
谁也无法改变她们的信仰
江××铲除法轮功的企图彻底失败了,江××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