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31日】2001年元旦刚过的第二天,派出所副所长恶警李某某带着三四名同伙到我家来抄家,翻箱倒柜,他们翻到一份讲恶首十大罪状的材料,就把我押到派出所进行非法审问,追查材料的来源。后把我押送拘留所关了一夜,第二天下午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头一个星期,天天对我进行非法的审讯,因我不告诉他们材料的来源,那个姓吴的(区公安局的)恶警打我的耳光,嘴里还骂着:我叫你这个老东西不知道。最后也没得到他们想要的,只好不了了之了。
在看守所,我们每天都被强制劳动,恶警给监室按人数下达超负荷的任务,都得干18-20小时才能完成。睡时还得有人值班,这种事牢头(较邪、拍马)都安排我们法轮功学员值班,这样一晚上只能休息2-4小时,我们利用这时间炼功。恶警规定不准炼功,不准学法,室内被发现有炼功的,全室所有犯人一天不给饭吃,让犯人看着我们,这是恶警的株连邪法。
特别是在那年1月23日晚上,恶警转播“天安门自焚”录像,看后,监室里的气氛大变,一部分不吱声,一部分叫骂不绝,有的还动手打我,二牢头(此人较清醒)小声对我说:老先生,别生这些人的气。我告诉他:我们修炼人不生气,再说烧的那人的动作和我们不一样的。自焚中那个小女孩说是修仙的,我们是修佛的,不是修仙的,这很说明问题的。他说:哦,看来是这样。我说以后你会更明白的。
2月8号,因证据不足,我被放回家了。回家后,邪恶时常干扰,住几天就被弄到派出所去,今天洗脑,明天洗脑。
4月18日早晨,镇治安管理办公室(镇压法轮功)的人打电话说:饭后,孙立平书记(纪法委书记,主管镇压法轮功的)要找你谈话。我一听,这不是要给我洗脑了,要迫害我吗?!我马上决定,不能在家等,和家里人交待了一下,我就离家出走了,从此开始流离失所。
后来听说,我走了不大一会儿,他们人就到了,因为找不到我,他们按邪恶江首恶的指示,扣发我的退休金直至现在。